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诸股东:
我们已经于2018年 3 月 8 日和2018年 5 月 9 日两次函告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监事,贵司张要求公司董事长张津先生和监事刘华女士根据《公司法》第39条、第43条规定和《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45条、第29条、第37条第2项规定,通知召开股东临时大会,但是,公司董事长张津先生和监事刘华女士收函后没有任何回复,根据根据《公司法》和《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45条第5款规定,我们有权召集并主持召开股东临时大会。
会议议题:
1、根据《北京华人天地影视策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87条第3项规定,改选不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成员。包括:张津、郭菁、刘华三位先生(女士)
2、推荐 陶夏阳、徐福林、蒋文峰 先生(女士)担任新的公司董事。
会议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 6 月 1日开始。
会议报到时间:2018年 5 月31日。
会议食宿自理。
请公司股东凭持股权证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或者股东授权文件参加股东临时大会。
申请人:深圳市众投一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东莞市国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一八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