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5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采用特别决议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18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潭平先生

 7、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0,015,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01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5.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3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28%。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1,337,3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9.44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11,32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的 9.43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12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吴霖律师、苏娇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派戴五七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0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3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2%;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0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3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2%;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0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3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2%;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

 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3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0%;

 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

 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3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0%;

 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7%;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0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3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2%;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0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3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2%;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0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3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2%;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0,00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32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2%;

 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赖潭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洪祖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张琼瑶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徐春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张维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选举赖建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谭青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张信任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范学斌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冯真武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楼丽君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比例超过5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吴霖律师、苏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