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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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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4日—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15∶00至2018年5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135,609,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8140%。其中:

 1.现场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609,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14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5,60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5,60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5,60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5,60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5,60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班子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5,60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5,60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5,60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浩然 杨雪峰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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