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了《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司现对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一、对“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5)营业成本构成”(年度报告第17页)进行补充
1、原披露内容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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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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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后披露内容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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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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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八、社会责任情况,3、环境保护的相关情况”(年度报告第43页)进行补充
1、原披露内容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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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配套2000m3/日的废水深度治理设施,采用厌氧、好氧生物组合处理工艺,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各类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具备由江门市环保局颁发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等报告,并已于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CODcr和氨氮由现场在线自动监测仪监测,其自动监测数据、监测时间及废水流量等信息自动上传至江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平台,接受江门市环保局的监督,所有污染物监测数据均于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立的公布平台上公布,废水其余污染物及厂界噪声均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监测,其中废水特征污染物每日公布,废水其余污染物每月公布。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按环保部门要求及时完成排污申报工作,于本公司网站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按时于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综合管理平台上发布自行监测数据,年信息公布率达到100%。
2、补充后披露内容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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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已于2005年10月1日起整体租赁给江门天诚溶剂制品有限公司经营,在实施整体租赁后,北街电厂的经营运作由承租方负责,并由承租方承担清洁生产、安全、消防等责任。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生物中心配套2000m3/日的废水深度治理设施,采用厌氧、好氧生物组合处理工艺,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各类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北街(联营)发电厂已建成防治污染设施的环保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无超标排放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生物中心及北街(联营)发电厂均具备由江门市环保局颁发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生物中心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等报告,并已于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北街(联营)发电厂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于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生物中心的CODcr和氨氮由现场在线自动监测仪监测,其自动监测数据、监测时间及废水流量等信息自动上传至江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平台,接受江门市环保局的监督,所有污染物监测数据均于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建立的公布平台上公布,废水其余污染物及厂界噪声均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监测,其中废水特征污染物每日公布,废水其余污染物每月公布。
北街(联营)发电厂已制定污染物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网上公布。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生物中心按环保部门要求及时完成排污申报工作,于本公司网站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按时于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综合管理平台上发布自行监测数据,年信息公布率达到100%。
北街(联营)发电厂的污染物监测已实施烟气在线实时转输。
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已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公司就上述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