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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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21102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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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十三五”发展战略与规划》,坚持技术先行引领发展,坚持“实业+资本”驱动发展,坚持自主创新、军民融合带动发展,聚焦“通信设备、汽车电子、军工”三大业务板块,不断构筑竞争优势,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1、通信领域
报告期内,通信板块致力于原有通信天线及射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涉及产品主要包括微波天线、窄带物联网基站天线、室内分布天线、无源器件、终端天线、汽车天线。面向新一代天、空、地一体化网络建设,客户对通信类产品性能要求不断提升。公司研发团队不断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大量引进新工艺,应用新材料,确保了产品性能指标的先进性、稳定性和品质的可控性,使之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公司积极推动制造手段的转型,实施以“机器换人”,充分利用智能制造,使生产的自动化和精密程度不断加强,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生产管理方面使用阿米巴管理模式,推行精益生产,生产环节各方面的效率得到了提升,产品附加值逐步增加。公司拥有国家级第三方检测资质,通过先进的实验室和环境试验设备,积极向外承接通信设备的性能检测,提供环境可靠性试验服务,为公司增添新的盈利点。公司顺应5G技术和万物互联的发展潮流,积极谋划和布局5G系列通信产品。以物联网应用为核心的新业态,推动着公司由传统通信设备制造商向以新型技术为引领,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转变。公司聚焦5G前沿技术、深挖物联网核心应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汽车电子
汽车电子板块致力于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的研发与生产,同时向车辆智能产品延伸,为国内外前装车厂和汽车后装市场提供全方位的产品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以DA智联系统为基础,逐步向多功能、定制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随着近几年消费者对汽车安全性、舒适性和娱乐性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迎合客户需求,围绕 “人机交互”、智能化、集成化的特点,进行车载电子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打造车身智能产品线,包括舒适进入、手机远控、自动尾门、电吸门、红外夜视系统、数字化仪表盘、隐藏式门把手、后视镜智能格纳、汽车室内氛围灯等多样产品,完善了汽车电子智能制造产业链的整体结构布局。报告期内,合正电子重点进行产品规划、业务整合及客户优化。
3、军工领域
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发展,军工业务保持向好的发展趋势。军工板块致力于微波混合集成电路及相关组件的设计、开发、生产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各类微波器件、多功能微波组件、小型分机和子系统等,产品适用于微波通信、雷达和电子对抗领域,应用于弹载、机载、舰载、地面等多种应用平台,产品在实现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的同时,还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定制服务。南京恒电凭借在微波混合集成电路领域的先发优势,继续强化微波混合集成电路、模块集成电路及相关技术的研究、生产和应用,瞄准先进武器装备电子设备市场,利用在军工领域的研发实力,建立了雷达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加强推进雷达、通信和电子对抗领域各项技术研究工作,为提高市场份额和实现公司规模化发展做好战略部署。子公司朗赛微波坚持在北斗天线和微波集成电路领域的持续研发和生产,开展产品小型化、轻量化、通用化的技术研究工作,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军工领域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基本保持稳定发展态势,三大板块业务协同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多元化可持续发展优势,汽车电子业务进行了产业规划,业务整合及客户优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 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政策的引领下,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制造业智能化将作为国家战略之一,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随着“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纲领性政策的不断深化,公司充分发挥核心技术优势,积极进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调整,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运营现有业务,健体系、强核心、创新驱动未来发展。
通信领域,公司通信设备业务稳步前行,4G 网络建设进入成熟期,运营商资本开支收缩,通信设备采购有所下降,5G及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和应用快速崛起,成为通信行业内的主流,5G将推动移动通信技术产业的重大飞跃,带动芯片、软件等快速发展,催生新业态的出现。报告期内,公司在物联网板块开展了以下几点卓有成效的工作。窄带物联网基站天线方面获得重大成功,取得了各大电信运营商的认可,中标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为公司在物联网行业地位奠定基础。物联网终端产品方面,公司紧紧依托多年在无线终端、智能终端的经验积累,借助盛路物联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开展了从终端硬件到软件、通信协议的深度融合,研发出属于我们自己的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目前正开展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能车载等方面的研究,已成为上海大众、现代、海尔、海信、美的的合作方。
5G板块,公司聚焦5G核心技术,形成了全方位一体式的布局。5G承载网方面,在相关客户的推动下,成功开发出了V-band、E-band传输天线,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目前各类毫米波扇形天线、多波束天线、单双极化适用各种场合天线在全球各地开工建设的5G承载网中得到应用。5G核心技术包括有新型多址、超密集组网、高频通信、大规模有源相控阵天线。公司作为专业通信天线制造商,在这轮移动通信技术代际跃迁中,不甘落伍。公司凭借南京恒电在有源相控阵、大规模微波混合集成电路方面二十多年的经验,针对5G主站应用的大规模有源相控阵天线,组建了研发团队,目前,已成功开发首款模拟芯片的28G 64通道毫米波有源相控阵天线,2018年3月在西班牙巴塞罗那国际通信展上展出,受到了全球5G设备制造厂商的青睐,获得国际专家和行内专业人士一致好评。公司在通信通道,裸芯片搭接工艺、微组装、微系统方面优势明显,为公司5G天线的研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这也是公司在业界难得的核心竞争力。另外,公司5G天线还在3.5GHz、4.9GHz频段同国内著名设备制造商开展深度合作。公司在军民融合,产学研合作方面不遗余力,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成立了联合实验室,将高校优质的军民技术成功引入公司并进行了转化。
未来 5G 网络将朝着网络多元化、宽带化、综合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布局5G市场,抢占移动通信技术新高地将成为各通信企业追求创新发展的一大突破。公司抓住5G这个时代发展的机遇,围绕“5G 2020年实现商用战略”,核心部署开始聚焦5G创新,公司进一步聚焦价值客户,持续加大5G等核心技术产品研发投入,加强5G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创新研究,以5G/4G、智能终端、光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产品应用为突破口,构建支撑行业发展的5G网络,为公司通信业务的发展在5G新时代来临的战场上赢得先机。
汽车电子领域,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汽车制造业的不断变革,极大地推动了汽车电子行业的发展。合正电子坚持以技术创新服务于企业发展,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凭借着优秀的研发团队和技术研发多年的经验,围绕人机交互、智能辅驾、车联网等方面,持续进行产品技术创新,提升产业链价值,力求打造从终端产品制造到消费端增值服务的平台,朝着更加主动和智能化趋势发展,以达到“人、车、环境”的智能协调。2017年,合正电子重点进行产品规划、业务整合及客户优化。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以提升内部管理为基础,以市场拓展和产品研发为工作重点,力求从技术、品质、成本、服务等方面提升公司及产品的整体竞争力。但由于新客户销售以及新产品推出亦出现一定延后,导致全年公司汽车电子业务较上年同期下滑,销售收入和利润减少。
军工领域,受益于军民融合和军改两个维度的改革,在强军大方向不变的背景下,国防工业创新需求迫切,对产品“小型化、轻量化、通用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南京恒电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凭借在微波混合集成电路领域的先发优势,继续强化微波混合集成电路、模块集成电路及相关技术的研究、生产和应用,以“深化市场营销、优化技术创新、强化队伍建设、细化内部管理”为重点,不断推陈出新,引进高端人才和先进设备,助推并强化在军工板块的业务布局。为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南京恒电以原有的技术积累为依托,统筹各类技术资源,密切贴近用户需求,明确重点攻关方向,着力开展了对产品小型化、轻量化、通用化的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多层板混压工艺技术已成功应用,LTCC多层陶瓷工艺技术、陶瓷薄膜技术、SIP技术等攻关得到有效推进,为公司小型化发展夯实了基础,也为后续的研发创新工作提供了新鲜动力。在加强推进雷达、通信和电子对抗领域各项技术研究工作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军品市场,加快产业拓展步伐。报告期内,南京恒电开展了微波专用芯片的协作开发,其中数控延时芯片、宽带多功能变频等芯片已投放产品应用。同时,围绕国家政策导向,紧跟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公司以5G为起点,在军民融合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跟随和参与民用产品开发,促进技术转化,实现产品升级,推动公司成为涉及多产业领域、军民品协调发展的多元化高科技企业。
2017年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958,150,739.56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7.14%,实现营业利润112,937,366.75元,较上年同比减少53.91%,实现利润总额113,475,668.19元,较上年同比减少43.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205,220.72元,较上年同比减少31.7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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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91,651,282.32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0.00元
(2)部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了相关成本费用。比较数据不调整。财务费用:减少2,370,000元。
(3)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其他收益:增加30,008,767.37元。
