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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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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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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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涉及酱油、植物油、食醋、味精、鸡精、蚝油等的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用于人们日常生活所需食品的烹饪及调味。 “加加”酱油和“盘中餐”食用植物油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具有广泛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强势品牌,报告期内产生的销售收入一直占公司收入总额的80%以上,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公司聚焦中国家庭厨房,着力打造“中国厨房食品大家庭”, 实施以“加加”系列酱油为主导,食醋、鸡精、味精、酱料和普通食用油、高档茶籽油等多品牌、多品类、多渠道协同发展的经营模式。建立了在行业内较为领先的网络式营销格局,主要采取经销商代理模式,以独家经销制为主,以二、三线城市和县、乡(镇)市场为重点目标市场,陆续在全国各地发展了一千多家总经销商,形成以长沙、郑州、阆中三大生产基地为中心,辐射全国的销售网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大力推进实施“大单品战略”, 重点关注“原酿造、面条鲜、盘中餐茶油”,打造核心战略大单品,坚定不移调整产品结构,换档提质,继续保稳定,求发展,推进市场建设,开发团餐特通渠道,努力实现“加加”和“盘中餐”两大品牌齐头并进,保持业绩稳健态势。
2、调味品行业作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食品行业,具有刚性消费的特性,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调味品制造业属于非周期性行业。近年国内调味品行业发展呈平稳增长态势,增速相对趋缓。
经过多年发展,调味品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运行逐步规范。规模化、工业化、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提升技术创新,行业整体科技含量不断提升,逐步迈向数字化、标准化、智能化时代,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使产业升级换代速度进一步加快。整体上看,随着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推动,调味品行业正朝着更加健康、规范的方向迈进。
公司主业特点鲜明,是中国酱油行业中为数不多的拥有全国性品牌影响力和渠道覆盖度的企业之一,公司上市被誉为“中国酱油第一股”。凭借领先的规模优势、出色的创新能力、完善的制造工艺、优良的产品品质和突出的品牌渠道能力,公司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根据中国调味品协会的统计公司在行业内排名居前列。
食用植物油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加工业、餐饮业等相关行业发展,直接带动了植物油的消费需求。近年来,我国植物油行业一直保持增长。公司的食用植物油业务多年来稳步发展,在湖南、江西等地取得了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和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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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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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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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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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国内调味品行业增速趋缓,调味品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运行逐步规范。规模化、工业化、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提升技术创新,行业整体科技含量不断提升,逐步迈向数字化、标准化、智能化时代,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使产业升级换代速度进一步加快。
2017年是公司强化改革之年,在经济形势持续下行,原材料持续上涨,行业竞争激烈的复杂环境下,坚定不移推进实施“大单品战略”, 换档提质,争创效益,推进市场建设,开发团餐特通渠道,努力实现“加加”和“盘中餐”两大品牌齐头并进,保持业绩稳健态势。
以“酱油数字化工厂”推动智能制造技术创新,集中精力干好工作作风建设、产品质量建设、开源节流建设的三大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内部管理,继续深化改革,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1、以销售为龙头,坚持大单品战略和双轮驱动战略,打造酱油品牌和植物油品牌,务实推进战略大单品。树立大品牌,做大市场份额。
2、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为适应公司发展,聘任刘永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全面工作。公司内部管理不断提升,集中精力干好三大建设:工作作风建设、产品质量建设、开源节流建设,继续深化改革。根据公司实际,完善采购询价、结算管理,成立询价结算中心对采购、工程、设备、维修、费用等均须通过询价、招标、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程序,有效地控制了公司成本。通过一系列调整,公司管理控制见成效。
3、进一步规划信息化战略,加强信息化管控能力
公司信息部以建设智能工厂,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积极开展酿造酱油生产智能工厂的研究与规划。公司“发酵食品(酱油)数字化工厂”项目成功入围国家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两化融合贯标工作顺利推进;扩展ERP成本分析功能,开展深度分销管理系统规划;物流条码系统启动运行。进一步加强了企业信息化管控能力,为企业工厂智能化的发展助力。
4、加快科技创新。以发酵产品为重点,处理好生产与科研的关系,创新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改造升级,鼓励技术人员提升研发水平,逐步完善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5、稳步推进绩效考核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2017年,公司积极推行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模式,实行工资包、费用包和利润包,明确各生产子公司总监一把手负责制。
6、公司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原料采购、生产人员、生产设备、生产场地、生产流程、产品质检、仓储运输的标准和条件及相关的责任等各环节,按工作流程作了明确规定,从隐患预防、控制措施、问题处置、总结提高四个要点着手抓落实,并纳入绩效考核,保证食品的安全生产,公司2017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7、发展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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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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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对深圳前海加宴贸易有限公司出资,深圳前海加宴贸易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2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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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4月26日2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年度定期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本人出席董事7名(董事刘永交因工作冲突委托董事彭杰参会、独立董事卫祥云因工作冲突委托独立董事何进日参会),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蒋小红、王彦武、姜小娟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樱、舒畅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分配政策》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年度分配政策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因公司持续经营与实现战略发展目的的需要等情况提议,需要留存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及对外投资的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政策,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6、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5)。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审计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审计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8、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文本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地对2017年度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6)。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9、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依协议约定支付审计费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0、全体董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刘永交、彭杰、段维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编号:2018-024)。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律师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暨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11、全体董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刘永交、彭杰、段维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编号:2018-024号)。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律师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暨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1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编号:2018-024号)。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13、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规范制度的规定,对公司高管的薪酬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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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均为税前年薪,执行公司绩效管理及工资发放模式。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刘永交、彭杰、段维嵬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4、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5、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文本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地对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2)。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16、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0)。
