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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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出具专项说明。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和股票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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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依然为基于McWiLL技术和McLTE技术的无线通信及宽带无线多媒体集群系统设备(包括终端、无线网络、核心网、集群系统、多媒体调度系统)、运营支撑管理系统和移动互联网业务系统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应的安装、维护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和软件销售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按照业务模式划分,公司业务主要分为海外公网、国内行业专网和无线政务网、特种通信、通信网络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智慧医疗养老社区业务。
(二)经营模式
1、海外公网业务公司的海外公网业务定位于为各国新锐本地运营商提供涵盖基础电信业务+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全业务电信解决方案及功能种类齐备的全套通信设备。基于多年的客户数据统计以及丰富、全面的市场分析,结合McWiLL技术的语音与宽带移动数据业务融合特性和建设成本优势,公司将主要焦点落在移动宽带数据和移动互联网基础较薄弱或渗透率不高、电信业务竞争不充分的国家或地区,并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新兴市场中新锐电信运营商为目标客户群体,以较低的总体拥有成本和全面的业务提供能力支持并满足新锐电信运营商的商业需求,从而为其带来商业成功。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4G移动宽带通信技术的新一代McWiLL宽带移动通信系统不但能够支持移动话音、移动宽带数据等传统2G、3G、4G技术下的电信业务,而且支持并集成了视频、移动支付、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即时通信、移动游戏等新兴移动互联网应用以及无线多媒体集群业务。McWiLL技术改变传统运营商的商业模式,以体验为核心,以网络为基础,以内容为驱动,实现网络快速搭建并构建健康的产业生态。应用McWiLL技术的无线通信系统已在柬埔寨、尼加拉瓜投入商业运营,在俄罗斯、坦桑尼亚等国家已投入大规模网络建设,在爱尔兰、北爱尔兰、乌干达、乌克兰等国家或地区已陆续进行网络建设。
1)海外目标市场选择
通信业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的繁荣发展起到信息化支撑的作用。由于通信设备对技术水平及资金水平的较高要求,在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国家通信业的发展水平可以代表该国家的发达程度。愈发达的国家,通信业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愈成熟完善。然而考虑到通信行业的特殊性,通信设备高频率的更新换代、通信网络高支出的扩容、通信基础设施高负荷的承载,使得看似高度发达的通信体仍需升级、调整。基于上述因素,公司将当今的海外通信市场细分为如下两类:①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如英国、爱尔兰)的通信行业发展起步较早。但随着通信设施使用年限已久、设备面临升级的挑战,这将为新兴运营商的进入提供有力的契机。根据市场调查结果显示,固定通话业务已逐渐被便捷的移动业务所替代。针对此类移动业务较薄弱或渗透率不高的发达经济体,公司积极推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McWiLL宽带移动通信系统,凭借包括基于IP的移动宽带、语音和物联网业务在内的全业务提供能力,获得较高的市场占有率。②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如柬埔寨、坦桑尼亚)的通信业随同国家综合实力的日益增强得以快速发展。然而,持续且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使得本地运营商无法提供覆盖范围广、业务水平优的通信网络。针对此类电信业竞争不充分的经济体,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利用自主创新的McWiLL系统总体拥有成本较低的优势,抢占市场先机。综上所述,公司现阶段重点瞄准移动宽带数据和移动互联网基础较薄弱或渗透率不高、以及电信业务竞争不充分的国家或地区,并将其定为目标市场。
2)海外目标客户选择
公司自主研发并拥有全部知识产权的McWiLL通信标准,在网络建设成本、业务提供能力等方面体现出充分的优势。基于对上述目标市场的综合分析,并结合McWiLL系统特点,公司将目标客户锁定为目标市场中的新兴本地运营商。若目标市场存在具有合作意向且已有运营资质的电信运营商,公司即可与其洽谈商业合作;若不存在上述电信运营商,则公司通过培育电信运营商的方式开拓目标市场,即公司从技术支持方面协助电信运营商取得运营资质,并约定运营商采用McWiLL技术、购买公司相关产品及配套服务。McWiLL拥有一套独立完整的技术体系,产品涵盖基站、核心网、终端等全方位通信设备,可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因此,公司海外客户粘性高,电信运营商在选择该技术体系后,会沿着该体系持续投资建设发展,在进行系统升级时,亦会采用与原有技术体系相关的演进产品。扶持或培养海外新兴运营商所带来的持续收入成功的验证了公司将其定位海外目标客户这一市场营销策略的可实施性。具体而言, 目前公司通过以下方式或不同组合培育电信运营商:①寻找目标运营公司,在该运营公司申请运营资质时提供技术支持;②新设立运营公司,获得运营资质前后将运营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③协助投资方收购已有资质的运营公司。
(2)公司海外公网业务的开发与拓展
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发与拓展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①自建海外营销团队,通过市场调研及实地拜访的方式与潜在客户产生直接联系。②利用渠道服务商拓展目标市场,并与目标客户建立间接联系。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公司发现仅构建庞大的营销队伍通过自身力量拓展海外市场较难适应公司现阶段海外业务高速、大规模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多年拓展海外市场的经验,公司在自建营销体系、扩充营销团队的同时,利用跨国电信渠道服务商的优势,拓宽市场营销手段,快速提升当期销售业绩。公司借助其“定制化”、“平台化”、“全球化”的咨询服务,取得了显著的销售收入增长,有力保障公司跨步“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同时,公司借助其包括海外公关能力在内的诸多资源积累,切实加强公司在海外的风险控制能力,大幅提高业务的灵活多样性,显著压缩项目拓展周期。
(3)公司海外业务的主要产品及收入来源
在海外公网业务的经营中,采取以网络设备及终端的销售为主,以支撑技术及增值服务的供应为辅的业务模式,并通过持续向电信运营商销售终端产品及移动应用软件、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移动互联网业务收益分成、向电信运营商提供远程网络服务等方式获取后续收入。公司具体参与各业务环节以及提供的技术/产品如下图下表所示:支撑技术供应商网络设备供应商终端商集成商增值服务提供商运营商消费者/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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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行业专网及无线政务网业务
国内行业专网和无线政务网的经营模式为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基站、核心网、调度系统、行业终端,以及政务网服务、智慧城市及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公司依托McWiLL、McLTE、aMESH自组网等核心技术,依托多区域无线政务网频率及网络资源,和自身丰富的行业信息化案例积累,向客户提供产品、集成、服务等类型灵活的信息化解决方案。随着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能电网等领域内行业信息化的纵深发展,以及对信息安全的刚性需求,行业专网及政务网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报告期内,国内市场持续开展“政务网+行业直销+系统集成”的业务发展布局,在保持原有行业直销的优势领域的增长之外,在无线政务网建设服务、智慧城市和系统集成等领域进行了积极和有效的拓展。在行业直销领域,公司通过北京、三亚等地轨道交通项目的中标,实现了在轨道交通领域项目的突破;公司产品在业内率先完成了国家电网LTE-G的测试工作,为公司参与国家电网无线专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完成水利部防汛二期工程交付工作,继工信部应急通信平台后再次服务于部委级全国应急通信平台建设。除此之外,公司产品完成了海洋、石化、核电、应急、司法、机场等领域项目的交付工作。在政务网和系统集成领域,随着海南省1.4GHz频率获批,北京马驹桥、山东智慧槐荫、海南民政厅及央视春晚三亚分会场保障、青岛地铁专用通信等项目的实施,标志着公司迈入综合业务发展新阶段。
(三)公司主要产品
1、McWiLL主要产品
主要的系统产品(基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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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终端供应商合作开发的部分终端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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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核心网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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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cLTE产品
主要的系统产品(基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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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终端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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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核心网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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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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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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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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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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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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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7.69亿元人民币,与上一年度相比下降约215.8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报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合并范围包括北京信威、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创股份”由原北京中创信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改制更名而来)、北京智信数通科技有限公司(“智信数通”)、北京信威亚辰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信威亚辰”)、北京信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信威置业”)、信威(塞浦路斯)通信有限公司(“塞信威”)6家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上述子公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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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33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一层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吕东风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委托董事余睿出席,董事程宗智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委托董事蒋伯峰出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金使用与募投项目进展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理财型投资计划》
