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姬彦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耿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1月2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12月5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初步拟定为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苏州工业园区德信义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七台河七煤医院有限公司、双鸭山双矿医院有限公司、鸡西鸡矿医院有限公司、鹤岗鹤矿医院有限公司、鹤岗鹤康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及鹤岗鹤煤妇幼保健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正紧张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并对本次重组方案做进一步的论证和完善。详见从2017年11月24日至今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列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8-54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 2018年4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国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2、审议关于全资公司苏州恒义天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苏州恒义天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恒义天成”)是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化融沣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解决恒义天成资金需求,恒义天成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申请不多于2400万元的贷款,在此额度内由恒义天成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贷款,该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恒义天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化融沣投资有限公司全权办理本次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决议的范围之内,制作、修改、签署与本次借款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等)。
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公司苏州恒义天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公司苏州恒义天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恒义天成资金需求,恒义天成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申请不多于2400万元的贷款。本公司为恒义天成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公司苏州恒义天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766 股票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8-55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 2018年4月27日上午11时在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长有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8-56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苏州恒义天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恒义天成”)是由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化融沣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了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恒义天成投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经测算,拟为恒义天成提供担保24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9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公司苏州恒义天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简介
公司名称:苏州恒义天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5年07月24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456号
登记机关: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伙人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融沣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通化融沣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系公司全资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恒义天成是由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化融沣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成文家族。
3、恒义天成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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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恒义天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恒义天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人民币2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前述担保尚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审核同意,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39个月。本公司目前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恒义天成提供担保是满足其对外投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全资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实际担保总额为71,400万元(含本次新增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30%,全部为对全资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