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拥有察尔汗盐湖铁路以东矿区724.3493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证,是一家以青海省察尔汗盐湖钾盐资源为依托的资源型钾肥生产企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两部分: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及贸易业务。其中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为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的核心部分,公司在报告期内还开展了金属、能化产品、铜精矿等产品的相关贸易。除上述业务外,公司在于2017年8月决定进军新能源领域,在察尔汗盐湖建设年产2万吨的碳酸锂项目,目前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氯化钾主要用途为生产农用复合肥料,另外还可应用于其他钾盐制取、医疗、电镀、石油等工业领域。根据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肥)行业分会的数据,中国氯化钾消费量中约有80%用于肥料;由于其性价比高,氯化钾在农业用钾中起主导作用,占钾肥施用量的90%左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2017年生产钾肥184.97万吨,比上年度增长11.63%;实现营业收入3,173,178,484.72元,比上年度上升21.91%;实现净利润1,216,946,130.31元,比上年度上升32.39%。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在上升,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量增加,产品销售单价上涨,同时公司拓展业务设立贸易公司,贸易收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拓展公司经营与发展空间,在上海设立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瑶博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增加贸易收入、营业成本,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总额1.07亿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号)将原归集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单独列报, 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按新口径追溯调整。该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6月1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藏格钾肥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拓展公司经营与发展空间,拟在上海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2017年6月23日,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赖毅。2017年7月11日,上海瑶博贸易有限公司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吴卫东。

 2017年8月31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的议案》:为拓展本公司的业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增长点,藏格钾肥拟设立藏格锂业有限公司。2017年9月15日,藏格锂业在格尔木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肖瑶。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14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5,385,184.97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377,081.6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6,207,069.44 元。

 由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需向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肖永明、肖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肖永明、肖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二级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15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 静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及对董事会提出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民负责,对公司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实际效果。监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结构、财务状况,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兼顾了国家、公司、股东三者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对《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考虑了市场变化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预算,该预算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实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对《公司补充关联交易确认》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补充关联交易事项作了必要的审查,查阅了原相关交易资料。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补充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认为:认为本次本公司二级子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 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作了必要的审查,查阅了原相关交易资料;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作了认真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对《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财政部、 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强化了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对《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一季度报告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是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要求编制的,其一季度报告和摘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和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17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6日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发放结果如下:

 ■

 二、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进一步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时效性

 本方案自 2018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 31日止。

 (二)适用对象

 《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2、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确定

 2018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采用年薪制。

 董事长薪酬标准为1,400,000元(税前);其中60%按月发放,40%在每年财务审计结束后二个月内发放。

 副董事长薪酬标准为601,680元/年(税前),副董事长的薪酬兑现方式以及对副董事长的考核原则与考核程序参照总经理执行。

 (四)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

 2018 年度高管的薪酬采用年薪制。

 2018 年度的年薪一共分为三项:

 即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奖励。

 1、基本年薪的确定

 基本年薪主要考虑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并根据在公司所承担的责任、经营规模和公司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平均按12个月发放。对于以下特殊情况,执行以下规定:

 全年事假者不发放基本年薪,全年长期病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高管人员基本年薪标准为:

 (1)总经理为12个月月度岗位能效工资基数274,320元/年(税前)

 (2)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为12个月月度岗位能效工资基数220,176元/年(税前)

 2、绩效年薪的确定

 绩效年薪主要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高管人员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年薪在每年财务审计结束后二个月内,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对高管的绩效考核采用以平衡计分卡为主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维度包括“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成长、工作任务”等方面内容。各高管平衡计分卡的考核权重根据其主管工作的具体内容确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总经理(代表公司高管人员)签署《目标责任书》。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遇内部调岗或工作内容调整,应及时调整并重新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

 绩效年薪实际发放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最后得分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绩效考核小组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小组至少由三人组成,公司董事长应为考核小组成员之一,董事长考核权重占50%,其他成员占50%;对于经营班子的副职成员,总经理作为上级领导,对其他成员的考核权重占50%,考核小组权重占50%。

