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9,775,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本次分配股票股利543,910,235元,分配现金股利217,564,093.92元,共计分配利润761,474,328.92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1,903,685,822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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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专注于光通信网络、智能电网领域高端技术与产品研发、制造及系统集成服务,向通信运营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服务、智慧社区、大数据领域发展,布局芯片高端技术研发、制造,在“产品+运营+服务” 综合服务模式基础上,形成运营一代、储备一代、布局一代的可持续发展的业务生态。2017年,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 光通信网络产业
2017年,运营商资本开支重点打造精品网络,投资策略定位于:4G网络重点保障“高速度、高流量、高层建筑、上行受限”场景覆盖;有线宽带打造高质量全光宽带;超前储备、支撑未来5G、物联网等发展以及网络架构围绕数据中心调整所需的传输网;围绕建设大数据平台、IT资源池、部署CDN所需的业务网和支撑网。上述因素共同推动了2017年通信网络建设快速发展。2017年公司光棒产量同比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稳定保持全球光纤通信前三甲地位。国内市场总份额及在三大运营商集采产品排名整体攀升。全年实现收入86.79亿元,同比增长12.30%。
2. 智能电网产业
2017年国家电网的“八交十直”、“三交一直”以及持续进行的电网改造,推动产业规模平稳发展,输电电压由高压向超高压、特高压方向发展。公司智能电网系统集成产品继续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特种电缆领域发展,2017年国内市场总份额及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集采产品排名整体攀升,全年实现收入73.55亿元,同比增长26.05%。
3. 海洋通信及能源互联产业
受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建设及国际通信光缆建设发展推动,2017年公司连续中标多个海缆采购招标项目。舟山500kV联网输变电工程海底电缆项目刷新了电压等级、长度、截面的世界纪录;海底光缆中标5600公里长的PNG项目,是中国企业承建的最长的国际海底光缆项目,公司也是唯一一家向国际市场提供海缆产品系统解决方案的中国企业;单根长度30.2km的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创世界纪录。报告期内,海缆项目中标金额超过10亿元,进入全球海缆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全年实现收入5.19亿元,同比增长26.59%。
4. 国际化成果显著
2017年,各海外公司市场、技术融合发展效果显著,南非Aberdare、葡萄牙Alcobre、西班牙Cablescom、印尼Voksel、巴西亨通业务增长迅速。海外产业布局顺利推进,在原有6大海外产业研发生产基地的国际化布局基础上,稳步实施海外公司产能提升计划,并在印度、埃及等国家继续投资建设光通信及智能电网领域亨通产业园,向海外输出中国技术,通过自主技术、自主品牌、自主高品质产品覆盖国际市场。2017年,公司海外营业收入32.03亿元,同比增长66.23%,占公司收入12.59%,提升2.39个百分点。
5. 布局新产业
公司承建的“江苏省宁苏量子干线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宁苏段通过验收并正式开通,参与中国联通省级公司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项目已建成投产,2018年将实现收入,智慧社区业务(西安景兆)快速增长,苏州湾大数据智慧产业基地建设顺利启动,与日本藤仓合作新能源汽车智控系统开发,在苏州吴江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场,增资参股国充充电,布局未来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
公司积极布局前瞻性技术领域,陆续开展太赫兹传输技术、物联网光电传感器、25/100G硅光模块、5G/6G射频及微波前端芯片、毫米波通信及无人驾驶防撞雷达芯片、高速光电通信芯片技术研发。致力于打造“2+X”产业新格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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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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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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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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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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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14亨通01(122371)付息兑付情况:
(1)于2016年6月23日支付自2015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2日期间的利息。
(2)于2017年6月23日支付自2016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2日期间的利息。
2. 14亨通02(122495)付息兑付情况:
(1)于2016年10月21日支付自2015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0日期间的利息。
(2)于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1日为法定节假日,故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自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20日期间的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亨通01和14亨通02发行时,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14亨通01、14亨通02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19日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312号),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上调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至AA+,评级展望稳定,该主体级别标识所代表的含义是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上调“14亨通01”和“14亨通02”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至AA+。根据评级报告观点:“2016年,亨通光电在光纤光缆市场继续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在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带动下,整体收入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同时,光棒自给率的提升使其成本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但是,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负债水平较高、海外业务和海外投资仍具有较多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的影响。”该级别考虑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所起的保障作用。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未对公司及14亨通01、14亨通02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在其他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更。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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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 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四大转型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光网络和智能电网两大产业,以研发和平台创新驱动业务发展,现已形成产品、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为一体的产业生态链,两大产业营业收入与盈利能力均有较大提升,同时积极向海洋通信与电力系统集成、新能源汽车部件与运营服务、智慧社区及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布局发展,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取得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50亿元,同比去年增长34.45%;营业毛利52.12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8.15%。得益于营业收入与营业毛利的快速增长和费用管控的进一步加强,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23,575.99万元,同比增长46.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882.78万元,同比增长60.2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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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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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钱建林主持,审议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等31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9,775,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票股利543,910,235元,分配现金股利217,564,093.92元,本次实际用于分配利润共计761,474,328.92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1,903,685,822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在资金充裕、无重大技改投入或其它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2.2017年,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项目投资、海外生产研发基地建设仍需大量资金。为了长远发展,企业投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发展,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内容。
本议案中董事、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吴如其、崔巍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2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亨通光电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吴如其、崔巍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2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吴如其、崔巍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2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2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18年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2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18年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2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28号)。
十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员工持股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至2017年度奖励基金计提管理办法》,综合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和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两个指标,确定公司2017年计提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10%,计提总金额为190,614,966.03 元。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委托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在一年内择机购入本公司股票,增加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奖励的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符合相关法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2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3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深圳市优网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31号)。
二十三、审议通过《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32号)。
二十四、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详见:亨通光电:2018-03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修订〈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及〈亨通光电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两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追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吴如其、崔巍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3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崔根良先生、钱建林先生、张汝京先生、崔巍先生、尹纪成先生、孙义兴先生、李自为先生、江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褚君浩先生、阎孟昆先生、郦仲贤先生、顾益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审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方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3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十、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蒋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蒋明先生曾任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亨通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2016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十一、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18-036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主持,审议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0项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同意公司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陈述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时认为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评价报告基准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9,775,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票股利543,910,235元,分配现金股利217,564,093.92元,本次实际用于分配利润共计761,474,328.92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1,903,685,822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
