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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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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局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局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49,344,97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7年,集团围绕“建设一个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注重品质、提升效率、发挥优势”的工作方针,加快战略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布局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成功控股了国际精密,进一步完善在沪深、香港及新三板市场的战略布局,在投资、融资、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1、高新技术产业

 作为集团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报告期内围绕“提高精益管理水平、创新经营模式与机制、提升效率”的工作思路,在改善产品品质、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能效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整体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但仍有部分企业经营情况不及预期。报告期内,高新技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42.19亿元,同比增长44.29%;实现利润总额3.51亿元,同比下降14.70%。

 面对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持续调整、原材料价格快速增长、国家环保标准日趋严格等经营环境,本集团控股的新三板企业贝特瑞公司通过聚焦价值客户,加大正极材料、新型负极材料的推广力度,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9.67亿元,同比增长38.94%;实现净利润3.36亿元,同比增长28.83%。正极材料业务方面,磷酸铁锂销量实现快速增长,月销量实现突破,与国内大型动力电池厂商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并实现销售。负极材料业务方面,硅基负极材料优势进一步扩大,国际客户需求量持续增加,同时实现向国内圆柱电池客户批量供货,硅基负极材料全年出货量实现突破性增长,市场占有率处于领先地位;高端人造石墨已形成批量合作订单。项目投资与合作方面,常州金坛项目已完成贝特瑞(江苏)公司的注册,NCA正极项目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负极项目厂房已封顶;参股国联研究院,增资项目信息已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完成公示;与澳大利亚赛拉资源公司洽谈天然鳞片石墨及深加工合作事宜,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签订了天然鳞片石墨购销合同,为原料的供应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本集团控股的新三板企业大地和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实现营业收入22,894.57万元,同比下降43.94%;净利润-8,712.71万元,同比下降271.41%。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大地和公司积极推进客户、产品转型工作,初步完成了主营业务从商用车向乘用车、物流车的转型。项目研发方面,动力总成已经完成了产品样机开发,目前已有产品供客户试用;推进基于ISO26262国际标准的产品研发和研发流程建设,顺利通过TüV Rheinland体系认证,标志大地和公司已具备设计和制造符合国际功能安全标准产品的能力。

 本集团报告期内控股了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国际精密,该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应用于硬盘驱动器、液压设备及汽车零件之精密金属零件以及其他用途之零件。自2017年6月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后,国际精密实现营业收入49,084.03万元;实现净利润3,721.76万元。在汽车行业景气度上行的带动下,汽车零件销售额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占国际精密全年总销售额比例逐年攀升;对部分液压设备零件业务订单及生产资源进行整合,液压设备零件销售额仍保持稳定增长;HDD零件业务受全球HDD个人电脑付运量持续下降影响,销售额持续下跌。面对当前人力资源成本不断上升、客户要求日趋严格等问题,报告期内自主研发了小量机器人并投入到现有生产线上,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也保证了产品质量。对外投资与合作方面,在深圳设立了深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智造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其在智能制造产业的研发和投资平台。此外,国际精密报告期内获授大陆集团“2017年度优选供应商”称号。

 为提升产品品质及客户满意度,本集团控股的友诚科技公司报告期内积极改善供应链系统,包括建立U8系统、订单计划预测与分解、建立标准采购程序、改善工程支撑、物流支持等;分步推行精益管理,已建立EV总装车间示范管理项目并取得目标成效;加大产品研发力度,重点推进全系充电控制盒迭代、全系充电插头插座迭代、高压连接器、挂壁式充电桩等产品研发工作,部分新产品已推向市场。

 本集团控股的万鑫石墨谷公司报告期内在现有技术基础上,不断进行技术改进和新产品研发,重点研发的高导电性碳纳米管、碳纳米管导电液、石墨烯复合导电液、水系导电液各项指标均已达到预定目标,同时生产技术已趋于成熟;石墨烯导电液新增产能建设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达产后产能将提升至10000吨/年。

 本集团控股的武汉华博公司报告期内积极参与总体单位的外贸产品研制,成功签订了多份项目合同;某单兵模拟训练器改进研制项目、炮班通信系统、俄制机通国产化项目、无人机地面站语音通信系统以及多个型号的模拟训练器“综合整治”项目等多个重点项目正常推进。

