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应付债券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762,539.64万元,同比增长24.33%。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债券规模大幅增长主要由于发行人为满足业务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自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末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ABS产品金额较大。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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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项应付款
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末,发行人专项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869.31万元、4,507.28万元和4,187.28万元,在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中占比分别为0.20%、0.09%和0.05%,报告期内发行人专项应付款全部为项目专项资金,变化幅度较小,2015年末与上年末相比减少162,692.05万元,同比下降96.52%,2016年末专项应付款相较2015年末减少1,362.03万元,主要系翟各庄拆迁安置项目已基本完成,相应的专项应付款已部分结转。2017年末专项应付款相较2016年末减少320.00万元,变化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专项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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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期应付款
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5,107.21万元、47,277.69万元和66,693.24万元,在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中占比分别为1.89%、0.91%和0.87%。发行人2015年末长期应付款相较2014年末减少4,977.60万元,同比减少8.28%,发行人2016年末长期应付款相较2015年末减少7,829.52万元,同比减少14.21%;发行人2017年末长期应付款相较2016年末增加19,415.55万元,同比增加41.07%,系本期增加融资租赁所致。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主要系融资租赁款,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一方面部分融资租赁款到期,另一方面,2016年和2017年发行人主要以银行借款、发行中票、超短融等融资方式为主进行融资,减少了融资租赁融资计划。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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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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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周转率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23次/年、6.45次/年和4.20次/年,发行人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且规模较大,使得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2017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随着发行人产业新城业务的发展,应收园区结算款增加较快,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明显。
(2)存货周转率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28次/年、0.29次/年和0.16次/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维持在较低水平,主要系随着发行人业务扩张,发行人的产业园区业务开发成本及土地规模同步扩大,存货规模大幅度增加所致。
(3)总资产周转率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7次/年、0.26次/年和0.19次/年。2015年度和2016年度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为稳定,主要由于发行人总资产及营业收入伴随其业务扩张共同增长。2017年度,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2016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产业新城开发规模不断扩大,总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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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发行人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35倍、1.40倍和1.5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47倍、0.48倍和0.52倍。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为稳定,短期偿债能力较为稳定。此外,预收账款主要为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而产生大量的预售房款,无需发行人进行实际偿付,在剔除预收账款影响后,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发行人的速动比率分别为1.14倍、1.33倍和1.24倍。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发行人短期有息负债总额分别为192.35亿元、188.09亿元和338.35亿元,同时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368.02亿元、455.03亿元和681.05亿元。发行人的货币资金对短期有息负债有较为良好的覆盖。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分析,发行人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4.80%、84.78%和81.10%。发行人整体资产负债水平较高,主要由于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规模,所需资金量较大,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相应增长较快。发行人负债中房屋预售形成的预收账款占比较高,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发行人预收账款分别为672.55亿元、1,025.48亿元和1,324.76亿元,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92%、43.75%和45.86%,较为合理。
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483.18亿元、709.14亿元和1,105.4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8.65%、28.38%和30.61%。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占总资产比例较低,且较为稳定,有息债务处于较为合理水平。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平均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48.01亿元、64.92亿元和87.81亿元,对其每年需偿付的有息债务本息有良好覆盖,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债务的偿付。
3、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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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发行人通过“产业新城模式”的独特盈利模式实现了较高的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2.07%、29.54%和31.40%。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发行人营业利润率分别为18.01%、16.38%和21.59%。
发行人利润主要来自于其主营业务,2015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42.58%,而营业利润较上年增长36.32%,2016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40.40%,而营业利润较上年增长27.74%,2017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6年增长10.80%,而营业利润2016年增长45.97%。
由于发行人独特的经营模式,其净利润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目前发行人储备土地较多且新签大量产业园区,项目储备丰富,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4、营业收入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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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营业收入构成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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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营业收入逐年增加。201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4增加1,144,914.12万元,同比增长42.58%,2016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加1,548,589.78万元,同比增长40.40%。2017年营业收入为5,963,542.03万元,相比2016年增长10.08%。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产业新城及产业小镇业务、城市地产开发业务, 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9.36%、99.32%和99.44%。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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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产业发展服务收入、土地整理收入、园区住宅配套收入及城市地产开发收入。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以上四项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7.97%、96.36%和95.80%。2015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期相比增长43.82%,2016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期相比增长40.34%,主要原因系产业发展服务收入、土地整理收入和园区住宅配套收入增加规模较大所致。2017年发行人产业发展服务收入占比提高幅度较大。
(2)营业收入变动因素分析
①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产业新城开发建设以及城市地产开发,其中产业新城开发与建设又可分为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综合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园区住宅配套开发。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综合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按照当期发行人与政府结算额确认收入,园区住宅配套开发和城市地产开发以商品房实际交予客户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因此,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主要是政府结算和交房。
