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102号)。现将有关问题的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1、你公司报表附注披露,投资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为3,664,575,095.47 元,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不存在减值。请你公司:(1)结合丰汇租赁的财务状况、经营业务以及与重组收购时盈利预测、备考数据的对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三项、《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详细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的选取过程及依据、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2)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说明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对于利用专家工作(如适用)以及相关信息可靠性作出判断的过程及结论,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 重组时盈利预测与实际经营情况的对比分析
2015 年度,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57,942.8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为 55,736.6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为 50,163.02 万元,较盈利预测数 45,000 万元多 5,163.02 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 111.47%。
2016 年度,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 90,363.4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为 89,560.35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为80,604.32 万元,较盈利预测数 72,000.00 万元多 8,604.32 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 111.95%。
2017 年度,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 85,226.5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为 84,705.55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为76,235.00 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 84.47%。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合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为 207,002.34 万元,较盈利预测合计数 207,000 万元多 2.34 万元,盈利预测完成率为 100.00%。
二、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丰汇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 12月 31日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及本公司购买丰汇租赁90%股权形成的商誉两项资产组的价值之和
(1)丰汇租赁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2015 年11月公司对丰汇租赁完成并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规定,公司非同一控制下购买丰汇租赁的合并成本为人民币594,990.00万元,在购买日中取得丰汇租赁有限公司90%权益,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12,354.95万元。
经审计,丰汇租赁2015年4-12月、2016年、2017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分别为 52,865.87万元、90,256.66万元、84,959.56万元,扣除承诺期内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及利润分配等因素的影响后,计算可得纳入合并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69,538.79万元。
(2)合并报表中购买丰汇租赁90%股权直接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366,457.51万元。
综上所述,丰汇租赁2017年12月31日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469,538.79万元及商誉407,175.01万元(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两项资产组的价值之和为876,713.8万元。
2、纳入商誉减值测试范围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本公司已聘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对以2017年12月 31日为基准日的商誉减值测试范围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进行评估。
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咨字[2018]第733号《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咨询报告》,评估咨询报告所载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纳入商誉减值测试范围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算结果是881,106.93万元。
测试结论:在估值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金洲慈航对丰汇租赁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进行了界定,在金洲慈航对上述资产组组合的使用安排及对该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预计的基础上,通过折现方法,得出纳入商誉减值测试范围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的估值为881,106.93万元,账面价值为876,713.80万元,未发生减值。
三、参数的选取过程及依据:
本次对标的资产的估值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得出资产组组合的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加上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及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的影响,得到资产组组合价值为881,106.93万元。
计算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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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折现率
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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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资本市场类似交易标的估值选取的折现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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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税后折现率选取为14.45%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
四、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审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1、获取企业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如上所述,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我们获取了管理层《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报告》。
3、我们获取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中联评咨字【2018】第733号报告,报告所载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纳入商誉减值测试范围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算结果。
4、我们查询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质等信息,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券期货相关评估资格证书,我们认为评估机构具备胜任能力、专业性和独立性。
5、我们复核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报告》及中联评咨字【2018】第733号报告中数据,复核了评估机构选取的参数、关键假设的采用、检查了计算的准确性。
经核查并执行以上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金洲慈航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评估机构具备胜任能力、专业性和独立性;金洲慈航商誉未发生减值。
2、2017年1月11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收购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相关机构的核准。年报“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显示,报告期末相关股权工商变更正在办理中,公司将该部分股权的交易作价29,147.89万元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请你公司说明截至报告期末该股权收购事项是否取得银监会批文,公司将其确认为公司资产的依据及理由。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洲慈航(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与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签署了《关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在过渡期的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受让方享有。金洲慈航(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支付股权收购款。2017年3月29日,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农商行分红11,678,946.00元转入金洲慈航(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农商行已通过上述事项的董事会决议。由于金洲慈航(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下半年新成立,股东资格条件暂不符合银监规定的设立期限的相关要求,股权变更审批暂未获得银监局批准,目前暂未完成股权工商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与银监部门保持沟通,尽快办理完成股权工商过户相关手续。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投资公司与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取得余杭金控持有的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取得杭州市余杭区财政部文件余财国资【2016】83号文件关于同意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方案的批复,同意公司的资产转让方案。取得余杭区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企业产权、资源交易进场交易告知书及编号为资产处置(2016)11号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公司最终通过拍卖方式取得该股权,并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公司于2017年3月收到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款。
