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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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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1证券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18-02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慕福君女士、独立董事闫玉昌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副总裁张瑾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选举王维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公司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银行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供销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政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福玲律师、孔祥鹏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3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董事7人,独立董事慕福君女士、独立董事闫玉昌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一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便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以账面价值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科技公司,科技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接,该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科技公司总资产10,891,852.04元,净资产9,080,507.33元;2017年度净利润-488,141.84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吸收合并金额以划转当日科技公司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及综合部办理工商注销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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