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环境保护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社会责任” 项有关环境保护章节的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2017年半年报补充披露内容:
2、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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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自2010年起,公司分期投入近300多万元,由专业环保公司建设有一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二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等,总处理能力达110吨/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为确保废气的达标排放,公司历年来不断采取新的治理措施,进行了锅炉水浴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并从原有的燃煤锅炉改造为燃烧生物质燃料锅炉,配合原有的除尘设施极大地减少空气污染。生产设备中粉碎及干燥等易产尘设备均已安装高效的环保除尘设备,有效地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在废弃物管理过程中,公司从源头抓起,废弃物分类存放,并建立固体废弃物临时存放场所,设立标识牌,严格规范废弃物存放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所有项目公司已通过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监测与评估【见环保竣工验收批复(宜环评验字2017-44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减少或预防环境风险,公司建立了应急准备与应急程序,以及具体的环境应急预案,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制定应采取的控制方法,每年组织应急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按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2017年,公司又按要求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分别对雨水、污水进行在线自行监测、监测结果与数据均可通过专网专线上传至环保部门公共系统平台。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注重环境保护,重点控制污染源,将节约资源、降低成本作为首要任务,集思广益,内部挖潜,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从源头控制和操作,以达到改善环境的效果。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已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规定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建立各类环境程序文件,并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措施。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依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4月28日下发的《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7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赣环测字[2017]17号),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截至目前,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近年来公司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重点控制污染源,将节约资源、降低成本作为重要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
二、2017年年报补充披露内容: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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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污水处理系统2003年由中机工程(西安)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江西抚州建筑工程公司施工,2004年7月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系统位于公司生产区东南角,主要处理原料车间、制剂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水及公司生活污水,设计规模为日处理1500吨/日,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联熹(南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设备构筑物包括格栅井、集水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调节池、SBR池、气浮、集泥池、污泥处理设施、IC塔、高速离心分离机。其主要工艺流程:1、浓废水处理工艺为:浓废水→IC塔→格栅井→集水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淡废水的调节池。2、淡废水处理工艺:格栅井→调节池→SBR池→气浮→排水。
公司建有100吨事故应急池,并制定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应急演练。公司防治污染设施齐全,设备运行稳定,污水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整体搬迁至南昌县小蓝工业园获得《关于对〈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督字【2003】94号),公司按照报告书提供的建设地点、性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已制定《公司危化品应急处理预案》《公司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并进行多次演练。做到突发事故应急有计划,行动高效化。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制定了《自行检测方案》,采取自动监测、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等)的情况进行监测,确定相应的监测因子,采用企业进行日常监测、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及联网在线监测三方结合。通过实施有计划的监测控制活动,对监测的数据正确的分析,以消除不符合检测的各种因素,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对监测结果的质量提供保证。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018年,公司由市控水污染重点企业纳入省控水污染重点企业。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2017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12月29日下发的《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赣环测字[2017]68号),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其主要污染物为废水。
截至目前,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标准,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行业标准,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环保设施不断完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本次补充后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已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公司就上述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