 本集团控股的江西宝安新材料公司报告期内积极研发新一代AFS(过滤片)产品,同时对生产工序进行改善,各项性能及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开发的满足欧IV标准的汽油车后处理产品已配合完成某国客户标志产品相关车型测试,各项性能均已达标;满足国V标准的催化转化器已实现向客户批量供货;催化消声器总成产品已取得客户批量供货订单。

 本集团控股的泰格尔公司报告期内与某公司签订了某型号无人机零件制造技术质量协议,并成功进入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完成某公司无人机机翼与尾翼结构件项目的复合材料零部件的生产与交付。

 本集团控股的北京宝航公司对AlSi10Mg 3D打印粉工艺进行了持续改进,性能得到较大提升;完成定制化AlSi7Mg、ZL116、7075等3D打印粉开发工作,并实现小批量供货。

 本集团控股的宁波拜特公司对5V系列产品进行了优化升级,已取得了一些进展,新产品在外观、性能、效率、成本方面都有较大提升;主营设备的技术稳定性逐步获得市场认可。

 本集团控股的新三板企业永力科技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278.61万元,同比增长22.05%;实现净利润2,719.81万元,同比增长20.21%。2018年3月26日,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集团将持有的永力科技2,808.00万股股份(占永力科技总股本的5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000万元。目前该事项已获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生物医药业

 本集团控股的马应龙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51亿元,同比下降16.75 %;实现净利润3.20亿元,同比增长27.90%。马应龙整体实施由药品制造商向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的转型,强化平台建设,深化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驱动机制,战略架构基本形成,运营效果初见成效。马应龙加快推进马应龙肛肠诊疗中心合作共建步伐,累计签约诊疗中心27家;优化药品零售经营思路,顺应政策趋势,建设DTP药房项目,目前已新开2家;持续推进自动售药方式,加快网上药店规模上量,2017年网上药店经营规模同比增长72.5%;大健康业务快速增长,中药饮片、护理品、功能性化妆品、食品等经营品类持续升级和丰富,中药饮片明确以粉剂为重点品种,升级包装并加大推广力度,持续强化马应龙中药饮片特色;功能性食品开展了在不同渠道的销售试点。小马医疗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运营推广取得一定进展,开展肛肠Spa应用开发项目和肠道菌群健康研究,平台价值逐步体现。

 本集团控股的大佛药业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074.85万元,同比增长61.43%;实现净利润565.32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20.08万元。市场营销方面,大佛药业加强自身团队建设与外部资源整合,存量挖潜与增量拓展相结合,有效推进销售增长,其中达芬科闯全年销量同比增长60.78%。医药电商方面,大佛药业对电商公司商业模式进行调整和优化,加强与线下连锁药店的合作,补充了“网订店取”模式。

 本集团控股的绿金高新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802.77万元,同比增长3.99%;实现净利润45.51万元,同比下降39.98%。报告期内,绿金高新公司先后完成欧盟与美国有机认证、国内有机投入品认证、中绿华夏有机认证以及三体系管理认证;0.3%印楝素和0.8%阿维印楝进入“2017年江苏省和湖北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重点宣传产品”目录。

 3、其他方面

 2017年,房地产业围绕“去库存、调结构”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存量房源去库存工作,其中,武汉地产公司和海南地产公司去库存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加强山东江南城三期项目A标段工程管理工作,该项目实现当年开工,当年销售的成绩;控股子公司丹晟恒丰继续积极推进深圳市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彩苑工程开发工作,项目住宅部分已经封顶;控股子公司华信达的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茂盛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仍处于前期拆迁谈判阶段。

 本集团控股的古马岭金矿的新《探矿权证》正在调整探矿实施方案,储量报告工作正在推进中。

 在风险投资方面,中国风投及旗下基金完成了对聚通达、豪特节能等22个项目的投资;完成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4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设立工作。

 在投融资方面,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属资产管理公司完成江西石磊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德威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广州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工作;通过股权转让、新三板减持等方式实现4个项目全部盈利退出,3个项目部分退出,实现较好投资收益。2017年8月,本集团成功发行了“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16亿元;同月,成功发行了“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

