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证券的停牌公告,对以下长期停牌证券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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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旗下基金(除ETF基金外)持有的以上证券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更正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公告了《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现对公告中的内容更正如下:
将“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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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