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先生、王远明先生、何进日先生分别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2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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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口头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年度定期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秘彭杰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分配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17年度分配政策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定的年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政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7年度分配政策》。
4、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5、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监管协议》并严格管理该资金的使用,2017年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5)。
6、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政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4)。
8、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价格确定过程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9、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的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10、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有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1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拟采取的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是可行的。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切实推进各项措施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成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予以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32)。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2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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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审计部按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加加食品)审字【2018】第01号《审计通知书》,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审计,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特出具本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数额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2月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30.00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2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8,490.1558万元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1,509.8442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11年12月29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1年12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37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1年1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通过制定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2年10月24日,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建设效率,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支付审批流程,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3月15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3年8月14日,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根据《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于2012年1月29日,由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长沙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乡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东兴证券与民生银行长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全部募集资金纳入了联合监管机制。
公司因经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南粤银行深圳分行的超额募集资金本息共计310,715,563.79元全部取出,作如下安排:将96,230,000.00元按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定用于归还公司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而先行垫付的流动资金;将200,000,000.00元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开设的专户(账号:368100100100512130);将14,485,563.79元存入公司原已开设在中国银行宁乡支行的专户(账号:585958290715),各专户均由公司与上述相关金融机构及东兴证券相应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超额募集资金全部取出,根据经营需要存放到已开设在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管专户(账号:00700102010000000522),2017年8月21日公司与三湘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了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净额111,509.8442万元,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62,790.54万元,其中用于“年产20万吨优质酱油项目”投资额47,874.42万元、用于“年产1万吨优质茶籽油项目”投资额14,916.12万元,其余48,719.30万元为超额募集资金。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专户中,其中与民生银行长沙支行签定了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有利于募集资金分段增值。另外将闲置未用的超募资金以半年期、一年期、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增加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存单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南粤银行深圳分行超募资金专户(账号:910001201900008965)、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910000205900000295)已于2013年3月18日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579739)已于2013年9月2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定期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579610)已于2014年4月1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七天通知存款专户(账号:368100100200742342)已于2014年6月26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结构性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7550)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6755)已于2014年11月2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结构性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7672)于2014年12月1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846512)已于2014年12月1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超募资金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368100100200911271)已于2015年01月12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173465)已于2015年03月11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532074)已于2015年04月24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173883)已于2015年06月10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开放性结构存款账户(账号:702532339)已于2015年09月17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民生银行长沙高桥支行《2016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2期(1年)》金额6800万元已于2017年06月29日到期结息并注销。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三个超募资金专户(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专户附属一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子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有一个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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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总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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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使用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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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专户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到期停止
2012年5月18日公司与民生银行长沙支行签定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5014210000937)、子公司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长沙支行签定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5014210000945)分别签定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2012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19日到期。流动利C账户于2014年1月21日到期结算,余款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累计产生流动利C利息1,409.09万元,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累计产生流动利C利息487.56万元,共计1,896.65万元。
(2)暂未使用的超募资金转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