② 订单分析
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接受客户预购。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和客户预收购房款项余额1,274.44亿元。
(3)营业收入前五大销售客户的情况分析
2017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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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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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前五大客户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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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均为地方政府,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的产业新城开发与建设业务包含了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服务及公用事业服务,这些细分业务与地方政府高度相关,具有一定的集中度。而发行人主营业务占比较高的园区住宅配套和城市地产开发板块的客户为不特定的公众,单笔金额较小,不具有集中度。
5、营业成本及营业毛利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分析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营业成本构成摘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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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别为3,173,543.52万元、4,541,728.26万元和4,749,831.40万元。2015年营业总成本较上年增长45.36%,2016年营业总成本较上年增长43.11%,2017年营业总成本较上年增长4.58%,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规模扩张,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增长幅度与营业收入涨幅基本保持一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发行人营业总成本中营业成本及三项费用合计占比较大,合计分别占比91.04%、92.71%和87.33%。
2015年、2016年、2017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488,348.88万元、3,571,335.51万元和3,077,669.45万元,占营业成本的99.12%、99.08%和99.4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产业发展服务成本、园区住宅配套业务成本和城市地产开发业务成本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行业构成情况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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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分行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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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67%、33.19%和48.10%。2015年-2016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维持稳定,其中,产业发展服务业务、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园区住宅配套业务和综合服务业务毛利率较高。2017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显著提升,主要由于毛利率最高的产业发展服务业务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总额比例较高,拉升了发行人整体主营业务毛利率。
(3)费用分析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三项费用构成摘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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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三项费用总额同比有所增加,2015年较上年同比增加38.54%,2016年较上年同比增加59.95%,2017年较上年同比增加72.09%。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23,644.39万元、187,521.98万元及196,292.93万元,2015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29.67%,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销售费用增长;2016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51.66%,主要是因发行人规模增长,导致销售费用中各项费用增长较快,尤其职工薪酬、营销推广费、销售代理费等增长幅度较大。2017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4.68%,增幅较小。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255,161.58万元、362,275.69万元及748,750.26万元,2015年发行人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45.51%,主要原因是公司规模增长,人工薪酬等费用增加;2016年发行人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41.98%,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规模增长,导致各项费用增长较快,尤其职工薪酬、办公事务费、中介咨询费、折旧费及摊销等增长幅度较大所致。2017年,因发行人规模快速增长,导致各项管理费用增长较快,发行人2017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增长106.68%。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30.57万元、56,301.81万元及98,002.61万元,2015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比下降95.35%,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2016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比增长43,020.47%,主要原因系债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2017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74.07%,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有息债务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
6、近三年重大投资收益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1)投资收益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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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投资收益较2014年同比增长236.95%,主要为本期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较上期增加所致,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分别为嘉兴丰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收益154,156,385.22元,大成创新资本景新19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55,942,371.00元,国投瑞银资本嘉兴华夏幸福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38,755,902.78元,金元惠理共赢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125.35元。2016年投资收益较2015年同比增长36.60%,主要由于发行人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较上年末增加所致。2017年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收益和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发行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4,174.09万元、2,774.50万元和609.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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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少数股东权益分析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引入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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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序号1的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投资的项目公司与序号7和8的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投资的项目公司盈利未达预期,经与公司友好协商,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途原价退出。
如上表所示,各投资人根据投资所属期间、公司经营情况获取的收益率各不相同,发行人不存在强制回购及提供保底收益情况。
合作项目主要通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发行人对京御地产及九通投资及项目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京御地产及九通投资以持有的项目公司剩余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保证公司履约。发行人已经充分披露此部分担保义务。
与合作方在项目股权层面的合作,属于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股权合作行为,符合国家监管部门的各项法律规定与制度,也符合目前的金融监管政策。公司的业务模式属于国家支持和鼓励的产业新城业务,盈利水平良好,是合作伙伴比较看好的投资标的。发行人按照经营需要及项目需要,与金融机构及同行业企业在项目层面上进行合作。
2018年,发行人已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就三个项目开展项目股权合作,规模18亿元,目前项目正常推进。同时,根据发行人发展战略及2018年经营计划,发行人将与优秀的同行业企业全面进行合作开发,共同发展产业新城及房地产业务。目前已与部分同行业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已开展了如联合竞拍土地等方面的合作。
(五)现金流量表分析