同意公司2018年理财型投资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资金额度: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0亿元。
2、投资种类: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投资,包括国债逆回购、购买不超过1年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短期低风险券商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等。
3、有效期限:每笔投资须发生在可投资期内,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公司理财型投资计划或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
4、负责部门:公司投资管理部门。
5、管理原则:
(1)保证理财资金专款专用;
(2)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并根据经营需要及时调减理财投资额度、收回投资款;
(3)对于国债逆回购和保本型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每月向公司总裁书面报告;
(4)对于非保本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单笔投资不超过3亿元或同种产品累计投资不超过8亿元,须经公司总裁和董事长审批通过;单笔投资达到或超过3亿元或同种产品累计投资等于或超过8亿元,还须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批通过。
(5)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书面报告理财计划执行情况;
(6)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理财型投资行为视同公司行为,执行本计划;
(7)其他具体管理按照《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综合授信申请方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31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34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一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翠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进展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和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 公司2017年度没有发生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方面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35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进展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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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2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170,353,9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0元。截至2014年9月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25,376.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446.4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29.6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209号的《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经本公司2014年9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10月20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暨对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317,929.65万元对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增资,由北京信威将募集资金用于四个募投项目。
(1)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4年,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对北京信威增资317,929.65万元。
2015年,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期应付未付发行费用342.85万元。
2016年,经公司2016年9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实际借款日的银行存款余额全部借予北京信威,存入北京信威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北京信威统筹使用及管理。为方便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将自身开立的全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与北京信威已签订《借款协议书》,实际转入北京信威募集资金账户的无息借款金额为388.70万元。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不收取利息。借款期限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之全部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最长不超过3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2)北京信威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北京信威收到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317,929.65万元增资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87,044.08万元(其中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343.47万元),累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239,515.20万元,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净额0万元,累计存入7天通知存款净额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信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80.70万元,全部为剩余专户存款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手续费)。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司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公司本年度未进行募集资金使用。
(2)北京信威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A、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2017年,北京信威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214.45万元,其中: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4,630.64万元、北京国际营销总部建设项目466.29万元、华达房地产公司建设智慧养老医疗社区项目11,117.52万元。
2017年,北京信威支付2016年末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343.47万元。
综上,2017年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214.45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03,258.5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14,671.12万元。
B、其他使用情况
a、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经公司2014年9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14年10月20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经公司2015年9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在2014年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经公司2016年9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在2015年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经公司2017年8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北京信威在2016年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b、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2014年9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北京信威增资后,北京信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9月23日,北京信威已将上述10亿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4年10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10月22日,北京信威已将上述10亿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5年9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公司2015年10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北京信威继续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公司2015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北京信威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6年8月24日,北京信威已将根据上述决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59,16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北京信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16年8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公司2016年8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公司2017年8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公司2017年8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公司2017年8月1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北京信威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北京信威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20,811.70万元(累计补充976,756.41万元,累计收回755,944.7 