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由南粤银行深圳分行(账号:910001201900008965)转出20,000万元,转入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账号:368100100100512130)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分别将10,000万元、10,000万元转为两个定期存单账户存放,期限分别为半年、一年。2013年9月27日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半年期存单到期10,000万元转入活期存款,结息1,541,069.44元。2014年4月17日兴业银行长沙分行一年期存单到期10,000万元转入活期存款,结息3,323,527.78元。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将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账号:368100100100512130)10,116万元转为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单账户存放,于2014年6月26日转入活期存款,累计取得利息收入970,918.69元。公司2014年5月20日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开放式)3,500万元,于2014年7月1日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1亿元、4,000万元。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收回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 4,000万元,结息 433,972.60 元。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到期收回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500万元, 结息67,808.22元。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到期收回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 1亿元,结息 1,760,547.95 元。公司于 2014年12月1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购买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2,000万元、8,000万元。 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到期收回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3,000万元,结息461,095.89元。公司于2015年01月12日到期收回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3,000万元, 结息299,178.08元。公司于2015年03月11日到期收回民生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2,000万元, 结息225,216.30元。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分别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2,000万元分别购买2份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到期收回民生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1,000万元, 结息54,166.67元。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到期收回民生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8,000万元, 结息1,900,888.89元。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到期收回民生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本金1,000万元, 结息265,977.39元。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在民生银行办理《2016年对公大额存单第12期(1年)》金额6800万元。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提前收回民生银行定期大额存款本金6800万元,结息112,766.67元。公司于 2017年9月18日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湖南三湘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购买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1亿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转存定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募集资金专户签定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
2015年01月0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签定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5014210000937)对公“流动利C”现金管理服务协议,2015年1月7日至2018年1月7日到期。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C”增值服务是以1年为一个增值服务周期并结合1天通知存款、7天通知存款、3个月整存整取、6个月整存整取、1年整存整取五个存款品种的增值服务。有利于闲置募集资金分段增值,增加公司利息收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到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流动利C累计产生利息4,683,184.99元。
(4)超募资金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终止
经公司2013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新建3万吨食醋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增资,由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1万吨陈醋、2万吨白醋),该项投资需经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设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经管理层深入讨论,认为因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经营策略的转变,该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决定终止该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建设。
(5)酱油、茶籽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计划
经公司2013年8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酱油、茶籽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计划》的议案,预计两个募投项目共需追加投资约1.2亿元左右,其中:酱油项目追加10,965.22万元,总投资额为58,839.64万元;茶籽油项目追加投资1,067.68万元,总投资额为15,983.80万元。追加投资计划的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公司剩余的超募资金。
3、募集资金其他重要事项
(一)项目实际情况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8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增资,由郑州加加味业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1万吨陈醋、2万吨白醋)。截止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尚未实施,尚未投入资金。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郑州加加味业3万吨食醋项目”的议案。根据目前市场实际情况,经过管理层深入讨论,结合公司经营策略的需要,终止郑州加加味业3万吨食醋项目。
(二)终止原因
(1)、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管理层深入讨论,认为自该项目审议批准至今,项目尚未启动,随着时间的变化,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公司本着严谨的态度,对郑州加加味业3万吨食醋项目实施进行了细致的核查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可行性及预计收益情况进行了分析,北方市场食醋产能布局的实际和优势都有所减弱,认为该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状况,目前公司南方食醋生产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所以,公司将之前在北方建厂扩大产能的计划变更为以南方现有产能饱和或超饱和生产来满足市场需求。
(2)、公司经营策略的需要。自该项目审议批准至今,公司的经营策略仍然持续重点关注酱油这个主业。2015年,年产20万吨优质酱油的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目前经营策略重点在于结合20万吨优质酱油的募投项目投入,产能逐步释放,利用此契机,加大销售推广力度,做好高档酱油的消费引导和产能释放速度的合理配置。坚持“淡酱油”、“大单品”战略,全面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坚持差异化竞争,加速产品的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和安排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超募资金进行合理的后续安排,且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继续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
(四)项目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审慎的态度和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原则,以及根据经营策略的需要,不盲目进行市场投入,终止实施“郑州加加味业3万吨食醋项目”不会影响加加食品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四、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2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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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相关事项。
2、2015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相关事项。
3、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1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此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532元/股,期权数量调整为1873.5万股;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不满足,公司董事会注销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7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62.05万份股票期权。
5、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因公司一位激励对象辞职,以及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此次调整,授予对象人数由174人调整为173人,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11.45万份调整至1258.95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7.492元/股。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7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39.55万份股票期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17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截至2017年7月10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发生派息等事项时,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行权价格调整:调整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股票期权原行权价格为7.492元/股,此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452元/股。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相关事项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以201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20.63%,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长12.25%。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没有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不符合行权条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能行权。
2、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规定,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7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719.4万份股票期权,并将及时办理相关事宜。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及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以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进行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7月10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452元/股。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因公司2017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不满足,公司董事会拟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7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不符合行权条件的719.4万份股票期权。上述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价格确定过程合法、有效。
