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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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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5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15:00—5月17日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5月17日15:00。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晓光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302,367,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302,367,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为0股。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27,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计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2、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3、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4、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5、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6、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7、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8、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虞云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2,100,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9、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10、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2,367,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获得了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宋建波向大会作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5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光圆成,证券代码:002147)于2018年1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1月2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日、2月8日、2月14日、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3月31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4月26日、5月5日、5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018、02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02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047、049、055)。

 截至公告日,公司与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与公司各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持续开展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协调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后4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8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公司承诺争取在2018年7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因公司停牌时间累计已超过三个月,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两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8-05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因将单位万元错当成单位元,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十七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的第 3点“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之“(1)委托理财情况”数据填写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更正后: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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