(4)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营业外收入减少377,318.01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支出减少149,654.74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设子公司
根据本公司2017年6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于2017年9月18日取得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4X4PJM5A。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杨 华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9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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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原预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3,147,882.58元,同比减少16.71%;营业利润95,924,362.70元,同比减少60.87%;利润总额115,683,750.06元,同比减少4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245,278.53元,同比减少27.35%。
现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对部分会计处理按照谨慎原则重新认定,公司2017年度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存在差异。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958,150,739.56元,同比减少17.14%;营业利润103,509,575.71元,同比减少57.77%;利润总额104,047,877.15元,同比减少48.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777,429.68元,同比减少37.55%。
业绩快报修正主要原因如下:
1、经审计调整后,调减公司合并范围内未实现销售的存货金额约500万元;
2、合正电子分公司的开办费经审计调整后较业绩快报增加当期费用约400万元;
3、按谨慎性原则对期末资产进行评估,较业绩快报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500万元;
4、根据会计准则对公司所有政府补助进行梳理,并将资产性政府补助进行递延,调减营业外收入231万元。
三、董事会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修正事宜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业绩快报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393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2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长杨华先生代表董事会作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马云辉先生、梁黔义女士、彭晓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数据分析说明。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58,510.91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7,655,851.09元。
1、本次董事会决定按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公积金3,827,925.55元。
提取公积金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10,795,919.21元。
2、拟以2017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762,110,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5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11,431,653.90元,2017年度不送红股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就本公司和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适用期限为2018年度至下一次董事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
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而授权董事长杨华先生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代表本公司就上述融资事宜办理有关手续、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的生产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同意为合正电子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4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8、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9、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1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嘉
2、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3、传真号码:0757-87744984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6”,投票简称为“盛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5月 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3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数据分析说明。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58,510.91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7,655,851.09元。
1、本次董事会决定按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公积金3,827,925.55元。
提取公积金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10,795,919.21元。
2、拟以2017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762,110,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5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11,431,653.90元,2017年度不送红股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划》中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就本公司和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可满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有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就本公司和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82元。 截止2010年7月5日,本公司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立信大华验字[2010]07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净额为430,025,000.00元,根据财会[2010]25号文,对相关上市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055,347.26元。本公司已于2011年3月28日将调整金额3,030,347.26元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23号文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3,876,843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实际配套发行股份数量为7,619,047股,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00元/股。2014年8月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31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14年8月8日,公司本次配套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87.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399,327.23元,募集资金净额148,600,659.77元。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87号文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0,507,302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实际配套发行股份数量为20,507,302股,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01元/股。2015年12月1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648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15年12月17日,公司本次配套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6,799,999.02元,扣除发行费用13,354,119.91元,募集资金净额253,445,879.11元。
本公司三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835,101,886.14元。
(二)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767,242,698.4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693,000.33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7,505,937.08元,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62,590,101.8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25,973,897.0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204,652,596.64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累计产生净收入31,568,759.97元,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2,628,587.9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9,427,947.6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于2010年7月分别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南陶支行、建设银行佛山市三水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交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中国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4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5年12月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4月,本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中国银行佛山三水环城支行项目账户的初时金额152,499,987.00元,扣除尚未支付发行费用3,899,327.23元后为148,600,659.77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506,531.34元,扣除尚未支付发行费用185,327.23元后为321,204.11元。
