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子衿和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子衿和达”)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截止本公告日,其持有本公司8,059.627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481%。2016年5月24日,子衿和达将其持有的本公司上述股份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
2018年5月25日,本公司收到子衿和达关于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子衿和达分别于2018年5月22日和5月24日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514.3227万股和5,028.6454万股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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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上述股份质押解除后,子衿和达持有的本公司8,059.627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全部无质押冻结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变化明细和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宁波子衿和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