 在品牌建设方面,在“世界品牌实验室”2017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评选活动中,中国宝安集团品牌价值达到510亿元,排名第68位;本集团入围“2017 深圳企业100 强”,名列61名;此外,本集团还获得了第十届金蝉奖年度优秀品牌企业、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公信力调查评选活动的 “最佳创新力上市公司奖” 等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5年11月2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评级”)向本公司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6月28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12月27日,新世纪评级发布了《新世纪评级关于调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的公告》,上调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17年6月21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年8月17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上述信用评级情况已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2018年6月30日之前,新世纪将对公司出具2017年年度定期评级报告,相关评级报告将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707,08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3%;营业成本465,552.7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72%;销售费用76,092.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4.17%;管理费用92,115.0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3.67%;财务费用45,332.4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20.3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93%,这主要是本期计提了较多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长136.7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下滑42.93%,这主要是本期计提了较多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长136.78%。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规定日期起执行上述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并导致本集团相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①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改为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②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计入营业外收支改为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在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中单独列报该项目。

 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改为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集团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新设成立、股权收购及增资,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6家;

 本报告期因清算注销、处置股权及引入外部投资者导致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3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李瑶女士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郭朝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投票权。

 4、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陈政立主持,监事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33,203,837.23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82,003,251.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5,060,596.63元,减2016年度已现金分配的利润42,986,899.42元,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40,070,445.49元。母公司2017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560,701,573.93元,其中符合转增股本条件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494,113,320.99元。母公司2017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260,063,367.29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留存的盈余公积尚不符合转增股本条件。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149,344,97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含税)、每10股送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局《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双随机”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上述第1、2、3、4、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众环审字(2018)0121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07,08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20.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93%。

 一、财务状况

 1、资产情况:期末资产总额2,710,946.49万元,比年初2,162,292.58万元增加548,653.91万元,增幅25.37%。

 2、负债情况:期末负债总额1,716,355.95万元,比年初1,348,818.80万元增加367,537.15万元,增幅27.25%。资产负债率63.31%,比年初的62.38%增加了0.93个百分点。

 二、本期财务收支情况

 1、营业总收入:2017年营业总收入707,080.24万元,其中高新技术行业421,876.41万元、占总额 59.66%,生物医药行业188,936.86万元、占总额26.72%,房地产行业58,674.44万元、占总额8.30%,其他行业37,592.52万元、占总额5.32%。

 本期收入总额与上期相比增长9.63%,其中高新技术行业收入比上期增加129,493.20万元、同比增长44.29%,生物医药行业收入比上期减少31,401.33万元、同比下降14.25%,房地产行业收入比上期减少41,245.37万元、同比下降41.28%,其他行业收入比上期增加5,283.11万元、同比增长16.35%。

 2、费用情况

 (1)销售费用:本期费用76,092.39万元,比上年同期61,280.91万元增加14,811.48万元,增幅24.17%。

 (2)管理费用:本期费用92,115.02万元,比上年同期74,484.31万元增加17,630.71万元,增幅23.67%。主要原因是:本期合并范围增加,相关研发投入增加,以及经营规模扩大引起费用增长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费用45,332.47万元,比上年同期36,666.31万元增加8,666.16万元,增幅23.64%。主要原因是:本期融资规模扩大致使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减情况

 本期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20.38万元,比上年同期23,338.39万元减少10,018.01万元,降幅42.93%,这主要是本期计提了较多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长136.78%。

 4、本期每股收益0.06元,与上年同期0.11元对比下降45.45%。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

 期末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99,954.76万元,比上年同期447,267.50万元增加52,687.26万元,增幅11.78%。

 本期每股净资产2.33元,与上年同期的2.08元对比增长12.02%。

 该报告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3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4、会议由监事长骆文明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因此,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6、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对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双随机”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针对本次“双随机”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梳理和深入分析,对需要整改的事项及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有利于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内控管理及增强财务核算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9、审议通过了《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6,648,308.86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局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10、审议通过了《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3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娄兵女士的书面辞职函,娄兵女士已办理退休手续,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局对娄兵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3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以及在现有投资规模基础上,不再新增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基于产业投资和战略性并购目的的证券投资除外),上述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其作为上市公司履行必要的审批及披露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战略布局。

 2、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主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及有预期收益的信托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融、中票等,以及办理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业务,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2)证券投资:主要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协议转让或参与定增等方式投资相关品种。

 3、投资额度

 (1)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该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

 (2)证券投资额度:在现有投资规模基础上,不再新增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基于产业投资和战略性并购目的的证券投资除外),该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

