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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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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8-02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永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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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内数据已含第一季度分摊股权激励费用4,782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7万元。如不考虑股权激励费用分摊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55万元,同比增加3,042万元,增幅17.88%;

 注(2):如不考虑股权激励费用分摊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412万元,同比增加4,485万元,增幅30.05%;

 注(3):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控制票据贴现以减少财务费用,以及考虑到原材料、产成品价格上涨适当增加存货储备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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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注释:

 (1)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玻璃产业及太阳能产业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 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系摊销光伏电站公司土地租金增加所致。

 (3)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年终奖金已于本报告期支付所致。

 (4)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本期中期票据未到付息期尚未支付所致。

 (5) 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6)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股权激励费用分摊增加所致。

 (7) 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8) 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主要系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且前期金额较小所致。

 (9) 其他收益增加主要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营业外收入进行重分类所致。

 (10) 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营业外收入进行重分类,且本期收到补贴减少所致。

 (11) 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略有增加且前期金额较低所致。

 (12) 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个别子公司处于技改中。

 (13)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外币报表折算差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短期融资券

 2016年12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7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且每次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注册额度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2、超短期融资券

 2018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拟申请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40亿元(该额度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发行利率由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水平确定。此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永续债券

 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永续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永续债券31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

 4、中期票据

 2014年12月10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2015年5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5年第3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2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该中期票据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5年7月10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总额为12亿元、期限为5年的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为4.94%,兑付日为2020年7月14日。

 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8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2018年3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8年第14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8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该中期票据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10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

 有关资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查阅。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资金利用率及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6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公兴镇黄龙大道二段16号

 法定代表人:赵习军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节能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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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因此,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25,853万元,占2017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845,859万元的38.52%,占总资产1,953,500万元的16.68%。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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