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余刚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董事兼副总裁彭玲女士、副总会计师陈爱容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海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结算备付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5.8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金汇公司本期结算备付金增加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3.92%,主要原因是本期末持有的套期保值合约浮动盈利增加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1.46%,主要原因是客户增加了采用票据结算货款的方式。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8.01%,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进口矿保证金增加所致。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3.5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金汇公司增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
(6)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13.29%,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入的工程物资尚未投入使用所致。
(7)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6.9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减少所致。
(8)拆入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财务公司归还拆入资金所致。
(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6.91%,主要原因是本期末持有的套期保值合约浮动亏损减少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年初应付票据到期已承兑所致。
(11)应付手续费及佣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71.1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金汇期货本期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减少所致。
(12)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79.1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财务公司本期末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期末待转销税额增加所致。
(15)利息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 42.6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金汇期货公司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6)利息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8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财务公司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金汇公司本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增加所致。
(18)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主要原因是本期资源税同比增加所致。
(1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6.09%,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2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4.69%,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财务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价值下降所致。
(21)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5.89%,主要原因是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22)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进行核算时,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部分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2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5.22%,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进行核算时,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部分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2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9.13%,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25)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83%,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财务公司已收购成为全资子公司使得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韶关冶炼厂异地升级改造事项
根据2011年4月13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韶关冶炼厂地块增补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批复》(粤国土资试点函【2011】1063号),本公司所属韶关冶炼厂所占用的2,449.7亩土地被纳入“三旧”改造范围。因此,本公司将按政府要求,抓紧实施韶关冶炼厂的异地搬迁升级改造。2011年度,韶关冶炼厂一系统主流程全面停产且不再恢复生产,部分员工与冶炼厂解除劳动关系。至2017年12月31日止,停用的一系统固定资产净值为405,474,094.96元,因停产异地升级改造安置员工支出395,181,432.47元,其他支出36,819,487.73元,共计837,475,015.16元,已在报表项目“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示,本报告期末数据无变化。由于“三旧”改造地块之土地使用权主要为本公司之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有,其已于2011年12月31日承诺,将对韶关冶炼厂因“三旧”改造停产及异地搬迁造成的损失在韶关冶炼厂地块进行“三旧”改造开发时予以补偿。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9,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截至2018年3月31日,上述保本理财产品本金余额合计4.4亿元,期限由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5月8日止,预计年化收益率为4.80%。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截至2018年3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合计9.50亿元,其中结构性存款1.5亿元,期限由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6月6日止,预期年化收益率为【MIN(挂钩指标,5.00%-0.842%)】;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8亿元,期限由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9月5日止,预计年化收益率为5%。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余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31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0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余刚董事局主席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马建华因公务委托董事局主席余刚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立新因公务委托董事吴圣辉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相关决议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或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总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适时递减。
在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董事局授权公司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3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报告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严格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未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周永章、刘放来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3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鸿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监事戚思胤因公务、监事张光炎因事,均委托监事会主席牛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局决议有效期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3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相关决议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或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总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适时递减。
在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董事局授权公司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及专户存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9,687,058股,募集资金总额1,272,339,993.00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44,893,193.14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5年2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060002号《验资报告》。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资金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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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资金金额未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9,995.41万元;
注2:暂时闲置的44,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将于2018年5月8日到期。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合计为9,944.92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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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7,2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凡口铅锌矿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采选3000t/d扩产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18年3月31日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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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局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的时间安排,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期内存在部分募集资金短期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创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
为严控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只能为商业银行,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质押。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1年。
(三)购买额度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用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董事局决议的有效期内可在此资金额度内循环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或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总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适时递减。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董事局授权公司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公司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以及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额度、期限、收益、收益分配方式、保本承诺等基本信息,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损失的风险很小,但仍受宏观经济波动、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和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除严格执行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外,为有效防范相关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负责相关投资的日常管理,及时跟踪募集资金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向,分析相关投资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出现,将及时与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沟通,采取妥善的资金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情况
截至2018年4月26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或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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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局决议有效期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局决议有效期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金岭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股东利益。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金岭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事项无异议。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8-3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局决议有效期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决定。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周永章、刘放来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