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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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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8-46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刘键;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1,853,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1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9,739,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1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2,114,2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30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9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9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寒冰、贺维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3,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52,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5%;反对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以上全部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高栋章、杨志军、李耿立作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董寒冰、贺维认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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