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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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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邵辉、行长陶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仲国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6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无锡市金融二街9号)120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15人,实到12人,董事殷新中先生因事请假,书面委托董事孙志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唐劲松先生因事请假,书面委托董事马海疆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金凯红女士因事请假,书面委托董事孙志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2、关于修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反洗钱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本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5、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7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总行1207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长徐建新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8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二街9号无锡农商行3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在议案1的表决中应当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二街9号无锡农村商业银行13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二街9号1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25;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2830815;

 传真:0510-82830815;

 电子邮箱:contact@wrcb.com.cn。

 (二)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908 公司简称:无锡银行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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