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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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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8-049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0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0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05月16日(星期三)15:00至2018年05月17日(星期四)15:00期间内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三路8号新希望国际C座1507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罗劲董事长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数为82,104,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4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40,13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5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数为41,965,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议案未获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57,976,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35%;

 反对24,127,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6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976,97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292%;

 反对14,455,33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0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57,976,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35%;

 反对24,127,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6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976,97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292%;

 反对14,455,33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0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67,649,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40%;

 反对14,455,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7.606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976,97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292%;

 反对14,455,33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0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

 同意67,649,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40%;

 反对14,455,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6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976,97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292%;

 反对14,455,33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0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67,649,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40%;

 反对14,455,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6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976,97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292%;

 反对14,455,33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0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0,1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48%;

 反对41,926,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65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7,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9%;

 反对32,254,61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0,1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48%;

 反对41,926,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65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7,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9%;

 反对32,254,61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0,1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48%;

 反对41,926,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65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7,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9%;

 反对32,254,61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0,1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48%;

 反对41,926,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65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7,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9%;

 反对32,254,61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9,356,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147%;

 反对32,74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852%;

 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9,356,90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06%;

 反对23,075,3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491%;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赵科星律师、曾扬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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