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现对2017年度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补充公告。
一、2017年年报披露公司委托理财发生额合计为64,340万元,履行的信息披露及审议程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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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公司委托理财事项主要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两部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秦川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长安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循环累计发生额为42,100万元。
各家银行的循环累计金额见上表,起始日为在该银行的第一笔委托理财购买日,截止日为最后一笔委托理财赎回日。
经统计,租赁公司2017年度内在工商银行共购买了4笔理财产品,单笔最大金额1000万元;在长安银行共购买了9笔理财产品,单笔最大金额3000万元;在建设银行共购买了2笔理财产品,单笔最大金额2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共购买了4笔理财产品,单笔最大金额4300万元。租赁公司在报告期内购买该类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为18800万元。上述每笔银行理财产品为非保本、非固定收益、中等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到期均按期赎回,未出现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报告期内产生149.4万元收益。
租赁公司的每一笔委托理财严格履行了租赁公司内部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其交易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之9.2条的规定,因此,公司未对此进行临时披露。
2017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22,240万元,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不超过 2.6 亿元信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2017年8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7)。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