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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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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98 公司简称:中煤能源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延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柴乔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币种:人民币

 ■

 2.3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a)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集团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b)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c)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公司提供的截止2018年03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截止2018年03月31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012,858,147股。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原因分析

 ■

 3.1.2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原因分析

 ■

 3.1.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原因分析

 ■

 3.1.4煤炭业务销售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2018年1-3月,公司煤炭业务销售收入202.22亿元,比上年同期142.81亿元增加59.41亿元;煤炭业务销售成本140.65亿元,比上年同期79.80亿元增加60.85亿元,主要是买断贸易煤销量同比大幅增加、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综合影响;煤炭业务毛利61.57亿元,比上年同期63.01亿元减少1.44亿元,主要是自产商品煤销量同比减少影响。

 3.1.5煤炭销售数量及价格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

 3.1.6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变动情况

 ■

 2018年1-3月,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09.73元/吨,比上年同期194.69元/吨增加15.04元/吨,增长7.7%。

 单位材料成本同比增加5.14元/吨,主要是公司煤炭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以及柴油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综合影响,使材料投入同比增加。

 单位人工成本同比增加7.46元/吨,主要是公司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水平相应提高以及报告期自产商品煤产量同比减少使单位人工成本同比增加。

 单位折旧及摊销成本同比增加3.85元/吨,主要是报告期自产商品煤产量同比减少使单位折旧及摊销成本同比增加。

 单位维修支出同比增加6.26元/吨,主要是公司煤炭生产企业为保证安全生产,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使维修成本同比增加。

 单位外包矿务工程费同比增加1.80元/吨,主要是公司煤炭生产企业外包矿务工程量同比增加。

 单位其他成本同比减少9.47元/吨,主要是公司煤炭生产企业落实“去产能”政策使相关生产辅助费用同比减少等因素综合影响。

 3.1.7主要化工产品销售数量及价格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

 ◆:已抵销公司内部自用量,2018年1-3月11.65万吨,抵销收入2.40亿元;2017年1-3月14.62万吨,抵销收入2.87亿元。

 3.1.8主要化工产品单位销售成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延江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批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在境内外公布前述第一季度报告。

 2、批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3、通过《关于中煤华晋公司收购中煤集团所持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按171,254.47万元的价格收购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以拟收购股权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上述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延江、彭毅、刘智勇及都基安先生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18年6月25日下午14点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关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公司监事周立涛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已委托公司监事王文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文章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5、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6、通过《关于中煤华晋公司收购中煤集团所持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按171,254.47万元的价格收购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以拟收购股权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确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累计发生9笔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81,595.69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交易风险:无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煤能源”)控股子公司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拟购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持有的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投资”)100%股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中煤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公司与中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从境内监管规则角度,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审批并对外披露的程序,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由于公司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根据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在履行董事会审批并对外披露的程序后,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煤集团为中煤能源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煤集团持有中煤能源57.36%的股份。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注册资本:1,557,111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延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煤炭生产贸易、煤化工、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以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

 中煤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煤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3,591.25亿元,净资产为1,249.94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8.12亿元,实现净利润35.60亿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煤集团持有的晋城投资100%股权。

 该等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 晋城投资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7月7日

 公司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

 法定代表人:白金虎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煤炭、电厂、电力、水利、煤化工产品行业的投资;旅游资源开发;电力业务:发电业务;食品生产;生产塑料包装容器;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东及股权结构

 晋城投资曾为国投煤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工作部署及中央企业煤炭资源优化及产业重组的需要,经优化整合后于2017年8月无偿划转至中煤集团,现中煤集团持有晋城投资100%股权。

 3、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和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它数据未经审计。

 4、 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370号),以201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晋城投资资产评估价值171,254.47万元,评估增值为133,144.77万元,评估增值率为349.37%。

 (三)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0370号),以201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晋城投资资产评估价值171,254.47万元。

 据此,依据上述经评估的标的资产的净资产值作为定价基础,本次收购价格为171,254.47万元。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中煤集团与中煤华晋拟定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签署方

 股权转让协议订约方为中煤集团及中煤华晋。

 (二) 转让标的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之条件与方式,中煤集团将其持有的晋城投资100%股权转让给中煤华晋。

