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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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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29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5月4日,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本次拟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1,250万元,其中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18,750万元,剩余12,5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缴足。本次增资完成后,网商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75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公司将持有网商小贷公司92.50%的股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首益融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首益融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2亿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预计 2018 年度公司将为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的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事项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30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为增加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小贷公司”)的资金实力,促进其经营业务发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向网商小贷公司进行增资。本次拟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1,250万元,其中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18,750万元,剩余12,5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缴足。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网商小贷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待该事项取得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后,公司将与网商小贷公司正式签订相关协议,并及时披露本次增资事项后续进展。

 本次增资完成后,网商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75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公司将持有网商小贷公司92.5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

 3、设立时间:2016年4月13日

 4、注册资本:18,75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姚志杰

 6、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经查询,网商小贷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网商小贷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如增资完成,网商小贷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债转股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将公司借款本金18,750万元按照1元/股的价格全额转为网商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同意该笔借款利息部分(付息日截至2018年5月15日)由网商小贷公司另行向公司支付。

 2、本次债转股工商变更完成,且网商小贷公司向公司支付该笔借款相应利息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得以结清。

 3、本协议应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为满足网商小贷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补充其后续发展所需资金,增强竞争优势以及抵抗风险的能力,公司向网商小贷进行增资,从而保证网商小贷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

 2、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用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网商小贷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稳健,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网商小贷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金融业务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根据网商小贷公司业务特点,本次增资需取得广州市金融工作局批准并报广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备案,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31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首益融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本次担保事项中,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网商保理”)与北京首益融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益融公司”)拟签订的《融资合作协议》项下全部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为网商保理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拟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项下的收购义务向华安保险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网商保理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批准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31日。网商保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网商保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UFU41,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自主申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戈艳辉。网商保理主要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网商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首益融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网商保理应当承担的全部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网商保理应为其推荐的借款项目提供远期收购的款项{包括全部借款本金(或收购本金或转让价款)、借款利息(或溢价款或资金占用费)、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网商保理应向首益融公司支付的保证金、其他款项、首益融公司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网商保理违约而给首益融公司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另加两年。如遇主合同展期,则保证期间自动延长至主合同展期到期日另加两年。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二)公司拟向华安保险出具的《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若华安保险履行了消费金融业务或小微企业经营贷业务投保人(即借款人)保险合同项下的赔付义务,则公司在网商保理的收购义务范围内将向华安保险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具体包括:(1)投保人应向华安保险偿还的华安保险赔付给出借人的全部保险赔款本金(含贷款本金和利息);(2)借款人应向华安保险支付的违约金;(3)华安保险的追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五年,自华安保险赔付之日起计算;若华安保险对每笔借款的赔付日期不同的,则分别从每笔借款的对应赔付日期起算。

 5、担保函生效: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网商保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保理业务的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持有网商保理100%股权,掌握其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03,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4%;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97,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0%。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17,589.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4%。以上担保均未逾期。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担保额为153,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8%。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32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2018年度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40亿元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已经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预计 2018 年度公司将为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的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1、各子公司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3、担保额度调剂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在上述累计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调剂事项。

 4、本次担保计划已经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0日。支付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支付公司100%股权。支付公司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597887897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1#楼B602(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建。经查询,支付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支付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支付受理设备、交易安全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及服务;智能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及无线通信传输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租赁;电子支付、网上金融服务等系统集成、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识别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4日。识别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识别公司100%股权。识别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05132062W,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栋。经查询,识别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识别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制造、研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条码设备、自动识别设备,研究、开发、销售高科技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成立于2010年6月8日。国通星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国通星驿100%股权。国通星驿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5575560497,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兴业东路21号1#楼3层305室(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林锋。经查询,国通星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通星驿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承办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家电、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的批发、代购代销;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业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保理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31日。网商保理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网商保理公司100%股权。网商保理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UFU41,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自主申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戈艳辉。经查询,网商保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网商保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小贷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3日。网商小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80%股权,姚志杰、戈艳辉、姜楠、王荃分别持有8%、6%、3%、3%股权。网商小贷公司注册资本18,7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4MA59CFM510。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志杰。网商小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经查询,网商小贷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6、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联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7日。江苏智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智联公司80%股权,无锡中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智联公司20%股权。江苏智联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585584661C,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中惠大道1588号29号楼4、5层(城铁惠山站区),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志明。

 江苏智联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含手机、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租赁服务;文具用品、办公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查询,江苏智联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公司将于担保实际发生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

 2、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其拓展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3、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53,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8%。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147,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44%。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17,589.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4%,以上担保均未逾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8-033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8年6月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7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7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6日15:00至2018年6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8元);

 6、审议《关于续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以上第7、8两项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

 2、以上第1、3、4、5、6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其附件,公告编号2018-017,2018-018,2018-011,2018-029)。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6日9:00-12:00和13: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徐芳宁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邮编:350015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7;投票简称:大陆投票。

 2、提案内容: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7日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一、委托人情况

 1、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2、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 委托人股票账户:

 4、 委托人持股数量:

 二、受托人情况

 1、 受托人姓名:

 2、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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