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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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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投弃权票,不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张亦春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表示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投弃权票。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投弃权票,不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8)审字E-011号]。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纺织印染和新能源锂电两大板块,纺织印染板块主要业务为中高档棉休闲服装面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纺织行业中的印染子行业,主要产品为中高档棉休闲服装面料。由于流动资金紧缺、核心管理及技术骨干变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纺织印染板块业务陆续全面停工。

 新能源锂电板块的主要业务为锂资源产品开采销售和锂电池材料的开发销售,主要产品为锂资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

 2、新能源锂电行业发展状况

 (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对锂资源的需求占比提升,锂资源产品市场容量将不断扩大

 各种锂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池、陶瓷、玻璃、航空航天、医药、核工业及光电等新兴领域。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锂资源产品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的应用比例不断提升,近年来呈爆发性增长。

 2012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12.2万,2017年达到122.3万辆。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预计,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600万辆。而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中国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目标是200万辆。因此,除了陶瓷玻璃、航空航天等行业对锂的需求,由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带来的动力电池需求将成为锂资源产品市场的重要增量。

 (2)我国锂资源对外依存较高,全球上游锂资源供应高度集中

 中国锂资源储量丰富,排名全世界第四,但由于开发利用不足,我国锂资源对外依存度超85%。渤海证券测算,中国国内锂资源的需求量从2001年的1850吨增至2016年的17350吨,2017年则约接近2万吨;而同期国内锂资源的产量从2013年的4700吨的高点降低到2016年的2300吨,缺口进一步扩大。

 全球锂资源供应高度集中于智利、阿根廷、澳大利亚,目前,呈现“四湖三矿”局面,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以澳洲Greenbush为代表的锂辉石矿和南美洲以SalardeAtacama为代表的盐湖资源仍将为市场供应主流。

 (3)国内电池正极材料增长迅速,三元正极材料增长最快

 2017年,由于上游镍、钴锂等金属价格持续上涨,正极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国内新能源汽车和数码产品持续增长带动正材料市场需求,正极材料市场规模增长迅速。

 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与能量密度挂钩,使动力电池向三元电池路线发展的趋势更明显,2017年三元产量迅速提升,在正极材料细分领域中产量同比增长最快,随着三元正极材料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进一步推广,以及近两年三元材料企业的扩产,未来三元正极材料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3、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情况

 子公司金鑫矿业所属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党坝乡锂辉石矿是中国规模最大锂辉石矿之一,是国内少有的高品质大型锂矿资源,金鑫矿业主要产品为锂精粉/矿,采矿厂采出的原矿石送选矿厂,矿石经破碎、筛分、球磨、浮选后生产合格锂精矿/粉。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矿山因气候等因素影响开始复工准备(包括复工审批)的时间延迟,上半年未开工,下半年因新增环保设施调试试运行,锂精矿产量小。

 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具有单水氢氧化锂生产线。在生产流程上使用碳酸锂生产母液在低温盐水冷冻析出十水硫酸钠除去硫酸根杂质后,用于生产一水氢氧化锂产品。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供给、流动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业务拓展受到制约,阿坝众和新能源业绩欠佳。

 子公司深圳天骄是国内新型锂电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龙头企业,拥有多项锂电池材料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负责起草了《钛酸锂》、参与起草《镍钴锰酸锂》等多项锂电池材料国家行业标准。报告期内,由于原材料涨价、流动资金紧张等因素,锂电材料业务拓展及效益受到一定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因以下事项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事项1:公司拟对应收福建某贸易公司等四家客户债权合计8,868.1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该四家客户债权系2016年度与应付喀什某公司款项对抵的债权,由于年度审计未获取该公司的回函确认,且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单方调减阿坝众和新能源股权投资款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关于单方调减阿坝众和新能源股权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公司董事会要求管理层立即终止前述三方协议。公司根据以上决议在会计处理上将对抵的应收债权和应付款项转回,调整增加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8,868.17万元,调整增加2016年末应收账款8,868.17万元;由于福建某贸易公司等四家客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经营状况恶化,相关偿债能力不确定的情况,公司结合该四家客户的资产结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数额等财务信息对各家客户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个别认定后,拟对该四家应收账款计提7,515.56万元坏账准备。事项2:公司拟对应收福建某服饰公司等四家客户合计22,518.50万元款项(其中18,224.45万元为应收账款,4,294.05万元为应收票据)补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不存在减值再并入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经对该四家客户的偿债能力调查取证及分析后,结合该四家客户的资产结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数额等财务信息对各家客户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个别认定后,拟补计提2016年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523.2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708.94万元,合计补提坏账准备10,232.1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应追溯调整2016年财务报表数。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固体矿产资源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 新能源锂电行业