2、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的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因第三个行权期没有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规定的业绩考核条件,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决定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股票期权的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暨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公告编号:2018-02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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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9月14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9月15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湖南三湘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亿元购买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详见2017年9月2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近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100,000,000元,获得收益为1,540,000.00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2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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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合计10,546.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差异等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1979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90.15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1,509.8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2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3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20万吨优质酱油建设项目”和“年产1万吨优质茶籽油建设项目”2个项目,上述项目投资计划总额为62,790.54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该2个项目投资计划所需资金,超募金额为48,719.3042万元。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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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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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130万元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已支付转让价款的95%即9,623万元,尾款507万元未支付,是因为收购后原厂需要费用进行部分技改,经双方沟通确定尾款无需支付,该收购事项已完成,产生了资金节余。
2、使用超募资金9,8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加加味业有限公司增资,由其负责实施新建年产3万吨食醋项目,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策略的需要,公司决定终止郑州加加味业3万吨食醋项目,产生了资金节余。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用节余募集资金10,546.3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因公司日常经营中购进大宗原材料需要大额流动资金,为尽量减少负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负担,充分发挥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有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公司本次用节余募集资金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10,546.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八、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加加食品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加加食品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3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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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 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 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8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见2018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3.《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提案4.《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案5.《关于〈2017年度分配政策〉的议案》;
提案6.《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提案7.《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提案8.《关于2018年度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 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详见2018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述职。
三、议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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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扫描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参会登记资料提交办理登记。参会时将需要核对。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的决定。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彭杰、姜小娟
地 址: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
邮 编:410600
电 话:0731-81820262
传 真:0731-81820215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0”,投票简称为“加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只勾选一种方式):
受托人独立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受托人完全自主投票)。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的决定,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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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时在表格中勾选“赞成“、“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18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201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3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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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杨振先生、董事会秘书彭杰先生、财务总监段维嵬先生、独立董事王远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3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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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因披露定期报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16,41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17,777,6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肖赛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70,5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杨子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82,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所持公司股份被相关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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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情况以管辖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为准。
公司已积极及时通过致电、函告等方式询征并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尽快核查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的详细情况,暂未获得相关回复。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卓越投资共计质押公司股份216,419,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杨振先生共计被司法冻结117,777,653.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杨子江先生共计被司法冻结82,4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7.16%;肖赛平女士共计被司法冻结70,5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13%。
