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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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4,047,308,562元。按照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94元。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即1,404,730,856.20元;
2、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14,866,791,491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股利0.4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987,392,000.77元,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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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同时向国内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
货运业务是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年货运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8.10%。公司运输的货品以动力煤为主。运输的其他货品还包括焦炭、钢铁等大宗货物,及集装箱、零散批量货物。
客运业务是公司重要的业务组成,公司担当开行多列以太原、大同等为始发终到的旅客列车,通达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2017年客运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0.58%。
公司同时向国内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主要包括机车牵引、货车使用、线路使用、货车修理等,并为大西高铁、石太客专等提供委托运输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图1 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图 图2 公司货物发送量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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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公司统计数据) (数据来源:公司统计数据)
(2)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依据与旅客、托运人之间签订的铁路运输合同(旅客车票、货物运单等),依托铁路网络为旅客、托运人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并获得运输收入。公司执行国家、行业制定的运价政策。2015年以来,国家给予铁路运输企业更多的自主定价权,建立了更加灵活的运价上下浮动机制,增加了价格弹性。
影响公司业绩的因素主要包括业务量的波动、铁路运价调整及经营成本的控制等。
(3)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的铁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其周期性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基本一致。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大,区域经济发展、资源分布和工业布局不均衡,长距离、大运量的大宗货物运输以及大规模的中长途旅客运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主要依靠铁路。与此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不断引深,推动了铁路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等向海外市场输出,铁路行业成为我国对外交流合作的“新名片”。
当前国民经济平稳发展,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进程持续推进,全社会对铁路运输的需求仍然较大。2017年末,铁路“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分别达到60%和70%左右,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层次分明、安全高效的铁路网络。由此可见,铁路行业将继续处于良好的发展阶段。
2017年,全国铁路货运业务回暖,货物发送量完成36.89亿吨,同比增长10.7%。其中,全国铁路煤炭发送量21.55亿吨,同比增长13.3%。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货物发送量5.73亿吨,占全国铁路货物发送总量的15.5%。完成煤炭发送量4.96亿吨,占全国铁路煤炭发送总量的23.0%,分别较上年提升2.1个百分点和2.5个百分点,继续在全国铁路货运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区域煤炭运输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图3 公司在全国铁路货运市场占有率 图4 公司在全国铁路煤运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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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 (数据来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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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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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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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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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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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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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煤炭是公司最主要的运输货品,煤炭市场的供需波动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较大。2017年,国内经济整体稳中向好,经济活力有所增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9%。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7年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5.1%,粗钢产量同比增长3%,主要耗煤行业产量增加,推升了煤炭需求。国内煤炭消费总量止跌回升,同比增长0.4%。
同时,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煤炭市场供求失衡的局面得到修复,煤炭价格自2016年7月份开始稳步上行。进入2017年,受“去产能”和需求增加的“双重影响”,煤炭市场总体供需形势处于“紧平衡”的状态,煤炭价格维持高位震荡。据秦皇岛煤炭网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开于593元/吨,最高606元/吨,最低562元/吨,年末报收于577元/吨。
图5 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速 图6 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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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自2016年三季度开始,公司经营区域内的煤炭运输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受环保因素影响,汽运煤炭比例下降,铁路煤炭运输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巩固和强化。报告期内,公路治超政策延续,华北地区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码,汽车禁运范围由天津港扩大至环渤海湾主要港口,汽运煤炭进一步加速回流铁路,公司煤炭运输业务量得以持续回升。
同时,宏观经济回暖亦推高了钢铁、焦炭等大宗货物的运输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钢铁及冶炼相关的焦炭等货品的发运量同比分别增长10.9%和39.8%。
报告期内,煤炭等大宗货物需求复苏,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煤炭生产、供应企业的发运积极性较高,叠加公司经营区域内运输环境不断优化,公司主要货运指标较上年大幅回升。2017年公司货物发送量完成57,274万吨,同比增长28.0%;货物运输量完成82,825万吨,同比增长32.4%;换算周转量3,542亿吨公里,同比增长24.4%。日均装车20,839车,日均卸车11,081车,货车周转时间2.80天,静载重72.6吨。公司核心经营资产大秦线货物运输量完成43,239万吨,较上年增长23.1%;日均开行重车81.8列。其中,2万吨56.1列,1.5万吨8.5列,单元万吨4.1列,组合万吨12.8列。侯月线货物运输量完成8,322万吨。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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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把握货运市场需求回暖的有利契机,挖潜提效,推进货运增量。动态优化管内铁路干线特别是大秦线运输结构,增加2万吨列车开行对数,调整交口组合万吨数量,通过科学编制装车、开车、交车方案,实施模块化运输组织,大秦线全年实现91天日运量突破130万吨。同时,致力于疏通节点、畅通枢纽,采取更换机型、拉通交路、压缩间隔、优化作业等措施,进一步释放了点线能力和限制区间的通过能力。全年公司货运业务的市场导向性更加鲜明,运输效率效益大幅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经营结果。
