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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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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50)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1)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52)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53)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021-54967202

 业务传真:021-54967293

 客服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54)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55)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56)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57)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400-886-6567

 传真:0791-86770178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58)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电话:021-50122086

 传真:021-50122200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59) 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传真:025-83369725

 网址:www.njzq.com.cn

 (60) 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客服电话:4008323000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61)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62)名称: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吴国华

 联系人:蔡芳

 联系电话:0551-62862801

 业务传真:0551-62862801

 客服热线:4008878707

 公司网址:www.hsqh.net

 (63)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联系电话:021-80358749

 业务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64)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联系电话:021-80133597

 业务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热线: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65)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佘晓峰

 电话:021-20691836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66)名称: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邓秀男

 联系电话:0571-56028620

 业务传真:0571-56899710

 客服热线:400 068 0058

 公司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67)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15801816961

 客服热线: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68)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69)名称: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

 联系电话:0595-22551071

 业务传真:0595-22505215

 客服热线:4008896312

 公司网址:www.qzccbank.com

 (70)名称: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385766666

 业务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热线:962999

 公司网址:www.srcb.com

 (71)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滕克

 联系电话:0532-85709787

 传真:0532-85709799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96588

 公司网站:www.qdccb.com

 (72)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方式: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73)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王晓昕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0551-2667635

 传真:0551-2667684

 客服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公司网站:www.hsbank.com.cn

 (74)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朱瑞良

 联系电话:0512-69868364

 业务传真:0512-69868370

 客服热线:96067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75)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高希泉

 电话: (0755) 2219 7701

 传真:0755-22197701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76)名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孙瑜

 联系电话:0592-5310251

 业务传真:0592-5373973

 客服热线:400-858-8888

 公司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77)名称: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电话:0731-84403319

 公司网站:www.cfzq.com

 (78)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79)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传真: 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80)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厅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95564

 联系人:彭莲

 公司网站:www.lxsec.com

 (81)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82)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83)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755-82943755

 业务传真:0755-82940511

 客服热线:4001022011

 公司网址:www.zszq.com

 (84)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联系电话:0769-22100155

 客服电话:0769-961130

 传真:0769-22119426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85)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86)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87)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88)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联系人:甘蕾

 联系电话:020-38286026

 公司网站:www.wlzq.cn

 (89)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90)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9556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网站:www.95579.com

 (91)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周欣玲

 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86282293

 客服电话: 4008-222-111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92)名称: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联系电话:0851-88405606/18585196880

 业务传真:0851-88405599

 客服热线:0851-88235678

 公司网址:www.urainf.com

 (93)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0769-22866255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961122

 公司网站:www.drcbank.com

 (94)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杨华

 联系电话:020-28019593

 业务传真:020-28852692

 客服热线:020-961111

 公司网址:www.grcbank.com

 (95)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吴海恒

 联系人:何浩华

 电话:0757-22388928

 传真:0757-22388235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96)名称: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号

 法定代表人:黄光伟

 联系人:樊海波

 联系电话:028-67676033

 客服热线:40016-96869

 公司网址:www.tf.cn

 (97)名称: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10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时代财富大厦第49A单元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0755-23946631

 业务传真:0755-82786863

 客服热线:0755-23946579

 公司网址:www.honorfunds.com

 (98)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99)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胡倩

 联系电话:0755-83255199

 客服热线:400-188-3888

 公司网址:www.chinalions.com

 (100)名称: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林松

 联系人:李智磊

 联系电话:0592-3122679

 业务传真:0592-8060771

 客服热线:400-918-0808

 公司网址:www.xds.com.cn

 (101)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联系人:甘蕾

 联系电话:020-38286026

 公司网站:www.wlzq.cn

 (102)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业务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103)名称: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电话:021-63333389-611

 传真:021-63333390

 客服电话: 4006433389

 公司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104)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阿婷

 联系电话:0755-82721106-8642

 业务传真:0755-82029055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105)名称: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业务传真:010 -59393074

 客服热线:400-876-99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106)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业务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107)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08)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业务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09)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姜颖

 电话: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10)名称: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云卉

 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111)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业务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12)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1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113)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业务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14)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吴季林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15)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116)名称: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 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13911468997

 传真:010-82055860

 客服电话:4006236060

 公司网址:www.niuniufund.com

 (117)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姜吉灵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118)名称: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公司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号码: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119)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大楼A区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电话:13141319110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jr.jd.com/

 (120)名称: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021-63898427

 电话:徐璐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121)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1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https://8.gw.com.cn/

