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发布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24号】(以下简称《安徽省医保目录》),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的产品河车大造胶囊继续保留于《安徽省医保目录》,河车大造片新增纳入《安徽省医保目录》。上述《安徽省医保目录》从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
注:
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
2、2018年3月末数据未经审计(由于黄山天目之前进行GMP改造,导致河车大造片药品无法生产;另一方面河车大造片是处方药,之前没有进入医保目录,同时也未中标,医院不能销售,所以尚未组织过生产,故无销售额)。
以上产品纳入《安徽省医保目录》将有利于产品的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