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净额0万元(累计购买992,497.00万元、累计赎回992,497.00万元),存入7天通知存款专户净额0万元(累计存入176,021.00万元、解回176,021.0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北京信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232.72万元,全部为剩余专户存款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4年3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4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14年9月26日,公司、安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北京信威与四家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6年1月15日,公司、北京信威、涿鹿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房地产公司”)、安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与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条文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北京信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
3、华达房地产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
2017年,华达房地产公司收到北京信威募集资金使用中对华达房地产公司的增资款11,117.52万元,累计收到增资51,051.46万元,存入华达房地产公司开立的专项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达房地产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投入智慧养老医疗社区项目建设的金额49,531.16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达房地产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27.73万元,其中专户存款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手续费)7.4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年12月30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增资华达房地产公司建设智慧养老社区项目的议案》,对“全球信威无线宽带接入网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其中109,000万元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变更为增资华达房地产公司建设智慧养老医疗社区项目,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78,927.65万元当时尚未确定投资项目。
经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6年6月1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前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尼星一号卫星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4年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之配套募集资金中尚未确定项目的78,927.65万元及“基于信威无线宽带接入技术的新航行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21,072.35万元变更后用于“尼星一号卫星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表1:
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2017年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3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31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是公司经营管理上的重大事项,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2017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37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按照颁布和修订后的内容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情况:
根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本期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如下:2017 年合并财务报表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15,584,289.82元计入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2、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营业外支出减少344,917.19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5证券简称:600485公告编号:临2018-038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一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8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8年5月14日17:00)。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5: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802618
传真:010-62802688
联系人:王铮、李宏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485 公司简称:信威集团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王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智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截止一季度末计提的薪酬暂未发放所致;
注2:长期应付款增加,主要系公司新增融资租赁所致;
注3: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所致;
注4: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期订单减少所致;
注5: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计提借款利息以及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注6: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注7: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期新增确认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注8:其他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将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在本科目列示,上年同期在营业外收入科目列示所致;
注9: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在其他收益科目列示所致;
注10: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上期公司集中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所致;
注11: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系本期确认可弥补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注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往来款及费用减少所致;
注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期公司赎回理财产品金额较大所致;
注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金额下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资产为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权或北京天骄旗下资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同主要交易对方签订了意向协议,且本次重组已获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原则同意,目前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
2、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北京信威201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简称“《补偿协议》”)的要求,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按照《补偿协议》规定对除重大资产重组股份认购方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补偿。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于2017年7月7日将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准备完毕。公司将业绩补偿的股权登记日定为2017年9月26日。
根据《补偿协议》约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减值测试结果未达到协议约定要求,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另行补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减值测试工作仍在开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代码:600485 公司简称:信威集团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