 (一)行业情况概述

 · 新能源锂电行业

 (1)中下游强劲增长

 据报道,2017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达到122.3万辆,较2012年的12.2万辆实现了巨大提升,中国、美国、挪威、德国与法国已经成为全球前五大销售国。我国新能源汽车2017年全年累计产销分别为79.4万辆和77.7万辆 ,同比增长分别为53.8%和53.3%。

 作为新能源车核心部件,GGII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动力电池四大关键材料(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产值610亿元(其中,正极材料产值占比最大,达71.5%),同比增长62%。其中,正极材料产值增幅最大。

 (2)上游供应量增价涨

 全球锂资源供应70%-80%来自南美的锂盐湖及澳大利亚的锂矿山。2017年,西澳南部的Mt.Cattlin锂矿和Mt.Marion锂矿也复产出矿,全球锂资源供应形成新的“四湖三矿”局面,供应量增加。我国锂资源依然以进口为主。海关数据显示,2017年进口锂盐总计3.5万吨(折合碳酸锂当量),同比增长27.79%;全年出口锂盐总计1.9万吨(折合碳酸锂当量),同比增长74.85%,净进口量达到1.6万吨(折合碳酸锂当量)。2017年国内碳酸锂价格涨幅超过30%。

 · 纺织印染行业

 面临全球经济弱复苏、市场需求动力不足、资源环境要素受制约和环保压力增大等问题,我国纺织印染行业总体平稳增长,但受短期信心不足,劳动力成本上涨、融资困难等影响,规模以上印染企业投资增速较2016年继续回落,亏损企业亏损总额较2016年同期增长。印染八大类出口金额及价格自2014年以来持续走低。

 (二)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纺织印染板块多年持续亏损、流动资金极度紧缺以及董事长个人事件等因素影响,公司面临十分严重的经营危机及债务危机。主要情况如下:

 1、由于流动资金紧缺、核心管理及技术骨干变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纺织印染板块业务陆续全面停工,业务收入减少,亏损额增大。

 2、矿山因气候等因素影响开始复工准备(包括复工审批)的时间延迟,上半年未开工,下半年因新增环保设施调试试运行,锂精矿产量小,业绩亏损;锂盐等锂电材料业务由于原材料供给、流动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业务拓展受到制约,业绩欠佳。

 3、银行及信托融资逾期未能归还,适用贷款合同违约利率,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为扭转公司局面,公司筹划了出售纺织印染板块资产的重大重组事项,根据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情况,积极论证、推进重整事宜。至本报告日,公司重组、重整等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将继续推进重组、重整以及其他可行的途径,以尽快解决公司债务困境,恢复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至报告期末,公司重组、重整等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

 2017年度,公司纺织印染及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两大板块共实现营业总收入753,977,077.1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91%,其中,纺织印染产业及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99,242,809.71元,锂电新能源新材料锂电池材料及锂精分和锂盐业务实现度营业收入454,734,267.47元;发生营业成本701,527,804.97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7.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5,345,174.94万元;销售费用24,054,148.72元,同比下降20.11%;管理费用155,685,731.27元,同比增加51.35%;财务费用166,120,991.01万元,同比14.62%,经营性现金流净额51,922,225.11元,同比下降64.41%。公司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975,083,570.68元,净利润-1,039,952,074.37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040,056,678.97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债务危机与经营危机均十分严重。受纺织行业整体低迷、核心管理及技术骨干变动、流动资金紧缺等因素影响,公司纺织印染板块相关子公司持续亏损,陆续停工;受矿山气候、环保政策、流动资金等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相关子公司业绩欠佳。同时,公司拟在2017年度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补提纺织板块资产减值、补提预计负债,导致亏损额进一步加大。