 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考核得分为95分(含)以上的为A级,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应发基数并奖励绩效年薪应发基数的30%;考核得分为80分(含)以上且低于95分的为B级,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应发基数;考核得分为65分(含)以上且低于80分的为C级,扣减绩效年薪应发基数的20%;考核得分为65分以下的为D级,扣发绩效年薪应发基数的40%,绩效严重较差者,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董事会审议后执行。

 公司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年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人员;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相关责任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人员的;连续六个月因事假不上班者,不发放年度绩效年薪。

 公司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董事会酌情发放年度绩效年薪:高管因个人原因被解聘(免职),由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其当年的绩效年薪实际发放数;高管因工作调动原因被解聘(免职),以其实际在岗时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绩效年薪;年度中调入公司任职的高管,以其实际在岗时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兑现绩效年薪;个人因病、因事离岗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高管,以其实际在岗时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兑现绩效年薪;全年长期病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公司选派参加脱产培训,当年脱产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当年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系数按1.0计算绩效年薪;当年脱产时间累计6个月以下的,参加当年绩效考核。

 高管人员绩效年薪标准为:

 (1)总经理为8个月月度岗位能效工资基数182,880元/年(税前)

 (2)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为8个月月度岗位能效工资基数146,784元/年(税前)

 3、超额奖励

 超额奖励是企业当年超额完成预算目标,公司奖励给高管层的额外奖金。对于超过公司预算的利润目标,董事会对高管层进行额外奖励,公式如下:超额奖励=新增净利润×Y%

 注:

 (1)新增净利润=当年实际净利润-目标利润;

 (2)Y%为奖励系数(由董事会根据超预算的利润额确定)

 按职务类型,超额奖励分配系数如下:

 (1)总经理2;

 (2)财务总监1.5;副总经理1.5;董事会秘书1.5;

 (3)若一人身兼多职,其系数按较高者确定。

 (五)独立董事津贴的确定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数额为100,000元/年(税前)。独董津贴按每年 12 个月平均发放。

 三、监事薪酬/津贴的建议

 1、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薪酬,建议按照公司副总经理年薪标准并考核执行;

 2、其他监事的薪酬,建议根据其所在公司实际岗位按公司规定获取薪酬;

 3、监事享有监事津贴,建议津贴数额为30,000元/年(税前);

 4、监事津贴在每年财务审计结束后二个月内发放。

 四、其他规定

 1、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如果兼任分、子公司或参股、实际控制单位职务的,必须在股份公司规定的薪酬标准范围内领取薪酬,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标准之外的薪酬与津补贴;

 2、基础年薪、绩效年薪、超额奖励和监事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结合公司2017年度业绩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薪酬能够充分反映上述人员的勤勉尽职的履职情况,薪酬合理、适当,不存在侵犯股东利益的情况。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并同意将该方案中涉及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部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方案中涉及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部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27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快报

 存在重大差异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7 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快报数据对比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2017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11),预计 2017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842,744.18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17,317.85万元,差异值为525,426.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以上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审计业绩与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

 2018年4月13日公司发布业绩快报时,藏格控股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董事会根据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公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查看本公司贸易业务有关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实物流转资料、资金流情况等相关资料,了解到本公司并未承担按照有关合同条款向客户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尽管本公司分别与供应商和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且在“购销”环节,本公司分别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及开具增值税销售发票,但本公司贸易业务交易的产品主要为存放于仓储公司的标准产品,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条款基本一致,贸易业务实物流转主要为仓单的交割;所以本公司将无需承担按照合同条款向客户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

 本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并未承担所有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五章规定:“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是指商品可能发生减值或毁损等形成的损失。”

 由于合同约定的货物主要为存放于仓储公司的标准产品,贸易业务实物流转主要为仓单的交割;本公司不承担货物保管或运输途中的任何风险;而且采购交易、销售交易对应的仓单交割日期相差时间短(几乎同一天);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并未承担商品可能减值或毁损的损失,即本公司在交易中并未承担所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本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并未承担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贸易业务主要以货币资金进行结算,本公司在向客户提供商品之前,已经从客户收到几乎全部的货款;或采购、销售业务交割时,本公司几乎同时取得销售货款、支付采购货款;故可认为本公司在贸易业务过程中几乎不承担信用风险。

