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8-027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勇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未来三年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以产品为核心、以客户为导向”的发展观,积极推进公司渠道战略布局,继2017年投资控股西安申科、广东新优两家优质渠道公司后,公司于2018年1月通过增资扩股、收购控股的方式实现了对南京源恒、广州科华、江西科榕三家优质区域经销商的控股,并完成相应的股权交割。通过对优质渠道资源的并购控股,借助各渠道公司在其优势区域已经建立的竞争优势,有助于更好地将公司产品和服务提供给终端客户,更好地把控终端,推进公司“仪器+试剂”的经营策略,带动公司自产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创新科华2.0”企业文化的落地,在持续引进行业优秀人才加盟的同时,不断优化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将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公司常态化的长期激励手段,并于2018年2月推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通过市场化的激励措施,有助于提升中高层核心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的将管理团队利益与股东利益紧密结合,共同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保持健康发展,实现营业收入45,222.02万元,同比增长25.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4,852.51万元,同比增长10.8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80.81万元,同比增长18.47%。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4.62%,主要原因为并购的渠道公司业务发展初期支付的备货款较多;

 2、管理费用同比增加54.7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支付的中介机构并购服务费用增加;

 3、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602.8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并购支付的投资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勇敏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