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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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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3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置营销中心场所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置营销中心场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购置权利人陈光富单独所有的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2幢的701室、702室、501室、502室、106室和107室六套房屋作为公司营销中心场所,公司与转让方陈光富已于2018 年2月12日签署了房屋转让合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0日、2018年2月13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置营销中心场所的公告》以及《寿仙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置营销中心场所的进展公告》)

 本次交易由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置转让方陈光富单独所有的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2幢的701室、702室、501室、502室、106室和107室六套房屋,标的房屋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63,922,89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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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转让方陈光富于2018年4月16日支付完成第二期房屋转让价款后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近日,公司收到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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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置营销中心场所是基于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实际需求,是公司统一营销资源、拓宽销售渠道、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对产品营销的统一规划、服务、指导与督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同时能够借助杭州作为人才集聚地的区位优势,吸纳公司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加强营销团队建设,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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