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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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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
回收利用将溯源管理
□本报记者 崔小粟

 □本报记者 崔小粟

 

 5月17日,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简称“溯源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在申请程序要求和信息公开方面,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溯源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在编码标识要求方面,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本企业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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