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6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8-48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4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7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21,77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7.74%。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为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康佳同创公司”)与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下称“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向康佳同创公司提供45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另外,康佳同创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下称“光大银行滁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光大银行滁州分行向康佳同创公司提供3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

 近日,本公司与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以及光大银行滁州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为上述相应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上述相应《综合授信合同》项下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康佳同创公司,债权人分别为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光大银行滁州分行(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6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康佳同创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注册地点: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路与同乐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何建军

 认缴注册资本:2.7亿元

 经营范围:冰箱、电视机、洗衣机、冷柜与挤板、吸塑件等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空调、厨卫电器、照明制暖、日用小家电的销售与售后服务;提供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物流配货,自有厂房租赁;钢材、铜材、铝材金属制品、矿产品销售;软件及辅助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新能源产品、电子设备及原器件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康佳同创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和2018年3月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担保范围是康佳同创公司与皖东农商银行城中支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券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与光大银行滁州分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光大银行滁州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担保范围是康佳同创公司与光大银行滁州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券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佳同创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同创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了担保。

 2、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是用于康佳同创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本公司对康佳同创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3、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提供反担保情况。

 本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由于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4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5.7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21,77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7.74%。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为0。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