注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项目账户的初时金额254,499,999.02元,扣除尚未支付发行费用1,054,119.91元后为253,445,879.1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505,937.0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募集资金30,693,000.3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经2010年12月18日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693,000.33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发表意见、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尚未结项,未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6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0,025,000.00元,根据财会[2010]25号文,对相关上市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055,347.26元,超募资金总额为246,555,347.2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25,973,897.09元,截止本期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204,652,596.64元。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99,427,947.65元,经2014年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6,013.36万元超募资金进行微波实验车间项目建设;拟使用超募资金5,059.00万元及截止201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1,368.58万元,合计6,427.5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5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华先生、董事郭依勤先生、董事杨振锋先生、财务总监杨俊女士、董事会秘书陈嘉先生、独立董事彭晓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8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的生产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及业务布局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合正电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正电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工业园甘李六路12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3栋B区5、7楼;13栋A区7楼
4、法定代表人:罗剑平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05月06日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及购销;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电子产品、车载电脑、无线数据终端、车载数据终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8、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正电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担保事宜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合正电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生产经营及业务布局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8%。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95%,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的担保及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7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就本公司和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适用期限为2018年度至下一次董事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杨华先生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有关手续、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2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23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琪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非流动资产2018年3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95.4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设备、工程款及股权收购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付票据2018年3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46.0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票据结算业务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 2018年3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51.9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发放上年度奖金所致。
4、应交税费2018年3月31日余额比2017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54.6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应税销售额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39.7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48.6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增长相应增加生产成本所致。
3、税金及附加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172.9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额及应交增值税额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80.1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5、财务费用 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45.2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减少1849.8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前期坏账及未发生大额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7、投资收益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减少66.7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8、其他收益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9、营业外收入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减少90.1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10、营业外支出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减少69.8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赔偿支出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的现金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68.8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的退税税收入增加所致。
2、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41.5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上年度奖金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减少32.1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理财业务减少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减少78.9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894.6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房产、设备投入增加所致。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减少37.9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减少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288.6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生额增加123.4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借款业务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18年1-3月发生额比2017年1-3月发增加77.2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详见公司公告:2017-030)。2017年9月7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详见公司公告:2017-040)。2017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公告:2017-045)。2017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公告2017-047)。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进行公开披露,并在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详见公司公告:2017-054)。2017年12月25日,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79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详见公司公告:2017-055)。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关于现金收购资产事宜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拟采用现金交易方式,购买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预计本次交易规模将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目前交易双方通过沟通磋商,达成了初步的收购方案,并签署了交易的意向协议。正式交易协议的签署正在按规合法推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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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杨 华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