 综合上述分析,本公司虽然分别与供应商和客户签署购销合同,本公司并未承担所有交易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判断原则,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和列报收入。贸易业务收入确认和列报方法的调整对公司利润总额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就 2017 年年度报告与业绩快报的重大差异事宜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对本次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公司将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相关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业绩快报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18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物资采购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北京鲲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泽贸易”)于2017年4月10日与西藏中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锋实业”)签订《铜精矿购销合同》,约定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向其购买铜精矿(含铜、银、金)。后因公司经营规划不再采用鲲泽贸易开展业务,中锋实业、鲲泽贸易与公司另一全资二级子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祥贸易”)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将中锋实业与鲲泽贸易发生的铜精矿业务转让给藏祥贸易,上述签订的《铜精矿购销合同》中鲲泽贸易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藏祥贸易。

 2017年中锋实业实际向藏祥贸易提供2万吨铜精矿(含铜、银、金),其中含铜、含银部分交易已于2017年度完成,金额为124,773724.8元(含税价);剩余含金部分由于化验所需时间较长,直至近期品位才得以确定,预计将于2018年半年度前完成该部分交易的确认,金额为19,425,312.00元(零税率)。上述2017、2018年铜精矿交易总金额为144,199,036.8元(不含税)。近期公司经调查了解,中锋实业已供的2万吨铜精矿采购于公司关联方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铜业”)。因此虽然交易对手方中锋实业与公司并无关联关系,对于此次交易公司仍然参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进行补充确认。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董事肖永明、肖瑶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西藏中锋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世通.阳光新城13栋2号

 法定代表人:陈小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矿产品销售、矿山设备销售租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的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批发零售;企业策划;室内装饰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中锋实业与公司并无关联关系。

 (二)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墨竹工卡县工卡镇28号

 法定代表人:肖永明

 注册资本:3519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矿产品销售;矿山设备、冶炼设备、地质勘查与施工、运输车辆销售租赁、房屋租赁、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非金属采、选、冶炼、加工及产品销售和服务;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及相关副产品的冶炼、压延加工、深加工和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硫化工及其延伸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加工和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巨龙铜业法定代表人肖永明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因此巨龙铜业为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

 1、铜价格:以铜品位(23%)为准,参考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阴极铜即期合约的算术平均价,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作为基准价,乘以相应计价系数确定结算价格。

 2、含金价格:以发货当月1至31日(公历)交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5每个交易日加权(结算)价的月度算术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含金≥1克/干吨开始计价,乘以相应计价系数确定结算价格。

 3、含银价格:以发货当月1至31日(公历)交易日,上海华通铂银交易市场三号国际白银每个交易日结算价的月度算术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含银≥20克/干吨开始计价,乘以相应计价系数确定结算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办法,2017年中锋实业与藏祥贸易完成铜精矿的交易,实际结算数量如下表:

 ■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物资采购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卫国先生、姚焕然先生、亓昭英女士生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此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全资二级子公司藏祥贸易向中锋实业采购铜精矿一事,需参照关联交易的标准进行补充确认;此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藏祥贸易向中锋实业采购铜精矿,虽然中锋实业与公司并无关联关系,但由于其铜精矿来源于公司关联方巨龙铜业,此次交易仍需参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对藏祥贸易向中锋实业采购铜精矿一事参照关联交易的标准进行补充确认,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20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归集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单独列报,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按新口径追溯调整。

 (二)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已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2017年,公司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由原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下核算,调整为在“资产处置收益”项下核算;同时,对比较数据(2016年度)做同样调整。公司对2017年度利润表调整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2,797,023.24万元,调整减少“营业外收入”722,710.53万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519,733.77万元;对2016年度利润表调整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511,535.64万元, 减少“营业外支出”511,535.64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由于该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其他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和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和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和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24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年4月26日,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二级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经营效益,公司决定清算注销二级子公司北京鲲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鲲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二、拟注销二级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鲲泽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号:91110108MA009B145Q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卫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9号17层2007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7日

