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 《关于对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0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誉曦”)及其控股股东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衡集团”) 合计直接持有的公司22.15%股份被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事宜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经核查,现就关注函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详细说明上述股东所持你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股份冻结对你公司的影响以及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请披露截至目前誉衡集团与股票质押质权人协商解除相关股份司法冻结的具体进展情况。
回复:
(一)西藏誉曦、誉衡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
2017年12月20日,誉衡集团通过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信用”)办理质押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融资到期日为2018年3月20日,共计质押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8,600万股。
融资到期后,誉衡集团已着手办理展期手续,武汉信用贷后管理部门考虑资金风险因素,对誉衡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0,470,000股和西藏誉曦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58,764,349股实施了司法冻结。上述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合计369,234,349股,占公司实际发行在外总股份的 22.15%。
(二)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誉衡集团、西藏誉曦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各方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因此,誉衡集团、西藏誉曦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各业务模块生产经营正常,生产、销售和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均未受到不良影响。
为防止本次司法冻结对公司债权人、投资者产生不良影响,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与合作银行、债权人及投资者进行了积极充分的沟通,及时通报事件的进展,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
(三)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誉衡集团在获悉其及西藏誉曦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后,第一时间与武汉信用就债务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
(四)誉衡集团与股票质押质权人协商解除相关股份司法冻结的具体进展情况
4月24日誉衡集团共计已偿还人民币9,000万元,并就剩余31,000万元债务问题与武汉信用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民事调解,由法院签发了《民事调解书》,同意将西藏誉曦持有的公司股份358,764,349股解除司法冻结。4月27日,武汉信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登记手续。
二、请详细说明你公司上述股东截至目前质押你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用途、主要债务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以及是否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造成重大影响。
回复:
(一)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誉曦质押公司股份所获资金的用途
根据誉衡集团的《告知函》,西藏誉曦质押公司股份所获资金主要用于誉衡集团的企业经营发展及偿还银行借款等。
(二)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誉曦质押公司股份的主要债务情况
西藏誉曦质押公司股份的主要债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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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誉曦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可能继续被司法冻结及该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截至4月27日,誉衡集团和西藏誉曦积极与各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协商,除誉衡集团持有的10,470,000股公司股份外,其余所持公司股份暂无继续被司法冻结的风险。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暂无变更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或者控制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誉衡集团和西藏誉曦表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
三、你公司认为应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1、公司将积极督促誉衡集团与其他质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并认真履行融资合同及相关协议,同时提醒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持严格地分离;公司将特别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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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