客运方面,公司以满足旅客需求为导向,以运行图调整为抓手,不断丰富和升级客运产品,创新推出了“运城号”、“吕梁号”等个性化定制列车,扩充成都、重庆、青岛等热门方向运力,购置新型动车组,持续扩大客运能力供给。同时,积极改善站车环境,优化客流、乘降组织,加强铁路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开通高铁互联网订餐,组建流动巡视服务组,优化服务品牌,不断升级旅客乘车体验。2017年,公司旅客发送量同比增长2.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完成55,636,499,436元,同比增长24.68%,主要原因是:公司运量、周转量等指标同比大幅增加,同时2017年3月24日起,煤炭运价恢复至基准价,量价齐升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营业成本支出40,145,481,945元,同比增长8.64%;实现净利润13,098,390,240元,同比增长85.0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上述准则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和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见附注九,本期间合并范围变更见附注八。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8-006】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太铁广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董事田云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董事黄松青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春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报告包括2017年度工作回顾”和“2018年经营目标及主要工作”两部分。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二、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包含2017年生产经营情况、投资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等内容。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三、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四、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五、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六、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报告包括2017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及2018年度预算情况等。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七、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4,047,308,562元。按照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94元。根据《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即1,404,730,856.20元;
二、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14,866,791,491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股利0.4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987,392,000.77元,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八、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九、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十、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十一、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8-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三、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决策委员会)已审议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赵春雷先生、俞蒙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临2018-010】。
议案十四、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出具了《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十五、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决议2018年度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18年度审计费用预算为86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六、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决议2018年度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度审计费用预算为35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8年5月23日,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临2018-008】。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太铁广场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继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年报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上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公司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2018-008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小东门街口196号太铁广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
至2018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大会还将听取《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出席人员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
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
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四)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五)登记地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松青、张利荣
联系电话:0351-2620620
传真号码:0351-2620604
电子邮箱:dqtl@daqintielu.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编号:【临2018-009】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法规要求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建议,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铁道部铁政法函[2004]550号《关于重组设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的批准,由北京铁路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方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1003927。
原北京铁路局分立为北京铁路局与太原铁路局,因此,公司发起人相应变更为太原铁路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修订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铁道部铁政法函[2004]550号《关于重组设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的批准,由北京铁路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方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1003927。
原北京铁路局分立为北京铁路局与太原铁路局,因此,公司发起人相应变更为太原铁路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太原铁路局公司制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太原铁路局改制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原“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铁路客货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设备、设施、配件制造、安装、维修;铁路建设项目的承包;工程勘测、设计、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货物的装卸、搬运、仓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原材料、配件的销售、仓储;铁路专用线、合资铁路委托运输;铁路设备、自有土地、房屋租赁;生活服务设施的经营与管理;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及管理;宾馆住宿服务及管理;洗涤服务;物流服务;代理货物运输保险。(国家专营专项除外)。
