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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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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艳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538,994.35万元,同比增长13.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46.27万元,同比增长10.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433.16万元,同比增长102.61%。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单位:元

 ■

 报告期应收票据增加主要为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主要为大宗业务增加;

 报告期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为收回垫付怀化鹤城区重点工程项目拆迁款;

 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为预付门店工程款及土地竞拍保证金等;

 报告期应付利息增加主要为期末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增加;

 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为归还到期的借款。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单位:元

 ■

 报告期利息支出减少主要为小额贷款公司报告期无银行借款;

 报告期管理费用增加主要为公司进行管理机构调整、推进了更加扁平化的“双核(超市、百货)+省区”管理模式,加大了对各省区的管理授权,同时去年与今年大量开店导致管理幅度增大,相应成本有所增加;为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人才储备和人才梯队建设,并加强了各层级员工的技能、管理培训,以及员工薪酬调整等;

 报告期财务费用增加主要为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应付银行利息增加;

 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为应收款项增加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报告期投资收益增加主要为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增加;

 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其他收益增加主要为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为闭店支出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单位:元

 ■

 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增加主要是因供应商货款结算的时间差以及预收商品货款增加;

 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支出增加主要是支付门店工程款及土地竞拍保证金等增加;

 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4、其他说明

 (1)由于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将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列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故报告期对上年同期数据按新准则进行了重新列报,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列支的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列报。

 (2)由于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故报告期对上年同期数据按新准进行了重新列报,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2月14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步高”)股东张海霞、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沃基金”,代表其管理的“新沃-步步高升1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为:新沃基金—广州农商银行—西藏信托——西藏信托——顺景40号单一资金信托))与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腾讯”)签署《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一)”]。公司股东钟永利、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与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邦能”)签署《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二)”]。

 《股份转让协议》(一)约定:张海霞同意向林芝腾讯转让其所持有的步步高34,556,158股股份,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4%;新沃基金同意向林芝腾讯转让其所持有的步步高17,278,079股股份,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林芝腾讯持有公司股份51,834,237股,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6%。

 《股份转让协议》(二)约定:钟永利同意向京东邦能转让其所持有的步步高25,917,119股股份,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3%;步步高集团同意向京东邦能转让其所持有的步步高17,278,079股股份,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京东邦能持有公司股份43,195,198股,占步步高当前总股本的5%。

 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过户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3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钟永利先生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钟永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1,208,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9%;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9,6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2.17%,占公司总股本的2.28%。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3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3月17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CNYS18)

 2、挂钩标的:USD3M-LIBOR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风险评级:二级

 5、理财本金:4,000万元(人民币)

 6、认购期:2018年4月25日到2018年4月25日

 7、成立日:2018年4月25日

 8、到期日:其中1,000万元到期日为2018年6月4日、3,000万元到期日为2018年7月25日。

 9、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财本金及收益

 10、理财收益计算期限:其中1,000万元期限是40天、3,000万元期限为91天。

 11、理财收益计算基础:ACT/365,指计理财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到期年收益率除以365;

 12、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USD3M-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提前在银行网站、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可以申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13、产品预期收益率:其中1,000万元预期收入率是3.90%、3,000万元预期收入率是4.55%

 14、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公司本次出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2497%。

 二、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理财产品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理财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理财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理财产品认购金额未达到理财产品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未能投资于理财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限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理财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理财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理财收益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录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如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导致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影响

 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坚守“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止2018年4月26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07亿元,不存在无法赎回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机构版)D》。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35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1)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4)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5)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25亿元。

 (6)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7)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8)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拟为公司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同意为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同意为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的2亿元敞口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3)同意为本公司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的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同意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1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中的3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5)同意为本公司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的2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步步高集团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办理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裁与金融机构办理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借款,授权期限为一年。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的议案》。

 (1)公司拟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签订抵押额不超过3亿元的《抵押合同》,同意以公司位于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建设南路76号莲城商业步行街一期C2栋1层C184号门面、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建设南路76号莲城商业步行街一期C2栋2层020201、020202、020203、020204、020205号门面;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建设南路76号莲城商业步行街一期C2栋5层050205号门面房权证号为湘(2016)湘潭市不动产权第0005514、0005516、0005517、0005518、0005480、0005485、0005486号的莲城物业作抵押,抵押期限为叁年。

 (2)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抵押额不超过2.2亿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以公司位于武冈市迎春亭办事处解放路与乐洋路交汇处房权证号为武国用(2011)第0361号/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14、武国用(2011)第0358号/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15、武国用(2011)第0359号/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16、武国用(2011)第0360号/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17、武国用(2011)第0363号/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08、武国用(2011)第0362号/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09的武冈物业作抵押,抵押期限为伍年。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8-03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1、同意为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

 2、同意为广西南城百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朝阳支行签订的下述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高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整: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担保期限1年。

 本次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2,300万

 法定代表人:钟永利

 住所:南宁市友爱南路22号南棉商业街216号

 经营范围: 销售:日用百货、果蔬生鲜、钟表眼镜、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通讯器材(除国家专控产品)、针纺织品、床上用品、皮具服装鞋帽、保健用品、珠宝饰品、金饰品、化妆品、照相器材及文体健身器材、避孕套、避孕帽;零售:食品(凭许可证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卷烟、雪茄烟、罚没烟草制品(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定为准);公开发行国内版图书、音像制品的零售(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铺面、柜台、场地租赁;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11685万股,占总股份95%;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15万股,占总股本5%。

 南城百货近一年及2018年1-3月财务状况见下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1、同意为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

 2、同意为广西南城百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朝阳支行签订的下述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高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整: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担保期限1年。

 南城百货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4月26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8亿元(全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为南城百货提供的5.8亿元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32%。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1 证券简称:步 步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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