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卫国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624,6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75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452,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06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2,4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6%。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6,467,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5%;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835,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467%;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53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二○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6,467,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5%;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835,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467%;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53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二○一七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6,467,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5%;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835,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467%;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53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二○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6,467,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5%;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835,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467%;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53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6,467,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5%;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835,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467%;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53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6,467,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5%;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835,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467%;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53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75,637,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3%;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同意股数835,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467%;反对股数157,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53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关联股东卫国先生、张舟先生、史雪艳女士属于公司董事,关联股东常政女士、郭锟奇先生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云芸律师、张棹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精艺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冯境铭先生的书面通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办理了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冯境铭先生于2016年5月17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0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1年的股份质押,股份质押开始日期为2016年5月17日,质押到期日为2017年5月16日(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2017年5月16日,冯境铭先生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该笔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业务,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8年5月16日(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现冯境铭先生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该笔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手续。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冯境铭先生共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6,0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359%;此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30,520,000股,占冯境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4.6719%,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85%。
3、其他说明
冯境铭先生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冯境铭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
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管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铜业”)以自有资金在芜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近日,芜湖铜业已完成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芜湖精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88号办公楼302室
法定代表人:章焱辉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9日
营业期限:2018年05月09日至2068年05月08日
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研发及制造;铜制品生产及销售;金属制品、复合材料、金属加工设备、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包装材料、电子产品、日用电器、电器配件、机电设备、轴承及配件、中央空调设备、通风设备、除尘设备、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锅炉设备、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及弱电智能化产品、汽车、汽车用品及其零部件、摩托车、摩托车配件、黄金、白银、18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首饰、化妆品、初级农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