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悉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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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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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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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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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2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并于2017年12月6日确认筹划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0%-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重组事项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回购
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作为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截至2018年4月9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8,614,138股,总金额为人民币509,692,709.16元(不含手续费),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9%,最高成交价为13.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25元/股,成交均价为13.20元/股。
(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调查通知书
2017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调查通知书》(琼证调查字201703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相关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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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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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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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8-06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