截止本公告日,卓越投资共计质押公司股份216,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9.78%, 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杨振先生共计质押公司股份116,8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9.20%,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杨子江先生共计质押公司股份82,4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7.16%;肖赛平女士共计质押公司股份70,5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13%。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处于司法冻结、质押状态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与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沟通,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尽快核实上述司法冻结的详细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3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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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本公司及董事会目前掌握的情况,尚不清楚公司违规开具商业票据的资金最终用途和对外担保详细情况,后续将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并持续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将督促相关资金占用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有关债务,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在 2018年5月26日前如不能归还全部借款,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规定的情形,可能会被深交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存在未履行正常审批流程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形。其中,2017年度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55,01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未履行正常审批流程的商业承兑汇票中已承兑金额26,000.00万元,尚未承兑金额29,010.00万元。2018年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14,370.00万元,上述未履行正常审批流程的商业承兑汇票中已承兑金额7,200.00万元,尚未承兑金额7,170.00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累计总金额为69,380.00万元(包括2017年度,下同),未通过公司累计已承兑金额33,200.00万元,累计尚未承兑金额36,180.00万元。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进一步核实上述违规开票商业票据的资金最终使用者及用途等具体情况,并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及相关经办人员的情况说明,在公司未履行相关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根据初步统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述违规对外担保金额约8,8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7%);2018年,上述违规对外担保金额约6,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6%)。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违规对外担保金额累计约15,3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3%)。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格核实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并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后续将通过采取包括不限于与债权人、被担保人积极协商提前解除担保、由其他担保人提供替代担保、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上述违规对外担保问题。
三、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2日,公司未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即向自然人【刘胜渝】、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提供了2,400.00万元、3,000.00万元借款,合计5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2%),用于解决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资金周转问题。
经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进一步协商和测算,控股股东承诺在一个月内(即 2018 年5 月26日前)还款。
1、还款计划 2018 年5月26日前归还 5400.00万元。
2、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的资金情况和履约能力 价值4000.00万的个人房产,向亲友借款,大股东关联企业流动资金拆借等。
3、还款承诺 1)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承诺 本人承诺2018年5月26日以前无条件偿还。
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如在 2018年5月26日前不能归还全部借款,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规定的情形,可能会被深交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公司后续将严格督促实际控制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公司中违规出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并持续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26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8-03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杨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维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维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9.39%(绝对额增加8,150.34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供应商采购大宗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项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62.55%(绝对额减少69.57万元),主要系期初计提的存款利息收回所致。
3、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754.62%(绝对值增加5,676.84万元),主要系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往来欠款及员工周转金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99.75%(绝对额减少10,223.16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5、在建工程项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11.53%(绝对额增加1,329.58万元),主要系本期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厂项目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定资产所致。
6、工程物资项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575.93万元),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完工余下的材料转入日常生产领用。
7、应付票据项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74.50%(绝对额减少2,98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原材料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减少所致。
8、应交税费项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1.45%(绝对额增加851.45万元),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投资收益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7.88%(绝对额减少75.73万元),主要系合营及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121.95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与资产有关的收益转入其他收益项目所致。
2、营业外收入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6.17%(绝对额减少58.82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与资产有关的收益转入其他收益项目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300.00万元),主要系上期收回投资本金所致。
2、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9,328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期同期数减少79.28%,(绝对额减少4,738.31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工程款项目减少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42.75%(绝对额增加13,759.14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和支付工程款项目减少所致。
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7.62%(绝对额减少10,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的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0.83%(绝对额减少2,55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减少所致。
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33.33%(绝对额增加16,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2.94%(绝对额增加152.57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5.00%(绝对额减少6,6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融资票据保证金减少所致。
10、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37.36%(绝对额减少22,102.57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的短期借款减少以及偿还的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四、财务指标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9.12%(绝对额减少2,448.56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拟收购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100%股权,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加加食品,证券代码:002650)自2018年3月12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2018年3月24日、2018年3月3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2018-017、2018-018)。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1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停牌期将满申请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2018-021)。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争取于2018年5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2、2018年1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成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朴和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署《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该并购基金投资方向是主要从事围绕食品消费等领域的细分龙头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及参与和设立与该类股权投资相关的专项投资基金。并购基金为有限合伙企业,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金额80,000万元;朴和资本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20,000万元,并购基金设立目的是专向投资于消费品领域特别是调味品的细分龙头行业股权,获取财务投资收益,以及未来为上市公司提供并购标的储备。公司对并购基金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的已投项目,当该项目以并购方式退出时,所有投资标的股权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收购权,以充实公司在消费品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公司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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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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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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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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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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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