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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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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38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21,433,579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6月20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37,722.6419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61,086.2382万股的4.96%。其中首次授予31,722.6419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761,086.2382万股的4.17%;预留授予6000万份,占该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9%。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在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6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1349名激励对象授予26,132.5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4元/股;本次实际向1538名激励对象授予4707.78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2元/股。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6、2017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38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585万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42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352,580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7、2017年11月2日,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503名激励对象授予4,695.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95元/股;向479名激励对象授予1081.98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8元/股。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8、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67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3,040,700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68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1,737,960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9、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119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04,671,345份;同意136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21,433,579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844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1,172,405份,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人员共100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65,097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为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截止目前,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因分红、送股、转股等导致解锁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

 (二)对部分或全部不符合解锁条件的股票注销处理方法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根据2017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对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人数为1363人,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21,433,579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8年6月20日。

 (二)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1,433,579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任职期间及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五、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39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及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唐修国、易小刚、毛中吾、袁金华、周福贵、代晴华合计持有126,751,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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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袁金华因市场情况原因未实施减持,其余股东均已实施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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