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长郭怀保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郭怀保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郭怀保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注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郭怀保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郭怀保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及董事长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郭怀保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期间对公司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费志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费志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费志冰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注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费志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费志冰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以及总经理聘任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费志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30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郭怀保先生、费志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职,根据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戴扬先生、王岩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通过对该两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 ,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审核董事候选人戴扬先生、王岩玲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以及详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戴扬先生、王岩玲女士作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戴扬先生、王岩玲女士任职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戴扬先生、王岩玲女士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戴扬先生简历附后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费志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及总经理职务,董事会拟聘任王岩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通过对王岩玲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王岩玲女士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 ,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审核王岩玲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以及详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王岩玲女士作为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王岩玲女士任职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王岩玲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王岩玲女士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1:戴扬先生简历
戴扬先生,男,196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7年9月任教于西藏山南地区第一中学;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职于西藏山南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00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西藏证监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综合处副处长、办公室(党办)副主任、主任及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2009年1月至2015年1月任职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任职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职务。
戴扬先生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 :王岩玲女士简历
王岩玲女士,女,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7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大学本科;1997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硕士。1985年7月至1990年5月任教于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1990年5月至1993年11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教育司,担任主任科员职务;1993年11月至1994年5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管理司,担任主任科员职务;1994年5月至1997年5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司,担任主任科员职务;1997年5月至2003年9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司,担任副处长职务,期间2001年11月至2003年3月,在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分行挂职,担任副行长职务;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任职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任调研员、副处长;2004年4月至2009年5月,任职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担任处长职务;2009年5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担任副巡视员职务;2009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担任专职常务副会长职务。
是否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上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资料。
2018年5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上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5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永泰集团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0,964,77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5.8%,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将实行累积投票制,鉴于本次补选两名董事,因此,将该两名董事的选举事项分别作为《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子议案进行累积投票表决。
除了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没有变化,现将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0日—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公司关于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市场化债权转股权基金并参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债转股项目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债转股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1.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及2018年5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上述第(9)项审议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11)项会议议案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同一控制人,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四、提案编码
■
五、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登记。
2.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三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211809 63211873;
联系传真:010-6321180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三楼;
邮编:100031;
联系人: 姚俊飞、何燕。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七、备查文件
1.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9:30—11:30 和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某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