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文全文和英文全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的“十八、社会责任情况”中“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的内容予以补充完善,具体如下:
原披露内容如下: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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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本着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宗旨,积极主动参与国家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已全面满足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为更进一步降低、减少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积极探索引进先进的治理理念及方法,投入巨额资金采购污染治理设备设施,以科学的技术方法实现污染物的再次减排。同时为确保治理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行,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取了增设专人管理维护设备设施的运行,制定完善的设备设施操作维护规程,紧急处置规程,监督考核机制,划拨专项维护资金等管理手段,全面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为企业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做出企业应有的努力。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觉遵守各级环保法律法规、行业要求、政府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于新、改、扩建工程坚持项目环评与“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充分利用先进工艺与科技手段降低、减少环境污染,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个环节做好环保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同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分析项目的产业政策、用地规划、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再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要求,同步建设环保设施,竣工后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环保验收,确保项目符合验收标准、满足环评要求后正式投产使用。营运期间,严格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积极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立了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影响,以及所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等进行分级预警,明确相关应急处置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的演练与评审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升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急处置能力,防范于未然。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立环境污染物定期监测计划,设立污染物监测专项费用,对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污染物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主要产污环节及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并保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5)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项目验收情况、产排污情况、固体废物管理情况、重要环境因素及其环境目标与绩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6)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为进一步实现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ISO14001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成立了环境保护机构、配置了环境保护资源,定期对环境因素、合规义务、环境风险和机遇的识别、更新与评价,定期制定环境目标和管理方案,通过管理方案的实施和日常的持续改进,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环境绩效不断得到提升。通过定期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及第三方机构的验证审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得到有效管控,全面满足体系管理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与此同时,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多年在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信用评价中评选为环保诚信企业。
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本次补充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文全文和英文全文已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