 4、投资期限:自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其中《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的投资管理流程、投资决策、账户开立、资金调度、组织实施、股票买卖风险控制、期后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相关制度,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时也有助于公司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转型,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在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额度和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3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6,648,308.86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债表日,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按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对应收款项除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以外,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超过200万元的,还应提交董事局审议。公司2017年度需要提交董事局审议的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金额为344,978,733.00元,其中已累计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5,724,280.14元,2017年度末需要补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37,770,002.86元。其中:

 (1)应收新疆鹏远往来借款及潘多军欠付的股权转让款项利息,由于新疆鹏远主要资产处于被查封状态,公司财务困难,其实际控制人缺乏履约能力,公司已提起诉讼但偿还时间无法预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两项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需补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17,570,701.36元;

 (2)鉴于公司客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单位(以下简称“沃特玛”)的母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0116)发布相关公告,沃特玛存在债务违约事项、相关银行账户、固定资产、母公司股权被冻结,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法律手段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了相应的资产。鉴于公司对沃特玛的应收货款金额较大及沃特玛的财务困难状况,公司虽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其按照10%的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次需补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15,437,100.00元。

 (3)中科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欠付公司子公司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由于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权影响,目前整个项目进度停滞,回款难度较大,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该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需补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4,762,201.50元。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由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减少等原因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单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期末根据对被投资单位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云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进展及诉讼中了解到的上述两家公司最新状况,发现上述两家单位的经营停滞、资产均被查封、负债较大、财务困难,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需对上述股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7,447,200.00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情况

 期末公司根据青龙山风景区工程的审批进展状况,除茶社改造工程已完成外,其余方案已被政府相关部门否决,公司按照估计未来可收回价值情况,预计该项工程存在减值损失3,256,727.91元,需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3,256,727.91元。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期末公司根据专业评估机构对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马岭金矿”)采矿权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古马岭金矿采矿权存在减值情况,本期应对古马岭金矿的采矿权计提减值准备26,422,215.97元。

 (五)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以54,400,000.00元投资控股了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形成合并商誉29,649,812.66元,由于业务未达预期,根据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商誉存在减值情况,本期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11,752,162.12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本年度利润106,648,308.86元。

 三、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相关材料后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四、董事局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6,648,308.86元。

 六、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6,648,308.86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局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七、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3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4月28日、2017 年12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于2017 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和要求,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改为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该事项对公司损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

 公司对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进行列报,该事项对公司损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以前及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3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3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

 公司负责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游仕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了51.16%,主要是预付工程款、材料款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了34.16%,主要是子公司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了100%,主要是年初的待转销项税本期已转销所致。

 4、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了230.82%,主要是收到了子公司收到项目合作保证金所致。

 5、本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了237.66%,主要是汇率波动引起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7、本报告期间营业总收入较上期增长59.54%,主要是子公司经营规模增长以及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间营业成本较上期增长45.03%,主要是营业收入增长相关的营业成本对应增长。

 9、本报告期间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长426.61%,主要是子公司因房产销售增长对应计提了相关的税金及附加。

 10、本报告期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上期分别增长了57.08%、40.06%,主要是子公司因房产销售增加计提了相关的销售佣金以及经营规模增长所致。

 11、本报告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上期下降了492.14%,主要是证券投资受证券二级市场波动的影响所致。

 12、本报告期间投资收益较上期下降了140.39%,主要是本期间处置股权较少,以及证券投资收益减少的影响所致。

 13、本报告期间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长了59.58%,主要子公司因房产销售增加计提了所得税。

 14、本报告期间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期增长了142.68%,主要与出口退税相关的影响所致。

 15、本报告期间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较上期减少了98.56%,主要是小贷公司贷款回收所致。

 16、 本报告期间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增长了57.04%,主要是受因销售增加相关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17、本报告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长了60.58%,主要是上期小贷公司的贷款发放流出较多,而本期贷款收回较多,系贷款到期日不同所致。

 18、本报告期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了59.22%,主要是相关投资增加所致。

 19、本报告期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了118.84,主要是本期融资相对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下属子公司就与儋州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提起了行政诉讼。截至披露日,公司取得一审胜诉,儋州市人民政府提起了上诉,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转让永力科技股份的交易方案进行沟通磋商。公司拟将持有的永力科技2,808.00 万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6,000 万元。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也已经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交易尚需取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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