尽管截至报告期末该股权收购事项未取得银监会批文,根据以上取得的资料应将取得股权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年报显示,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30.33%,请你公司:(1)说明前五名客户具体名称、按产品类别细化具体销售金额;(2)列示去年同期前五名客户名称,对应的销售金额;(3)对前五大客户的变动情况进行解释说明;(4)说明上述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2017年前五名客户具体名称、按产品类别细化具体销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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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前五名客户具体名称、按产品类别细化具体销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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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前五大客户的变动情况的解释说明:2017年,公司根据黄金市场变化情况主动调整销售政策,本年度公司结合对合作客户进行的评估分析情况,从客户的销售实力、资金实力进行分析,重点加强与资金实力雄厚、销售能力强的客户合作,比如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增加了金条的供货量,使其在本公司销售客户中排名上升到第一位。
上述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年报显示,你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金额总额比例为92.23%,请你公司:(1)说明前五名供应商具体名称、按产品类别细化具体采购金额;(2)列示去年同期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对应的采购金额;(3)对前五名供应商的变动情况进行解释说明;(4)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比例较高,是否存在依赖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公司拟采取的措施;(5)说明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1)2017年前五名供应商具体名称、按产品类别细化具体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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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前五名供应商具体名称、按产品类别细化具体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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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前五名供应商的变动情况的解释说明: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黄金原料,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直接向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或者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正式会员单位代购,因此,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方向及交易成本的高低,同时还要考虑采购的便捷、高效。前五名供应商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根据各供应商情况进行调整,如减少上海黄金交易所直接采购量和减少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昆明)有限公司的黄金采购量,主要是基于发票结算的时间速度不够快捷的原因。减少与盛峰黄金的采购交易则是因为发票结算业务效率不够及时的原因。本期增加翡翠饰品的采购量,因此在供应商前五名中增加了东方金钰,是基于公司业务需求而进行的采购调整。
(4)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比例较高,是否存在依赖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由于国家政策的规定,公司生产销售的黄金原料只能从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或者只能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向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并且所有黄金原料采购均必须采取“预付制”,因涉及巨额的预付款,供应商的可靠性非常重要,同时还要考虑供应商服务的时效性,公司选择供应商均经过认真的评估。从前五名客户采购金额的变动情况,可以说明公司对供应商并无依赖性。
(5)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你公司年报财务报表注释“应收账款”部分显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0亿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76.20%,对应的坏账准备余额未填报。“预付账款”部分显示,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5.97亿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比例为95.72%。“其他应收款”部分显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为4.43亿元,账龄为一至两年以内,性质主要为暂付款。请你公司(1)补充列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的名称、期末账面原值及占比、性质、账龄、坏账准备及计提原因、尚未结算的原因、以及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补充列示上述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具体交易事由、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是否构成资金占用;(3)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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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客户均在信用期内,按公司会计政策不计提坏账准备。
2、以上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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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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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交易事由真实、完整,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6、你公司应收利息中应收委托贷款利息期末较期初新增约1亿元,基金利息新增2,233.81万元,其他应收款中暂付款新增3.54亿元,请你公司结合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1)说明本期你公司委托贷款、基金交易、应收暂付款的交易实质、主要交易内容、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分析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列示截至到本问询函回函日的回款金额,并说明上述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若是,请说明相关审议程序及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1)委托贷款业务:丰汇租赁有限公司自2009年12月经批准成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以来,积极开展售后回租和直接租赁等融资租赁业务,同时,丰汇租赁为客户量身定制合适的融资方案,对于设备数量少的非生产型企业,丰汇租赁经过详细的尽职调查,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信情况深入了解以后,委托业务银行给资质好的企业提供贷款,并按照国家委托贷款的规定约定利率,委托银行按期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从事委托贷款业务。目前,丰汇租赁主要业务仍为融资租赁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上述的委托贷款项目均为丰汇租赁日常经营的投放项目,是丰汇租赁的日常经营行为。
基金交易:丰汇租赁于2016年开展基金类业务,主要投资方向为境内境外合规基金优先级份额,在经过对基金投资方向及基金管理人资质的详细尽职调查和深入了解后,购买基金优先级份额,并收取固定收益。基金类业务相关利息于2016年9月开始计提,至今未发生逾期还款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当期新增委托贷款主要客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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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司委托贷款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主要基金项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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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司基金交易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暂付款情况的主要交易内容、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及回款金额等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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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司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方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众信典当公司原股东,总裁、董事何玉水任职董事。其他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截至到本问询函回函日的回款金额详见上述列表,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7、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22.98亿元,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19.71亿元,公司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请你公司说明:(1)报告期内,存货各产品类型(黄金饰品、铂金产品、K金产品、钻石饰品、其他产品等)的分布情况;(2)报告期内,存货的库龄分布与存货周转率情况,请结合相关产品的宏观市场环境、存货性质与特点、可变现净值预计等因素说明相关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足;(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套期保值工具管理存货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回复】