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接受行业监管,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对运输调度统一指挥的安排;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股东大会履行程序后,可以调整经营范围。并经办理变更登记后依法经营。”
修订为:“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铁路客货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设备、设施、配件制造、安装、维修;铁路建设项目的承包;工程勘测、设计、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货物的装卸、搬运、仓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原材料、配件的销售、仓储;铁路专用线、合资铁路委托运输;铁路设备、自有土地、房屋租赁;生活服务设施的经营与管理;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及管理;宾馆住宿服务及管理;洗涤服务;物流服务;代理货物运输保险;物业服务;会议服务;停车场收费。(国家专营专项除外)。
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接受行业监管,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对运输调度统一指挥的安排;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股东大会履行程序后,可以调整经营范围。并经办理变更登记后依法经营。”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三、原“第八十五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修订为:“第八十五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编号:临2018-010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12月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总”)签署了《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是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6年11月28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春雷、俞蒙回避表决,公司其余九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太原铁路局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时,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65%的比例通过,太原铁路局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代行关联交易控制决策委员会职责)亦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因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㈡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17年度,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95.62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较董事会预计金额190.40亿元增加5.22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在财务公司存款结余额增加等。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认。其中关联董事赵春雷、俞蒙回避表决,其余九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㈢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A.日常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⑴铁路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⑵铁路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⑷铁路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18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支出金额467,332万元,预计收入金额303,790万元,总计771,122万元。
B. 路网清算相关交易
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铁路局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5〕1610号)文件相关精神,中铁总制定了《铁路货物运输进款清算办法(试行)》(铁总财〔2017〕333号,简称“清算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后,中铁总承继了原铁道部的部分行业管理职能,包括铁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制定铁路行业运输进款清算办法等。目前,中铁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清算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参与国家铁路联合运输的铁路运输企业,清算规则统一规范,标准公开透明,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行业管理制度。清算价格作为行业制度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商业定价,属于行业管理定价,应比照国家定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四条之第二款规定:“一方与另一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为国家规定的”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鉴于此,公司与中铁总之间因为路网清算并按照清算办法而产生的交易事项,属于前述情形,可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为帮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路网清算相关交易情况,现将2018年路网清算相关交易预计情况列示如下:
1、购买商品、接收劳务的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18年,路网清算相关交易预计支出金额2,647,720万元,预计收入金额752,650万元,总计3,400,37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㈠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A. 与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注册资本9,201,192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4月29日,核准日期2017年11月13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2017年度,总资产38,922,863万元,净资产23,788,789万元,营业收入7,828,721万元,净利润844,550万元。
2、榆次工务器材厂: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太原铁路辅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注册地址为晋中市榆次区西站街7号,注册资本5,989.59万元。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铁路器材、养路机械、工具;销售机车车辆、电务器材;对废旧机车车辆配件、废旧轴承、电务器材、工务器材的重新加工利用;铁路器材安装施工等。2017年度,总资产27,253万元,净资产10,117万元,营业收入34,007万元,净利润-12万元。
3、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等。注册地址为曹妃甸区唐海镇恳丰大街23号,注册资本234,226万元,主要业务为铁路运输及铁路运输服务等。2017年度,总资产1,136,781万元,净资产697,819万元,营业收入371,483万元,净利润116,965万元。
4、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钢园路73号,注册资本6,344,100万元。主要业务大西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和运输。2017年度,总资产8,890,169万元,净资产4,614,874万元,营业收入183,454万元,净利润-214,639万元。
5、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等。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唐槐路86号,注册资本275,000万元。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装卸、仓储等。2017年度,总资产1,736,095万元,净资产506,751万元,营业收入31,315万元,净利润-32,734万元。
6、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主要股东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新和路11号,注册资本5,190,000万元。主要业务为铁路通道主体和配套工程建设、铁路运输等。2017年度,总资产9,593,630万元,净资产3,860,906万元,营业收入307,537万元,净利润-295,330万元。
7、大同铁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公司子公司,主要股东为太原铁路辅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新华街2号院。注册资本24,244万元。主要业务为机车车辆租赁、客货运输代理等。2017年度,总资产76,807万元,净资产56,937万元,营业收入91,553万元,净利润-1,690万元。