 (三) 转让价格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煤华晋将向中煤集团支付价款171,254.47万元。

 中煤华晋将支付予中煤集团的转让价格乃订约各方经参考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所示于评估基准日晋城投资的评估价值后经公平协商确定。

 中煤华晋同意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及方法向中煤集团购买上述标的资产并支付相关对价。

 (四) 协议的生效

 该等股权转让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

 1、 协议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协议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2、 中煤集团董事会审议批准该等交易;

 3、 中煤华晋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该等交易;

 4、 中煤能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等交易。

 (五) 价款的支付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煤华晋将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向中煤集团支付171,254.47万元。

 (六) 特别事项

 中煤华晋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1个月内,负责置换中煤集团和国投煤炭有限公司对晋城投资提供的全部贷款。

 (七)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外,给对方造成经济及其它损失的,应及时、有效、充分赔偿对方损失。

 五、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有助于本公司增加煤炭储备、扩展产能,并改善煤炭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减少日后潜在的关联交易;避免与中煤集团潜在的同业竞争;提升本公司的长远盈利能力及竞争力,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六、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煤华晋公司收购中煤集团所持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延江、彭毅、刘智勇及都基安已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克、张成杰及梁创顺事前认可;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上述资产收购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1、 本次资产收购价格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确定,定价方式公平公允;

 2、 本次资产收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资产收购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曾于2017年8月购买中煤集团所持有的部分海外企业的股权、资产及负债,交易金额合计3,932.77万元;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曾于2017年8月向中煤晋中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相关股权,交易金额合计1,342.14万元;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曾于2017年10月向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交易金额合计157,136.72万元,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发布的《关于所属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曾于2018年3月向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邦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相关资产,交易金额合计19,184.06万元,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所属子公司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98证券简称:中煤能源公告编号:2018-01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5日下午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4日

 至2018年6月25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5日下午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7于2018年3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议案8于2018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股东可以通过中国结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8年6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5日下午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陆系统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2)。

 (2)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需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办理投资者身份认证业务,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为有利于网络投票的顺利进行,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的投资者请尽可能提前办理身份认证业务。投资者可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办理身份认证:

 1)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使用注册时使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具体流程见《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附件3)。深市证券账户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激活网络用户后,投资者即可使用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阶段设置的网络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注册阶段设置的初始密码登陆中国结算网站,参与深市证券网络投票,并可将沪市证券账户等与该深市证券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的其他证券账户关联在上述已激活的网络用户下,办理沪市证券的网络投票。

 2)投资者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直接至与其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或开立相关证券账户的原开户代理机构,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提交证券账户网络功能开通指令。开通指令提交后次日投资者方可使用其已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证券账户号及本次开通申请中所设置的服务密码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3)投资者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根据网站提示携带网上注册用户名、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至网站注册阶段选定的托管券商营业部进行现场激活。通过该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可在网上注册阶段需选择成为非电子证书用户或电子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仅需使用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及密码登陆系统,电子证书用户还需使用在身份认证机构领取的电子证书登陆系统。证书用户与非证书用户在登陆系统后使用网络投票功能上没有差异。

 (3)有关股东办理身份认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中国及香港法律顾问。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拟出席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须于2018年6月25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新民、张秦玥

 电话:010-82256481、010-82256039

 电子邮件地址:yangxinm@chinacoal.com、zhangqiny@chinacoal.com

 传真:010-82256484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3: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认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证券账户号、服务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咨询电话:4008-058-058

 

 附件3:

 通过深圳市场交易报盘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业务流程

 投资者选择报盘认证方式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需设置并激活网络服务密码,主要流程如下:

 (一)网站注册

 投资者登陆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进入投资者注册网页,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自行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注册成功后,投资者网上填注的上述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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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终端激活

 投资者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最晚 15 个自然日的交易时间内,使用网上注册时填注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0元,密码重置为 2.000 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激活注册时设置的服务密码。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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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用户当日激活后,中国结算通过短信方式提示投资者网络服务功能已开通,投资者即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码/网上用户名、网络服务密码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

 (三)密码重置

 投资者因网络服务密码遗忘等原因需重置网络服务密码并选择通过报盘认证方式办理的,其网络服务密码重置流程与上述规定基本类似。投资者也可登录中国结算网站按照网页提示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重置网络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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