发行人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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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74.50亿元、77.63亿元及-162.28亿元,2015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2014年增加124.04亿元,2016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2015年增加3.13亿元,2017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2016年减少239.91亿元,主要系支付的工程款、职工薪酬、预交税金等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014年经营性现金流受园区开发支出影响较大,对债务保障程度较弱。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产业新城建设,投入较大,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发行人伴随业务扩张而产生较大额负向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2015年,发行人销售规模有所扩大,同时京津冀一体化利好政策带动环北京区域销售额增加,回款增幅较大,另外发行人整体回款涨幅大于支出涨幅,经营性现金流由负转正。2016年,发行人销售规模有所扩大,同时京津冀一体化利好政策带动环北京区域销售额增加,回款增幅较大,发行人整体回款涨幅大于支出涨幅,经营现金流持续为正。
2017年,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126.28亿元,与2016年77.63亿元相比均呈现大额净流出。2017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815.93亿元,基本均来自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978.20亿元,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7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为大额流出的原因主要为发行人产业新城业务扩张较快,园区开发支出现金流支出较大,业务回款受支付时点影响较大,短期内回款速度较慢,导致2017年发行人因业务扩张和园区开发而产生较大额负向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57.96亿元、-250.62亿元及-200.30亿元,2015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30.68亿元,主要是因为2015年发行人大规模进行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基金投资等理财产品投资;2016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192.67亿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发行人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较多和投资支付的金额较大所致。2017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值的主要原因是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流入分别为132.80亿元、141.65亿元及81.35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流入情况良好。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92.96亿元、253.94亿元及570.98亿元,2015年筹资性净现金流大幅增长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筹资,银行借款规模和债券融资大幅增长所致,2016年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增加主要是发行人取得借款及发行债券所致。2017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相比去年增长较多主要系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增加和新增借款所致。
(六)未来业务目标
公司预计2018年的销售额为2100亿元。预计施工面积合计约4,354万平方米,其中,预计新开工面积合计约1988.4万平方米;预计竣工面积合计约1,010.6万平方米(详见下表)。为保障公司旗下项目在2018年的顺利推进,公司将继续依法合规地综合运用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等多种渠道融资,维护与国内各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的信贷合作关系,通过发行发行公司债、中票、短期融资券、PPP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旗下项目顺利推进。
发行人2017年度项目开发计划情况一览表
■
针对发行人的2017年经营计划,发行人计划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持续丰富产品。(1)持续优化产业新城产品。固化产业新城各发展阶段标准;推动产品升级,积极探索科技园模式创新,加快推动模式落地。(2)研发产业小镇产品。发挥自身优势、围绕产业主题,打造小镇特色。
2、加强拓展布局。(1)加强国内拓展。基于PPP模式全力拓展,分级分类匹配产业新城、产业小镇等产品。(2)加速国际布局。根据人口、国家安全、经济风险等因素形成国家和城市选址策略;确定“一国一策”的拓展模式,支持快速落地。
3、打造竞争优势。(1)打造产业集群,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产业集群发展方向,制定区域招商政策,创新招商模式,落地龙头项目;推进产业链能力并购,快速整合资源。(2)打造宜居城市。建立城市规划方法论,构建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城市可持续发展体系;建立城市公建设施的产品、质量及运营标准体系,加强合作资源导入。(3)打造产业新城、产业小镇等各类标杆。
4、提升经营水平。(1)提升经营效益。推动成熟区域上档升级,发展区域快速成熟,启动区域迅速达产。(2)商业模式升级。持续升级产业新城模式,推动新业务商业模式落地。(3)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风险预警指标并持续监控,全方位把控财务与经营风险;加强风险管理组织,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5、推动全面质量管理。(1)推动业务质量提升。推进产业新城专项质量管理计划落地,提升产业招商质量,提升孔雀城产品品质。(2)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建立流程框架体系及精益管理体系、知识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防范体系。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未来盈利能力取决于国内宏观经济走势、房地产行业整体情况及发行人自身竞争力水平。过去数十年,权威行业协会及媒体多次嘉奖及表彰公司的成就。发行人在中国众多主要城市占据强势市场地位,有利于保障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
总体而言,国内总体经济有逐步向好的趋势,在此大环境下,发行人继续保持其产业发展战略,持续保持其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新城模式”主营业务模式,深化业务链体系发展,防控相关风险,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末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一年末有息债务总额
1、发行人最近一年末有息负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金额为1,105.43万元,其中一年以内有息负债金额为338.35万元,占比30.61%,一年以上有息负债金额为767.08万元,占比69.39%,具体情况如下:
■
(二)信用融资和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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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期发行公司债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二)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00.00万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费用;
(三)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全部计入发行人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四)假设本期募集资金300,000.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五)假设本期债券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影响如下表所示: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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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18年3月,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8九通01”,债券代码“150170”,发行规模为10.9亿元,期限为5年,在第2年末和第4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7.4%。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12日划入九通投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18年3月,公司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8华夏幸福SCP001”,起息日为2018年3月13日,期限180天,发行总额15亿元人民币,发行价格100元/佰元面值,票面年利率6.2%。
(二)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担保总额677.93亿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为95.44%,其中676.43亿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5亿元为对合营企业固安翌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行人因经营房地产业务,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的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金额为616.09亿元,占其期末净资产比例为86.73%。发行人担保总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本承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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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租赁承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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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签订合同(主要为土地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未付的约定资本项目支出共计273.58亿元,须在合同他方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若干年内支付。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发行人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该担保为阶段性连带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按揭银行与购房者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公司为购房者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并协助按揭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且将《他项权利证书》交予按揭银行之日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的阶段性担保额为616.09亿元。由于截至目前承购人未发生违约,且该等房产目前的市场价格高于售价,发行人认为与提供该等担保相关的风险较小。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约676.43亿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发行人根据组织结构及内部管理要求,确定了“产业新城开发建设业务”和“城市地产及其他”两大业务分部。“产业新城开发建设业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服务、土地整理、园区综合服务及园区住宅配套服务。“城市地产开发及其他”包括城市地产开发(含北京市丰台区、河北省廊坊市、天津武清、山东文登等地区的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及酒店经营等业务。