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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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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以天然动、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材料,制成品涵盖纱线、面料、成衣、服饰等针织及梭织产品,包括各类精纺、粗纺纺织品。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由于国内外消费市场持续低迷,原材料、动能环保、劳动力等成本上升和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大类产品销售收入和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657.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57%;营业成本251,222.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16%,主营业务毛利率10.17%,较上年同期下降1.48%,利润总额8895.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96.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52%。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主要是由于国内生产成本逐年上涨导致部分客户将订单转移至东南亚等低成本国家所致。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主要原因为随着收入的减少而减少,但由于2017年国内外羊绒产品市场还处于低迷状态,成本下降低于收入下降比例,导致2017年毛利率较上年有所降低。公司报告期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期上涨幅度较大,主要为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导致部分上期列式营业外收支科目的项目本期列式于营业利润组成项目,本报告期收到财政补助较大对营业利润影响较大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584.31万元。

 报告期销售费用14,965.74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42%,主要为营业收入减少导致变动销售费用降低所致;管理费用17,290.12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43.83%,主要为本期财务顾问费教上年同期减少以及上期调整固定资产转固时点补提固定资产折旧较多所致;本报告期财务费用53,694.51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6.87%,主要为归还了部分到期贷款减少相应利息和汇兑损失大幅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产总额1,215,631.97万元,较期初增加4.72%;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90,696.11万元,较期初增加1.95%,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本年度扭亏为盈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为盈利,但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保留事项未消除以前公司股票仍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利润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4、变更日期:

 相关政策的法定要求变更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年度将新设立的宁夏中银绒业纺织品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羊绒服饰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4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宁夏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董事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0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战英杰、戴平、郝广利、石磊、马翠芳及独立董事虞世全、童朋方共7位董事现场参会,独立董事安国俊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童朋方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监事及所有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战英杰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张文君先生、林志先生、益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现净利润46,993,342.0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62,203.7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29,265,600.38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做出的暂不分红、不送股、不转增的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马翠芳回避表决。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还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申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补选申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该议案还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深圳分公司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海外纺织品国际市场的销售业务,同时基于公司完善财务核算和业务管理的需要,公司决定撤销深圳分公司,在原深圳分公司的基础上设立深圳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此次投资规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江阴全资贸易子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江阴纺织品公司的工厂打样优势和产能优势,更好的服务客户,扩大公司销售,公司拟在江阴设立全资贸易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此次投资规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十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23日下午14:30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6日,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董事候选人申晨先生简历

 申晨,男,198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2013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正阳富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申晨及所在任职的单位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银绒业的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晨所任职公司北京正阳富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宁夏文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夏文投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上海朗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占比20%,上海朗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占比6.67%。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4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15:00至2018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设在宁夏灵武市纺织生态园内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表决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预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申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会议报告事项:《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以及当天披露在上述媒体的所有文件。

 (四)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

 注意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累积投票提案和互斥提案,对总议案投票即为对全部议案投票;

 2.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A股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18年5月23日14:00前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A股预登记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2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 2018年5月23日9:00至12:00

 3、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5月23日13:00-14:15;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地点: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产业园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400

 联系电话: 0951-4038950-8934或8935

 传真: 0951-4519290

 联系人:徐金叶

 七、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2

 2、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关联股东对于关联交易议案需回避表决。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下转B533版)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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