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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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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3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林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郑立桥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三项议案,均为累计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项也、宋慧清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顾林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顾林祥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顾正韡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同意聘任俞建利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徐永华、顾林荣、郑立桥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同意聘任俞建利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顾林祥、顾正韡、袁坚刚、徐永华和俞建利,其中董事长顾林祥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马建琴、顾林祥、袁坚刚,其中马建琴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袁坚刚、冯芳、俞建利,其中袁坚刚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冯芳、顾正韡、马建琴,其中冯芳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了《聘任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金新根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聘任从丽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31日

 附简历:

 1.顾正韡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建会员,硕士学历。曾就职于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历任本公司业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2.俞建利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徐永华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程师。先后任职于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本公司,历任分厂厂长、制造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顾林荣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先后任职于长城集团、本公司,历任销售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5.郑立桥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安徽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技术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裕生特种线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6.金新根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技师。先后任职于长城集团、本公司,历任质量管理、销售核算管理、内审部负责人等职,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7.从丽华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先后任职于长城集团、本公司,历任出纳、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范先华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范先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投资金额: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3、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公司的设立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标的公司成立后,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的需要,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城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名称: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二)经营范围:电工新材的生产、加工、销售。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五)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安排: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外投资能力,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由于标的公司尚未开展具体业务,目前尚无法预测该项投资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标的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尚需工商注册登记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三)应对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新设公司的资金管理和对外投资风险的管理,加强与专业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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