8、山西三晋地方铁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太原铁路辅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89号。注册资本27,289.70万元。主要业务为地方铁路及地方专用铁路、专用线的货物运输等。2017年度,总资产148,285万元,净资产59,750万元,营业收入114,644万元,净利润-5,057万元。
9、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太原铁路辅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492号。注册资本27,289.70万元。主要业务为铁路车辆维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代理销售等。2017年度,总资产226,205万元,净资产164,108万元,营业收入187,563万元,净利润25,350万元。
10、太原铁路新创实业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太原铁路辅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南街19号。注册资本5,469.22万元。主要业务为铁路工程、物业管理等。2017年度,总资产35,307万元,净资产25,205万元,营业收入33,294万元,净利润1,169万元。
11、山西大秦物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主要股东为太原铁路辅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五龙口街170号云森大厦。注册资本9,000万元。主要业务为物流业务的咨询及信息服务、集装箱装卸等。2017年度,总资产37,502万元,净资产23,674万元,营业收入232,487万元,净利润746万元。
B. 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于2013 年 3 月 14 日,法定代表人陆东福,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物流服务等。
2、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共同出资组建,注册地址为北京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经营范围涵盖资金结算、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贴现、财务顾问等。
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4,895,969万元,成立时间1993年4月22日,核准日期2017年11月27日。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铁路客货运输业务等。
4、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369,615万元,成立时间2005年4月29日,核准日期2017年11月8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5、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39,883,439万元,成立时间1994年11月15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运输设备修造、国内货运代理、普通货运,装卸搬运仓储等。
6、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5,467,144万元,成立时间1993年11月26日,核准日期2017年12月15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7、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3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825,990万元,成立时间1995年6月28日,核准日期2017年11月14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8、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中路10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9,399,093万元,成立时间1996年4月22日,核准日期2017年11月14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含高速铁路),国内国际客、货运输及代理等。
9、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2,461,591万元,成立时间2005年5月18日,核准日期为2017年11月14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0、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597,813万元,成立时间1994年1月6日。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款“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
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稳定,且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延续多年,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或困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6年12月1日,公司与中铁总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且双方各自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后,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1、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铁总及其下属企业间将主要相互提供如下服务:
⑴铁路运输服务
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运输服务;铁路基础设施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铁路通信服务等。
⑵铁路相关服务
a.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运输相关服务内容包括:铁路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服务、机车车辆维修服务、铁路物资采购及销售等。
b.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后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热服务、工程设计、施工及监理服务、事故救援服务、绿化服务、职工健康休养、职工健康管理、卫生防疫服务、职工通勤车服务、铁路票据印刷服务、建筑维修及其他后勤服务等。
⑶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
中铁总有关的合资铁路公司委托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施服务、运输移动设备服务、运输安全服务及其他委托运输服务等。
⑷其他
双方相互为对方提供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财务等其他服务。
2、定价原则
⑴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⑵没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⑶如没有适用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适用的行业清算规则确定;
⑷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行业清算规则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⑸没有上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⑹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路运输具有全程全网、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公司日常运输生产需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协作、互相提供服务,该等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关联交易透明,通过协议约定,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且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1006 公司简称:大秦铁路
公司代码:601006 公司简称:大秦铁路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赵春雷、总经理关柏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惠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洪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铁路货物运输清算秩序,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铁路局等五部委相关文件,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了《铁路货物运输进款清算办法(试行)》(简称《清算办法》)。适用范围为铁路局集团公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参与国家铁路联合运输的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合资铁路公司、铁路上市公司、地方铁路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清算办法》规定,铁路货物运输实行承运清算,承运企业取得全程货物运费进款,按计费工作量和对应清算单价按票向提供服务企业付费。由于执行新的《清算办法》,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有较大增加。新的《清算办法》鼓励装车,对以货运装车为主的铁路运输企业有积极影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