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15:00至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1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8人,代表股份数量523,109,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7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515,105,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公司股份8,003,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高孟非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01 选举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20,423,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006,335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2 选举孙世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20,423,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006,335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0%;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2.01 选举王维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520,587,8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170,333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9%;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高孟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于2018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5月25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任勇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任勇强先生为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杜秉光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选举杜秉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董事会成员的变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也需作出相应变更,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补选任勇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补选孙世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变更后具体情况如下:
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春建
委员:杜秉光、任勇强、董成功、姜欣
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倚云
委员:杜秉光、许晓军、姜欣、张黎明
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黎明
委员:许晓军、孙世界、姜欣、高倚云
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姜欣
委员:董成功、任勇强、张黎明、高倚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附件:
任勇强先生简历
任勇强,男,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2003.03-2004.03任山西惠丰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04-2006.09任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06.04-2014.01任华锦集团总会计师;2008.03至今任辽宁北方化学工业公司监事;2009.02至今任山西北方成品油销售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07-2011.10任华锦集团董事;2010.07-2014.01任公司董事、北沥公司董事;2010.07-2011.12任公司总会计师;2011.01至今任锦天化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1.10-2014.01任公司党委书记;2011.12-2014.01任华锦集团总会计师;2014.01-2017.02任华锦集团及公司纪委书记;2014.01至2018.04任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华锦股份监事、监事会主席。2018.05至今任公司董事。
任勇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杜秉光先生简历
杜秉光,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9.09-2001.11任锦天化公司副经理;2001.11-2006.02任锦天化公司经理;2005.11-2013.08任华锦集团副总经理;2010.07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08至今任华锦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05至今任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秉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次监事会于2018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5月25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赵显良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赵显良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选举赵显良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5日
附件:
赵显良先生简历
赵显良,男,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1996.02-1999.10在华锦集团任职;1999.10-2002.02任公司总会计师;2002.02-2007.07任华锦集团副总会计师;2007.07-2011.12任北沥公司总会计师;2010.07-2011.12任北沥公司董事;2011.12-2013.12任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3.12至2017.10任华锦集团总会计师。2017.10至今任公司监事。
赵显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适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