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12月,发行人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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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截至2017年12月末,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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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除上述披露的受限资产之外,发行人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2月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323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本期债券是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二、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本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为1,105.43亿元,其中一年到期的金额为338.35亿元,偿还期主要集中于2018-2021年。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发行人截至2017年末的债务结构情况及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后的债务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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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发行人目前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74.82%,比例偏高,短期偿债压力较大。以2017年末数据作为基准测算,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流动负债比例将明显降低,流动比率有所提升,短期偿债压力进一步缓解。
另一方面,发行人目前融资方式以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和融资租赁借款等间接融资为主,综合融资成本较高。通过发行成本较低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偿还成本相对较高的信托及租赁等借款。借款的置换将有效降低发行人的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发行人利润水平。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为了改善发行人债务结构,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因本次债券的审批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以及发行人可能面临上表中借款的提前偿还,发行人将根据债务实际偿还时间和募集资金预计到位时间,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及尽可能节省利息费用支付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部分债务。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是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公司拟偿还的有息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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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期债券的审批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以及发行人可能面临上表中借款的提前偿还,发行人将根据债务实际偿还时间和募集资金预计到位时间,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及尽可能节省利息费用支付的原则,对具体债务偿还计划进行灵活调整。
发行人承诺不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土地。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的发行对于促进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通过本期债券的发行,发行人可以充分利用我国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改善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发行人综合竞争力,为发行人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有利于拓宽发行人融资渠道,降低资金链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本。发行人充分利用我国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通过不断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对单一融资品种的依赖度,从而有效防范资金链风险,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发行人的影响。
(二)有利于优化发行人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将改善发行人的负债结构,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配置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以2017年12月31日为模拟基准日,300,000.00万元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保持不变;合并财务报表的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25.18%增至发行后的26.17%,发行人中长期债务占比有所上升,负债结构得到良好调整。
(三)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以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财务数据为基准日,300,000.00万元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由发行前的1.53增加至发行后的1.55,发行人流动比率将有一定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可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拓宽中长期融资渠道。同时,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通过债务融资,将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提升发行人的盈利水平,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
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中单独每期债券分别单独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管的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两者可为同一账户,均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将在中国工商银行廊坊朝阳支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管的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
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具体来看,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事项从制度层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督的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两者为同一账户,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受托管理协议》。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受托管理人将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机制如下:
(1)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1-6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发行人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
(2)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
受托管理人将依据与发行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约定,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对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披露。
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隔离机制
1、通过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有效隔离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设立独立于其他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保障金专户,有效隔离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发行人的其他资金。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发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和监管银行共同监管的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保障金专户,此账户均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分别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3、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已披露的用途,不转借他人使用。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1、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1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核查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核查意见;
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5、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一)查阅时间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投资者可至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交所的(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赵刚、王文康
联系电话:010-56982988
传真:010-56982989
邮政编码:100027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蒋昱辰、石衡、王艳艳、黄晨源、康培勇
电话:010-60838956
传真:010-60833504
邮编:100026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6层
联系人:杜雄飞、冯伟、洪渤、杨奔、赵妤、王磊、尚林哲
电话:010-56513142
传真:010-56513103
邮编:100045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联系人:马国栋、周巍巍、董尧
电话:010-60840902
传真:010-57601990
邮编:518034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五层
联系人:李玲、邬欢、张哲源、刘倩、崔志净、何超信
联系电话:010-59013951
传真:010-59013945
邮政编码:10003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