 2017年度,公司纺织印染及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两大板块共实现营业总收入753,977,077.1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91%;发生营业成本701,527,804.97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7.7%;公司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975,083,570.68元,净利润-1,039,952,074.37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040,056,678.97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继续为负值,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即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前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无影响。

 同时,针对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事项1:公司拟对应收福建某贸易公司等四家客户债权合计8,868.1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该四家客户债权系2016年度与应付喀什某公司款项对抵的债权,由于年度审计未获取该公司的回函确认,且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单方调减阿坝众和新能源股权投资款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关于单方调减阿坝众和新能源股权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公司董事会要求管理层立即终止前述三方协议。公司根据以上决议在会计处理上将对抵的应收债权和应付款项转回,调整增加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8,868.17万元,调整增加2016年末应收账款8,868.17万元;由于福建某贸易公司等四家客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经营状况恶化,相关偿债能力不确定的情况,公司结合该四家客户的资产结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数额等财务信息对各家客户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个别认定后,拟对该四家应收账款计提7,515.56万元坏账准备。

 事项2:公司拟对应收福建某服饰公司等四家客户合计22,518.50万元款项(其中18,224.45万元为应收账款,4,294.05万元为应收票据)补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不存在减值再并入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经对该四家客户的偿债能力调查取证及分析后,结合该四家客户的资产结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数额等财务信息对各家客户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个别认定后,拟补计提2016年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523.2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708.94万元,合计补提坏账准备10,232.1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前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应追溯调整2016年财务报表数。

 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独立董事张亦春及唐予华对《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6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情况

 以上事项1和事项2按会计差错更正,应追溯调整2016年财务报表数。调整后影响公司2016年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应收票据-1,523.21万元,应收账款-7,356.3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662.16万元,其他应付款8,868.17万元,未分配利润-15,085.56万元;

 调整后影响2016年度利润表项目金额:资产减值损失17,747.72万元,所得税费用-2,662.16万元;影响公司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净利润为-15,085.56万元。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6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詹金明、独立董事张亦春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詹金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部议案投弃权票。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投弃权票,不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张亦春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投弃权票。独立董事张亦春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表示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投弃权票。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投弃权票,不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短信、电话、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7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30号4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长许建成因个人原因委托詹金明先生表决。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于艳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张亦春、唐予华、朱福惠向董事会提交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 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五节 重要事项”、“第九节 公司治理”等章节,《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判断,报告期末个别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减值迹象拟不计提坏账准备;同时,拟对子公司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部分应收款项合计2,029,100.02元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个别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17年度报告中个别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

 以上组合明细经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应收莆田市九龙谷综合发展有限公司1911.36万元、莆田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911.36万元系支付的收购众和小额贷款公司10%股权的股权款及收益。

 (二)、关于核销部分资产

 在2017年度财务报告对子公司深圳天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

 因上述应收款项已确认无法收回,出于对公司财务报告列示资产价值的公允反映的要求,同意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2017年度对纺织印染板块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合计计提49,706.10万元的坏账准备。其中,应收账款计提7,527.84万元,存货计提23,887.13万元,固定资产计提17,816.07 万元,在建工程计提475.1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但存在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修订》第7.6.3条规定于2017年度结束两个月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要求。同意将本次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但存在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修订》第7.6.3条规定于2017年度结束两个月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要求。同意将本次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拟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员工安置费用的公告》。】