(1)库存商品各产品类型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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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存货增加品种主要是黄金饰品、翡翠和钻石饰品,存货增加原因为东莞金叶集团新设青鸟、武汉两零售业务为主的子公司,并在这两地分别开设大型的珠宝首饰零售商场,使得存货增加,同时黄金珠宝首饰在零售环节毛利高、周转较慢,从而降低了存货的周转率。从上表分析的周转率数据看,各类存货的周转率仍在合理的范围。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按照会计政策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黄金类存货,黄金类存货所含的黄金原料价值可变现价值是以上海黄金交易所12月31日的价格为基准价格,是一个市场的公允价值,因此,存货中黄金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比较确定的,资产负债表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价格为233.87元/克(含税273.63克),公司黄金库存金料价格为233.72元(含税273.45),同时充分考虑到库存黄金饰品相当部分为零售商品,零售黄金饰品的零售价是在黄金饰品金料价格基础上加价12%到15%,经过测试可变现价值高于账面平均成本,不需计提跌价准备;翡翠钻石等彩宝类商品均属世界性的稀缺资源,物以稀为贵,这些宝石的市场公允价值逐年攀升,已成为珠宝市场认可的事实,且在零售端通常销售的毛利都有40%以上,经过测试可变现价值高于成本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此,公司在年报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的。
(3)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利用套期保值工具管理存货,增加当期毛利80,197,224.37元。报告期内,公司为减小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通过套期保值实现对风险的有效对冲,利用套期保值管理存货,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如下: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并且公司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套期保值从基本面、技术面、信息面等方面分析市场潜在的风险,谨慎选择交易品种、套保量和操作策略。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资金准备。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 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建立符合交易要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司完善交易团队的人员配置,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及学习。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8、年报显示,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13,269,373,711.56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35.10%,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40,553,229.88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197,780,254.69元,请公司:(1)说明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2)列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情况表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情况表;(3)列示长期应收款前五名单位名称、期末账面原值及占比、账龄、对应的坏账准备及计提原因,并说明对应的融资租赁项目进展情况、该长期应收款的折现率、2017年度的回收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则及充分性;(4)分析说明长期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是否出现了部分融资租赁应收款无法收回或交易对手方财务状况恶化的的情形、上述长期应收款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说明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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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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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情况表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情况表;
长期应收款因项目单项金额重大,不采用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减值方式。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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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列示长期应收款前五名单位名称、期末账面原值及占比、账龄、对应的坏账准备及计提原因,并说明对应的融资租赁项目进展情况、该长期应收款的折现率、2017年度的回收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则及充分性;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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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析说明长期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是否出现了部分融资租赁应收款无法收回或交易对手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形、上述长期应收款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长期应收款前5大租赁客户中,未出现部分融资租赁应收款无法收回或交易对手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形,上述长期应收款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长期应收款以上事由真实、完整,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9、你公司年报财务报表注释“应付账款”部分显示,应付账款账面余额为210,186,938.33元,期初余额11,861,984.14元。“其他应付款”部分显示,暂收款期末余额为100,707,471.84元,期初余额为9,101,196.29元。请公司:(1)解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暂收款大幅增加的原因;(2)列示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暂收款前五名单位名称、发生原因、账龄,截至本问询函回函日相关应付账款的付款情况;(3)说明上述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暂收款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1)应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东莞金叶珠宝集团新设青岛、武汉两大零售业务为主的子公司,两个子公司的设立开业使得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采购量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暂收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公司子公司天津广茂融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收政府补助40,997,141.15元,报告期内未达到确认政府补助条件。
(2)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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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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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暂收款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公司年报财务报表注释“其他流动负债”部分显示,担保赔偿准备期末余额为10,124,054.73元,期初余额为0。请你公司解释担保赔偿准备计提的原因、计提的比例,是否发生被担保企业无法偿还贷款而由公司代偿的事项。
【回复】
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系融资性担保公司,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根据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金洲慈航(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签订的《关于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故自2017年1月1日起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纳入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所以本次年报中担保赔偿准备的期初余额为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余杭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年末担保责任余额为51348万元,根据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5,134,800.00元,加上上年结转余额4,989,254.72元,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余额为10,124,054.73元。另2017年度共取得保费收入9,827,826.22元,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4,913,913.11元。上述担保赔偿准备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报表列示为“其他流动负债”。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科技担保公司共计发生被担保企业无法偿还贷款而由公司代偿金额52,171,468.30元,其中政府性担保发生代偿共计36,160,828.50元,收到政府担保代偿补助25,719,800.00元。上述代偿均有较强的反担保措施,目前正在积极追偿中。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