 (122)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服电话:400-021-8850

 (123)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124)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25)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126)名称: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马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411-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址:www.jinqianwo.cn

 (127)名称: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凌云

 联系电话:0755-89462721

 业务传真:0755-86700688

 客服热线:400-999-8800

 公司网址:www.webank.com

 (128)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孙琦

 联系电话:021-50810687

 业务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热线: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129)名称: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1号九思文创园5号楼501

 法定代表人:任淑桢

 联系人:周映筱

 联系电话:010-66162800

 业务传真:010-66162800

 客服热线:400 6706 863

 公司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130) 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19

 传真:010-59336586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131)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10-58160168

 业务传真:010-58160173

 客服热线: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132)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沈怡

 联系电话:027-83862952

 业务传真:027-83862682

 客服热线: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133)名称: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中青大厦七层

 联系电话:400-066-8586

 传真:010-6598 3333

 网址:www.igesafe.com

 (134)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或95399

 网址:www.xsdzq.cn

 3、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销售机构或销售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七层

 负责人:王晓华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 020-37181388

 经办律师:刘智、杨琳

 联系人:刘智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曾顺福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洪锐明、江丽雅

 

 一、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8年4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76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一、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募集方式与募集期限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自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22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部分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五、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向社会公开募集。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城市(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之发售公告。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发起资金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其中,发起资金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八、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1000万份。

 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价格和认购费用

 1、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1.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 =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50元,可得到98,864.23份A类基金份额。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0+50)/1.00 = 100,05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份C类基金份额。

 十、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本基金的认购时间安排、认购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3、认购确认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4、认购限制

 在募集期内,除《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5、募集期限届满,若单一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50%,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以确保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低于50%。

 十一、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

 1、本公司直销机构;

 2、其他销售机构:经本公司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的营业网点。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若申购不生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六、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适用于相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其中,1年指365天

 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规则如下:

 对持续持有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长于7日(含)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5%)=49,261.08元

 申购费用=50,000-49261.08=738.92元

 申购份额=49261.08/1.016=48,485.32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 元,则可得到48,485.32份A类基金份额。

 (2)若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2:某投资者投资10,000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C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1.0500=9,523.81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10 万份基金份额(A类/C类),份额持有期限 10 天,对应赎回费率为 0.1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2130=121,300.00 元

 赎回费用=121,300.00×0.10% = 121.30 元

 净赎回金额=121,300.00-121.30=121,178.7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0天,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0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21,178.70 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可确认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确认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该比例以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可确认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确认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 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六、 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七、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八、 基金的冻结与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四、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 通过数量化方法及基本面分析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方法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0%。

 (一)股票投资策略

 1、指数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指数化的投资方法,通过研究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构成和大致占比,并通过控制投资组合中成份股对标的指数中权重的偏离,以控制跟踪误差,进而达成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

 2、指数增强型策略

 本基金在参考标的指数成份股在指数中的权重比例构建基本投资组合,再基于数量化投资分析及基本面研究等方法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以争取实现指数增强型的目标。

 本基金数量化投资分析将基于标的指数的编制及调整方法,并参考标的指数行业构成和成份股的权重占比,结合成份股之间的相对价值、个股的短期市场机会以及流动性等指标进行分析,对组合进行优化,以达到指数增强型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将分析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基本面状况和竞争优势,对其盈利的可持续性和增长能力进行分析判断和预测,以此作为本基金调整权重优化组合的参考。

 除标的指数成份股之外,本基金亦可适当投资于一些基本面较好、股价被较大低估、存在重大投资机会的非成分股,以及通过参与新股认购等方式提高收益水平。

 3、股票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1)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参考指数编制规则,本基金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存在一些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停牌、复牌等),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组合调整。

 2)申购赎回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其它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调整。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基金流动性管理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需要进行债券投资。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流动性较好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债券以及参与债券回购和同业存单投资,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变化等分析判断未来利率变化,结合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本基金将严格控制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时,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五)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本基金将从基金持有的融券标的股票中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票作为转融通出借交易对象,力争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厚投资收益。

 四、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二)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研究发展部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构建股票备选库,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个股决策支持;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小组提供债券研究支持。

 3、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根据投研联席会议的决议,结合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投资时机的分析,拟订所辖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重仓个股投资方案。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小组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中央交易部执行。

 6、中央交易部按相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小组。

 7、监察稽核部的绩效评估与风险管理小组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5%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由于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因此本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为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的代表性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沪深300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沪深3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沪深3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七、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得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投资限制: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8、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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