 4、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7年度预计负债的议案》;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截至2017年末公司、公司股东许金和、许建成存在共同为君合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形,担保债权金额本金17,695.72万元,本息及其他费用合计22,567.82万元,上述担保债权均已到期,债务人君合集团尚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对君合集团及其他保证人偿债能力的分析,公司在承担全额保证责任后向君合集团进行追偿,根据君合集团的债务清偿率,预计能够向君合集团收回全额保证责任的30%,即全额保证责任的70%(15,797.47万元)预计无法成功实现追偿。且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的可能性极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为君合集团的担保计提15,797.47万元预计负债。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担保可能承担的担保损失,公司和管理层应继续督促君合集团尽可能地履行债务,若被强制执行承担了担保责任,公司应采取法律等必要手段进行追偿,尽力减少公司损失,保护公司利益。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担保可能承担的担保损失,公司和管理层应继续督促君合集团尽可能地履行债务,若被强制执行承担了担保责任,公司应采取法律等必要手段进行追偿,尽力减少公司损失,保护公司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计提2017年度预计负债的情况说明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拟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员工安置费用的公告》。】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7年度职工安置费用的议案》;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鉴于公司纺织印染板块资产已全面停产,公司自2017年6月至今一直在推进纺织印染板块资产出售事项,纺织印染板块资产的出售涉及原有职工的安置,公司将分流安置原纺织印染板块资产职工,除公司本部保留必要的管理层职工外,其余职工均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预计本次纺织板块资产职工安置涉及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共计2901.74万元,故拟计提2017年度员工安置费用2901.74万元。

 【计提2017年度职工安置费用的情况说明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拟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员工安置费用的公告》】

 6、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2018年4 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7、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2017年度,公司纺织印染及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两大板块共实现营业总收入753,977,077.1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91%,其中,纺织印染产业及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99,242,809.71元,锂电新能源新材料锂电池材料及锂精分和锂盐业务实现度营业收入454,734,267.47元;发生营业成本701,527,804.97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7.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5,345,174.94万元;销售费用24,054,148.72元,同比下降20.11%;管理费用155,685,731.27元,同比增加51.35%;财务费用166,120,991.01万元,同比14.62%,经营性现金流净额51,922,225.11元,同比下降64.41%。公司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975,083,570.68元,净利润-1,039,952,074.37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0,056,678.97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詹金明及独立董事张亦春投弃权票。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独立董事张亦春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表示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投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9、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0、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无法表示事项的专项说明》。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董事会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就2017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进行说明。

 【专项说明全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11、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56,853,759.2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56,853,759.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46,708.72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748,907,050.48元。

 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12、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2018年4 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13、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14、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上市后聘请股票恢复上市保荐人等事项的议案》。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投弃权票。

 因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可能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8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就以下事项作出了决议,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4.1条规定的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聘请该机构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二)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公司将与结算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果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结算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三)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中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6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7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30号3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陈永志、许元清、罗建国共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永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但存在未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修订》第7.6.3条规定于2017年度结束两个月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的要求。同意将本次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7年度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担保可能承担的担保损失,公司和管理层应继续督促君合集团尽可能地履行债务,若被强制执行承担了担保责任,公司应采取法律等必要手段进行追偿,尽力减少公司损失,保护公司利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17年度职工安置费用的议案》。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福建华兴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现况,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改善工作,健全公司内控,提升经营管理,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56,853,759.2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56,853,759.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46,708.72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748,907,050.48元。

 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在货币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人力资源规范内部控制等方面亦存在缺陷。公司应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各项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63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詹金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詹金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部议案投弃权票,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日期

 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 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前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无影响。

 针对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6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詹金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詹金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部议案投弃权票,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1、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第14.1.3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2017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2018年4月28日为非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年度报告披露后次一交易日即2018年5月2日开市起停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条第(四)款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13.2.1 第(二)款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均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因此,除了面临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风险,公司两次触发退市风险警示。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第14.1.3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0,056,678.9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第14.1.3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停牌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第14.1.3条等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2018年4月28日为非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年度报告披露后次一交易日即2018年5月2日开市起停牌。

