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北京墨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金额的议案》,确认了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的补偿金额为169,761,785.80元,其中,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应向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丽家族”)支付补偿金额16,976,178.58元,西藏南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南江”)应向华丽家族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丽创投”)支付补偿金额152,785,607.22元(详见《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8)。
2018年5月17日,公司收到南江集团关于北京墨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业绩补偿款16,976,178.58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丽创投收到西藏南江关于北京墨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业绩补偿款33,023,821.42元。
截至2018年5月17日,南江集团应向华丽家族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已按期全部支付完毕。
根据华丽家族及华丽创投(合称“受让方”)与南江集团及西藏南江(合称“转让方”)于2015年5月5日签署的《北京墨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之约定,“转让方收到华丽家族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上述现金补偿款项支付至华丽家族指定的受让方银行账户,转让方未能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支付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鉴于西藏南江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如期支付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西藏南江于2018年5月17日向华丽家族出具《西藏南江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墨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金额的回复函》,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华丽创投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项共计119,761,785.80元并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公司将就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