 经营范围:销售化肥、农药(不含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文化用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日用杂货、工艺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3月31日,北京鲲泽资产总额为11.4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7.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99万元人民币,2018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34万元人民币(数据未经审计)。

 三、注销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北京鲲泽已无正常经营活动。本次注销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布局而进行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及整体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二级子公司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25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生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时兼任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锂业”)总经理、总工程师。张生顺先生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张生顺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张生顺先生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及其二级子公司藏格锂业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决的情况,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张生顺先生担任公示副总经理。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张生顺先生简历

 张生顺,男,1960年3月15日生,本科学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发明专利金奖获得者,高级工程师。1982年在青海钾肥厂参加工作,历任青海钾肥厂科研所副所长、二选厂副厂长、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期间曾兼任曾任蓝科锂业、海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张生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19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基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18年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接受劳务、服务,租赁等,预计总金额为5,400万元,涉及向关联方销售燃料、材料,服务等,预计总金额为800万元。

 2017年公司实际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接受劳务、服务,租赁等总金额为:3,808.66万元,向关联方销售燃料、材料,服务等总金额为:529.74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肖永明、肖瑶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说明:2017年肖永丽接受关联方的劳务实际发生额为2,235.61万元,超出预计金235.61万元,主要原因系2017年度实际运矿、装矿量增加所致。

 2、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格尔木通汇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本10,9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小强,主要经营:塑胶管道生产、销售安装、塑胶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塑胶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阀门管道设备、防水堵漏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销售;水暖管道维修;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公司关联人吕万举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

 2、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资本50,8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永明,主要经营:甲醛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进出口商品及技术。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泳池服务。公司关联人肖永明持有90%的股份;肖永琼持有5%的股份;林吉芳持有5%的股份。

 3、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格尔木希尔顿逸林酒店,成立于2011年6月,是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裴琨,主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泳池服务。

 4、成都世龙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苗苗,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及销售;酒店开发建设、管理。公司关联方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4%的股份;肖宁持有30%的股份;肖瑶持有30%的股份;肖苗苗持有5%的股份。

 5、肖永丽,公司董事长肖永明先生的亲妹妹。

 三、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

 1、定价依据: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公司各关联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相关的费用及支付方式遵循市场价。市场价格获取方法采用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

 2、本议案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测算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相关协议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方协商签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主营业务以钾肥生产、销售为主,主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独立性不受上述关联交易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卫国先生、姚焕然先生、亓昭英女士生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提交的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肖永明、肖瑶回避了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公司此次审议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专项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23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如下:

 ■

 上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22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6日,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2017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公司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另行商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26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15:00至2018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16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兴业银行);

 15、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交通银行)。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7年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2018年3月24日和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0、11、14、1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2、议案13为特别表决议案,需参会的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成达大厦11楼1108。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秀恒

 联系电话:0979-65531312

 传 真:0979-65531312

 5.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1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408”。

 2. 投票简称为“藏格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16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18-2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生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月26日藏格锂业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华科技”,证券代码002140.sz)正式签订《2万吨/年碳酸锂项目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正式生效,约定由东华科技承担该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合同价格为3000万元人民币。本设计合同的签订,将有利推动藏格锂业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藏格锂业将在此基础上加快碳酸锂项目的建设,力争于2018年下半年陆续投产,争取早日达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2万吨/年碳酸锂项目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

 2、2018年3月藏格锂业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晓科技”,证券代码 300487.sz)正式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正式生效,约定由蓝晓科技提供年产1万吨碳酸锂(为其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的一部分)的盐湖卤水提锂装置,合同价格为578,046,598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3、2018年3月30日藏格锂业与启迪清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膜法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膜法环境”)正式签订氯化锂分离浓缩装置《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正式生效,约定由膜法环境提供年产1万吨碳酸锂(为其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的一部分)的氯化锂分离浓缩装置,合同价格为18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氯化锂分离浓缩装置购销合同的公告》。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与青海省宝通水利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藏格钾肥于2018年4月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院民终917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纠纷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1)驳回宝通水利的上述,维持原判;(2)二审案件受理费582,188元,由宝通水利负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