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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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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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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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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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8年一季度,宏观经济和钢铁行业运行保持基本稳定,尽管钢材价格环比回调,但是钢铁行业仍维持了较好的盈利水平;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生产、销研产一体化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降本增效和品种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效果,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4亿元,同比大幅提升398.74%。公司在2月份和3月份一座2200m3高炉大修的情况下,仍实现了产量同比增长,粗钢和钢材产量同比分别上涨14%、9%;核心子公司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盈利水平同比大幅增长,华菱钢管同比扭亏为盈且环比增长。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1)经营结果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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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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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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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1月22日、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华菱集团避免与上市公司潜在同业竞争相关安排的议案》,为避免阳钢与上市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关系,华菱集团出具承诺如下:“自华菱集团间接取得阳钢控股权之日起5年内,将采取下述方式解决潜在同业竞争:在阳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统称“注入条件”)后的6个月内依法启动将阳钢股权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程序。
1、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50,000万元;2、其资产或股权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注入上市公司不存在障碍;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证券监管许可以及市场条件允许。
在华菱集团间接取得阳钢控股权之日起5年内,如阳钢确实无法满足注入条件的情形下,本公司将对阳钢采取放弃控制权、出售、关停、清算注销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解决潜在同业竞争……”
2018年3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阳钢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 256号),2017年全年阳钢实现净利润6.05亿元。目前公司正在就阳钢注入上市公司的可行性和具体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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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确认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08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8-43)》。基金投资和购买债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
公司2018年一季度的证券投资未达到《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1.4条所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因此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但财务公司内部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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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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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志强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8-29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1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收到表决票9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阅了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18年第二季度经营计划,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89,56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394万元,同比实现大幅增长。《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30)》和《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31)》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授权经理层开展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详情如下:
(1)品种要求:由境内外交易所提供清算服务或在国内交易所上市的钢铁产业链上的所有相关品种,包括期货和期权。
(2)单合约最高净持仓数量不超过该品种当月的采购量或销售量,在此范围下的授权额度由公司经理层另行决定;
(3)在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上,每个会计年度累计投入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
授权内容前后对比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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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调整方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志强先生根据业务需要重新组织修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调整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公告(编号:2018-3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8-33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1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5份,收到表决票5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对议案发表的意见:
1、上述议案的审议是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8-3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现有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情况
2009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关于授权经理层开展境内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授权经理层从事上海期货交易所HRB335/HRB400螺纹钢和HPB235线材的套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额度不超过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华菱湘钢”)HPB235线材和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华菱涟钢”)HRB335/HRB400螺纹钢当年产量计划的10%,且不大于当月交货能力;初始保证金最高为1.3亿元人民币。
201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了《关于审议公司开展铁矿石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授权经理层利用境内外交易所提供清算服务的铁矿石掉期合约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铁矿石期货合约开展套期保值;年度套期保值的交易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每年进口长协矿采购量的10%。
2014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具体授权经理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内容见表1。
表1:公司现行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授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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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分别于2009年8月27日、2013年4月27日和2014年8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调整后的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授权方案
近年来,随着钢铁产业链金融化程度的不断加深,钢铁产业链上新的衍生品种不断推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钢铁产业链期货对现货的定价影响越来越大,现货价格随期货价格频繁波动增加了采购和销售定价的难度;并且在交易所的大力发展下,期权市场逐步兴起,成为整体衍生品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公司套期保值需求的不断增加,前次董事会的授权已无法满足公司锁定价格、规避风险的需要。同时,通过近几年在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上的不断摸索和积累,公司已培养了一支较为专业的分析和交易团队,有能力更好地将公司的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结合,实现套期保值、降低经营风险的目标。因此,董事会同意调整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方案,详情如下:
1、品种要求:由境内外交易所提供清算服务或在国内交易所上市的钢铁产业链上的所有相关品种,包括期货和期权。
2、单合约最高净持仓数量不超过该品种当月的采购量或销售量,在此范围下的授权额度由公司经理层另行决定;
3、在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上,每个会计年度累计投入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
授权内容前后对比详见表2。
表2:授权内容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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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调整方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志强先生根据业务需要重新组织修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套期保值可能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且期货交易市场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保证金不足的资金风险;
2、流动性风险:部分品种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和通讯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套期保值的品种、数量与未来的业务匹配,且保值额度和数量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2、公司套期保值方案中测算好阶梯建仓方案,考虑极端风险情况,避免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3、公司将按照资金调拨管理制度,合理调度和严格控制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商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制度及流程,涵盖了交易发起、审批、授权、风控、合规等方面。本次董事会调整授权后,公司将在现有制度和流程的基础上对套期保值相关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一步细化和规范。
5、公司将加强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不断根据业务需要来升级风控手段,优化内控程序,将违规风险降至最低。
6、公司的期货账户使用前,均对交易软件进行了测试,软件测试通过之后才会投入使用,以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政策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钢铁产业链金融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本次董事会调整钢铁产业链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有利于公司更好的规避产品和原料价格频繁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公司已建立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制度及流程,同时凭借近几年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上积累的经验和培养的专业团队,可以有效规避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2 证券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18-3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