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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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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7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示情况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外,并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网站上发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2日,时限达到10日

 (3)公示方式:巨潮资讯网、公司网站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郭云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余监事均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万鹏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2日止。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对激励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邮件、书面或当面反应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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