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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于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湖北东明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明石化”或“公司”)的通知,东明石化近期召开股东会决定:因为公司目前已缴的注册资本金已经能够满足现阶段经营的需要,所以公司决定推迟缴纳注册资本金,剩余注册资本金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缴足,具体出资日期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双方另行商定。
一、东明石化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东明石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20000万元);
股权比例:东明石化集团北京终端销售投资有限公司占5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占49%;
实缴注册资本金:截至2018年5月30日,东明石化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14200万元,其中东明石化集团北京终端销售投资有限公司投入7242万元,鞍重股份投入6958万元。
二、对东明石化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金分期缴纳,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注册资本于2018年5月31日前缴足,具体出资日期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双方另行商定。”
现改为:“公司注册资本金分期缴纳,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注册资本于2022年5月31日前缴足,具体出资日期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双方另行商定。”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