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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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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 关 村 公告编号:2018-03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侯占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6,739.57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1.0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636.05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6.9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公司将未到的票据采购原材料导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0,984.38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1.7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往来款项增加导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票据到期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713.21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8.4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税费缴纳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0.43%,主要由于本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50.25万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3.5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待转销项税额转出所致。

 (8)专项应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703.39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3.92%,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018年富马酸比洛片和新药氘代-BU08028项目的专项研发款所致。

 (9)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3,896.5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4.6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0)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4,040.4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6.05%,主要是本公司之健康品板块相关公司销售牙膏业务,目前该牙膏产品尚在铺货阶段,前期投入市场费用同比增加较大所致。

 (11)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661.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4.7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办公费用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039.0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36.5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同时减少利息支出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7.6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1.5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其各子公司本期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384.8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16.54%,主要是本公司前期担保的福州华电部分案款追回所致。

 (15)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4.9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01.5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孙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支付的退休人员福利性支出所致。

 (16)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254.6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5.5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7)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37,631.6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1.8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之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导致。

 (18)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5,719.22万元、15,341.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18%、124.53%,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往来款增加所致。

 (19)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7,708.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6.39%,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税金缴纳增加所致。

 (2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525%,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2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66.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1.35%,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2)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4,022.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42.7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药产业园二期在建所致。

 (2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2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科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济和堂股权支付股权款所致。

 (2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去年同期获批的定增资金到账所致。

 (2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1.74%,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2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085.0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2.3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偿还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7)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61.1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5.4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去年同期取得定增资金支付的银行手续费所致。

 (28)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0.1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的外币账户信用证保证金本期汇率变动金额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设立“中关村科技小镇开发建设(海南)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为积极响应国家“特色小镇”建设政策规划,服务囯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自身品牌优势及科技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的经验,本公司与稼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稼轩投资)合作共同投资1,000万元,成立“中关村科技小镇开发建设(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镇开发公司),其中:本公司持股51%,稼轩投资持股49%,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在2046年12月31日前缴足。截止目前,该公司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详见2017年12月20日,公告2017-093、2017-095号;2018年1月17日,公告2018-003号)。

 小镇开发公司与稼轩投资合作,共同投资1,000万元,成立“中关村科技小镇运营管理(海南)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小镇运营公司)。其中:小镇开发公司持股51%,稼轩投资持股49%,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在2046年12月31日前缴足。截止目前,该公司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

 小镇运营公司与稼轩投资、北京清大文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大文创)合作,共同投资1,000万元,成立“佛山中关村科技小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佛山小镇发展公司)。其中:小镇运营公司持股51%,稼轩投资持股9%,清大文创持股40%,各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在2046年12月31日前缴足。

 佛山小镇发展公司与北京瀚海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海智业)合作,共同投资1,000万元,成立“佛山中关村科技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其中:佛山小镇发展公司持股90%,瀚海智业持股10%,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在2046年12月31日前缴足(详见2018年1月17日,公告2018-002、2018-003号)。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1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2018年1月19日,公告2018-004、2018-005、2018-006号)。

 3、山东华素通过药品 GMP 认证,受让药品生产技术事宜陆续完成

 ①格列吡嗪分散片(商品名“元坦”)已完成生产技术转让,详见2018年1月23日关于控股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号。

 ②山东华素通过药品 GMP 认证,详见2018年2月9日重大事项重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号。

 ③盐酸贝尼地平片(商品名“元治”)已完成生产技术转让。详见2018年3月7日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号。

 ④盐酸贝尼地平(原料药)生产技术转让已完成;盐酸舍曲林片(商品名“津得斯”)生产技术转让终止。详见2018年4月10日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号。

 4、华素制药获得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华素制药与军科院二所联合研制的中药Ⅰ类新药知母皂苷 BⅡ和 知母皂苷 BⅡ胶囊,已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获得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编号:军新 170005), 并于2018年1月通过了总后卫生部组织的研制现场核查。详见2018年1月20日关于下属公司获得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号。

 5、华素沧州分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

 公司收到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的《渤海新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通知书》(编号:C-2017-97),最终确定华素沧州分公司为竞得编号为C-2017-9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得人。详见2018年2月9日重大事项重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号。

 6、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宜

 公司于2017年2月向江信基金-光大银行-中航信托-中航信 托·天顺【2016】350号方正东亚江信基金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江信基金)、北京赛德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德特汉江定增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赛德特)及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3家公司定向发行78,280,042股股票,每股面值1 元。2018 年 2 月 22 日,江信基金和赛德特认购的部分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4,178,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82%。详见2018年2月22日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号。

 7、授权经营层适时转让哈中公司股权

 为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财务费用,回笼低效资金,聚焦医药大健康,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中关村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征集合格受让方,同时启动标的股权的审计、评估程序。详见2018年3月13日关于授权经营层适时转让哈中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号。

 8、控股公司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

 详见2018年3月29日关于控股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号。

 9、控股公司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济和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公司北京泰和养老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养老院)收购北京济和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和堂门诊部)全部股权。济和堂门诊部位于海淀区曙光街道,世纪城社区南区,板井路北侧,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010024号资产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 12 月 31日,采取收益法评估的济和堂门诊部股东全部权益投资价值评估值为138.33万元人民币。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最终转让价款为120万元。

 收购济和堂门诊部,以曙光街道周边社区为服务区域,利用济和堂门诊的现有经营资质,结合泰和养老院管理下的曙光街道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立医养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平台,本次收购有利于拓展公司养老业务,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10、报告期内,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属同一最终控制方)增持本公司6,200,000股,加之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09,213,228股以及一致行动人林飞燕持有的2,552,111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217,965,339股,占总股本的28.94%。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侯占军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8-03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8年4月27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到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没有董事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二、关于投资设立“山东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健康”,本公司持有其90%股权,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股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健康”或“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出资方式:北京华素健康出资200万元(自有资金),占注册资本的100%。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号。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8-03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山东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健康”,本公司持有其90%股权,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股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健康”或“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出资方式:北京华素健康出资200万元(自有资金),占注册资本的100%。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有关投资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该项投资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8U31X7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1层1113室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200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 1 类;日用品; 销售保健食品。

 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发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经营范围:保健用品、生物制品、日化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所列经营项目经营)、日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保健用品的销售;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北京华素健康出资200万元(自有资金),占注册资本的10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五、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山东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是为了满足公司大健康业务布局需求,是顺利开展业务的需要。一方面,当地政府部门给予财政扶持,有利于企业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拓展盈利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已决定在此地投资设立牙膏生产厂(详见公司公告2016年11月19日,公告2016-098号、公告2016-099号;2017年2月22日,公告2017-013号),新公司同址设立有利于实现产销联动,节约管理成本,提升企业整体效率。

 针对日用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快的市场风险,该公司成立后将加强风险管控,降低运营中的不确定性,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公司将及时跟进投资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北京华素健康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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