公司变更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及内容,将实施主体由亨通力缆变更为亨通龙韵及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实施内容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及内容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提名虞卫兴先生、陈伟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徐晓伟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8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吴如其、崔巍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
1. 2017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2. 2018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3. 2018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
4.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5.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年度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交易额39,8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2,106.48万元;预计与联营企业发生交易额139,800万元,实际发生额131,660.98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计发生额179,600万元,实际合计发生额163,767.46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1.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金额单位:万元
■
2.联营企业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融资担保、货物的销售及采购、资产租赁及水电费、餐饮住宿服务、采购农(水)产品、工程造价咨询、智能化装备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等,根据2017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18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66,300万元,与联营企业发生关联交易230,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296,300万元。
(一) 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单位:万元
■
(二)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崔根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70,971,738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3%;亨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3,835,048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8%。同时,崔根良先生持有亨通集团90%股权。崔根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亨通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为:出口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的各种系列电缆、光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通信器材、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
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资产租赁及水电费、提供餐饮住宿服务、支付融资担保费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规定,亨通集团向公司提供的临时财务资助,免于审议和披露。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
(三)联营企业
■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的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融资担保、货物的销售及采购、资产租赁及水电费、餐饮住宿服务、采购农(水)产品、工程造价咨询、智能化装备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等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定价方法为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经协商,2018年亨通集团按担保支用额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担保费,费率为0.8%每年。目前,苏州市场的担保费率一般为1.5%-2.5%每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亨通集团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亨通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并收取合理的融资担保费,有利于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来源和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有利于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寓,出租给关联方使用,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电力、智能化装备、物流服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农产品、水产品,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支出。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有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亦不对关联方构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吴如其、崔巍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 财务公司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互惠互利、定价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3.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上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2018年度各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上限为人民币14亿元。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承兑及其他贷款服务授信总额度(包括担保金额、承兑金额和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
(3)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桦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2%的股份,是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8%股权,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签署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2. 关联交易的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其生产经营稳定发展。《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融资租赁、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包括承兑、贴现等)、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3. 关联交易规模及定价原则
(1) 交易规模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
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发放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银票贴现、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
在使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前,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财务公司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4. 关联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对于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等指标进行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对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服务进行监控以实施该限制。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如下(单位:亿元):
■
6. 生效条件
本协议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后生效。
5. 关联交易期限
关联交易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到期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
联营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合并)、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优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景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berdare Cables Proprietary Limited(南非)、HT Cabos E Tecnologia LTDA(巴西)、Cable de conmunicaciones Zaragoza S.L(西班牙)、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威海威信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2018年3月底,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性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51,402.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25,791.95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 2018年度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1,473,84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直接对外担保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8年度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计划为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金额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截止 2017年 12 月 31 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
1.为了保证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拟在2018年度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1,473,84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6,9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
2.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及其他违规担保。
3.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审查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等,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4. 2018年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3月底,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性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51,402.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25,791.95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4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
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铜、铝和铅锭是公司智能电网板块产品的主要原辅材料。
磷化钢丝、钢绞线、钢材、镀铬钢带、冷轧钢板、PVC树脂及PE树脂是公司光通信网络板块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上述产品中磷化钢丝、钢绞线及钢材与螺纹钢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镀铬钢带和冷轧钢板与热卷商品期货高度相关,PVC树脂与PVC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铅锭与铅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PE树脂与塑料商品期货价格高度相关。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毛利的相对稳定,公司决定开展铜、铝、螺纹钢、热卷、PVC、铅及塑料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预计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含合并口径)为:
(1) 铜最高持仓量不超过90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
(2) 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55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
(3) 螺纹钢持仓量不超过50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
(4) 热卷持仓量不超过20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5) PVC持仓量不超过25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
(6)塑料持仓量不超过8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7)铅持仓量不超过3000吨,预计保证金及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2.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 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铝、螺纹钢、热卷、PVC、铅及塑料商品期货及场内期权、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期货公司开展的铜、铝、螺纹钢、热卷、PVC、铅及塑料商品场外期权,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期货、期权合约的持仓量,控制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不断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远期外汇业务概述
1. 为规避出口业务中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 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公司代码:600487 公司简称:亨通光电
公司代码:600487 公司简称: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纪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下转B48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