 鉴于前述情况,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众和,股票代码:002070)自2018年5月2日开市起停牌。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上市的具体措施

 2018年,公司将积极通过以下措施保障持续经营能力,恢复盈利能力,争取2018年度实现扭亏为盈,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接受战略投资人财务资助,从而补充新能源板块流动资金,并解决纺织板块职工安置及其他费用等资金缺口。

 2、运营方面:金鑫矿业将继续完善落实开采条件,争取尽快复工;在战略投资人的资金支持下,阿坝众和与深圳天骄的流动资金将得以补充,从而有望实现满负荷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还将加强新能源锂电材料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通过建立和运行常态化的管理提升机制,推进和保障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3、由于纺织印染板块经营已全面停产,无法为公司盈利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将继续寻求低效纺织资产的整体剥离,降低成本及费用。

 4、目前已有债权人向公司提出重整申请,法院尚未正式裁定受理重整程序。战略投资人和公司将积极推动公司实施重整,通过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避免退市风险。

 5、公司在自身采取措施、努力脱困解危的同时,将通过战略投资人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恢复、提升公司的信誉和实力;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与客户建立长期共赢的合作模式;抓住市场机遇,控制发展风险,促进公司重回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目前,拟参与和推动公司重整的意向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向公司(及新能源锂电板块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兴业矿业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将于2018年5月8日提交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亦将于2018年5月8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新能源板块子公司将利用兴业矿业提供的财务资助,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扩大锂盐加工和锂电池材料业务,完善金鑫矿业开采条件,促进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业绩全面提升。

 四、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股票因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4.4.1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8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三)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五)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七)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五百万股;

 (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九)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2000人;

 (十)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十一)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十二)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十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十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提示说明

 1、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亏损5116.56万元,预计2018年半年度亏损5000万至9000万元,本业绩预计是基于公司纺织印染板块全面停工、战略投资人财务资助尚未到位等情况做出的初步预测。若财务资助资金到位,预计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子公司的业务将有望得到提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条第(四)款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13.2.1 第(二)款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均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因此,除了面临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风险,公司两次触发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6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投弃权票,不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许建成(许金和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燕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06.56万元,同比下降78.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16.5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0.74%。

 ■

 注1、预付账款增加原因:系本期支付相关货物预付款。

 注2、应收票据减少的原因:系本期收回票据减少。

 注3、营业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系纺织板块未持续经营。

 注4、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原因: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

 注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本期经营活动整体下滑所致。

 注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系本期购买固定资产减少。

 注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本期偿还银行货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重整

 2017年11月,公司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该重整事项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2、关于筹划购买资产重大事项

 2018年2月,公司筹划了购买矿业资产的重大事项,目前,公司与相关方就购买资产事项尚在商洽中,该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018年4月,公司筹划了涉及引入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参与和推动公司重整、接受兴业矿业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收购新能源行业相关资产等重大事项。目前,该等重大事项均处于洽谈阶段,各方正在积极协商沟通中,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3、关于大股东控股权表决权委托

 2018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许金和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兴业锂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锂能”)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金和、许建成拟将所持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兴业锂能。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引入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参与和推动公司重整、接受兴业矿业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经许金和与兴业锂能协商,许金和与兴业锂能于2018年4月19日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之终止协议》,一致同意终止《合作意向书》。

 4、关于立案调查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2017年9月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5、关于纺织印染板块资产出售事项

 为提高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起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公司纺织印染板块资产,在三次挂牌期间(即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28日起至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8日起至2018年4月12日),公司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终止标的资产公开挂牌,另行寻找合适的交易对方。目前该事项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交易对方及方案尚未确定。

 6、关于拟接受兴业矿业财务资助

 兴业矿业拟参与公司重整,并向公司及新能源锂电板块主要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拟为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新能源”)、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在本次财务资助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以阿坝新能源62.95%股权、深圳天骄7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及兴业矿业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财务资助的相关议案。兴业矿业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及公司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事项尚需分别提交兴业矿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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