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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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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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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审字[2018]01780039号号《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 192,844,731.42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1,741,677.20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9,284,473.14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73,560,258.28元,加上2016年末未分配利润500,951,564.0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674,511,822.32元。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71,026,2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551,311.95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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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运营、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数据专网业务以及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开发与经营,以广播电视传输及服务业务、信息技术开发及服务业务和网络增值服务业务为主营业务,提供包括广播电视基本节目传输、高清互动电视、专业付费节目、数据专网业务以及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在内的综合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现阶段以数字电视业务板块为公司的核心支柱业务,以加强服务能力、提升管控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速广电网络升级改造,不断提升网络宽带服务能力和覆盖率,深入探索广电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拉动通信服务业务和设备销售业务共同发展,积极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广电的融合应用,推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多元化融合,加快向全业务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型,不断增强核心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数字电视业务板块:收入来源包括数字电视基本收视业务收入、视频点播增值业务收入和节目传输业务收入。公司通过规划建设的全区广电网络干线网和用户分配网向用户提供数字电视基本收视业务、视频点播、双向互动、高清互动等扩展业务和增值业务,向用户收取有线电视收视费;数字电视基本收视业务和视频点播增值业务主要通过实体营业厅、96335 客服热线等渠道由各分公司根据区公司营销策略向用户进行业务推广和销售等。节目传输业务主要包括卫视频道落地服务和区内有线电视传输服务两类,节目传输包括中央台、各地方卫视频道、购物频道的落地传输以及省内各地方频道的传输,该项业务收入主要是地方卫视频道在广西境内传输节目信号缴纳的落地费。

 (2)通信服务业务板块:收入来源包括有线宽带业务收入和集团客户专网业务收入。公司通过有线电视网络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向用户收取有线宽带使用费。有线宽带业务收入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宽带业务收入;另一部分是为集团客户提供数据专网服务收入。数据专网业务的销售和管理主要采取项目经理制的工作制度,区公司集团业务中心根据各分公司技术人员专业情况制定相应专家名单、行业负责制度、日常拜访制度、新用户发展和老用户维护制度,分公司根据当地数据专网市场情况和走访结果,对拟开展的业务进行立项,一对一为用户量身订制综合解决方案,有效整合公司综合业务资源,开展针对性营销。

 (3)设备销售业务板块:包括公司通过实体营业厅、乡镇代理点、广电网络商城等渠道销售机顶盒、遥控器、电缆调制解调器、路由器及部分家用电器等各种产品所获得的收入。该项业务主要采取采销与SAAS两种销售模式,大部分以与有线电视业务捆绑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整体服务,通过赚取中间差价获得盈利。采销模式指公司按协议价格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后自行定价、销售,全额或分期支付价款,未销售的货物不得退回;SAAS销售模式指由供应商参与公司对外销售定价、调价及负责商品库存管理等,公司按采购商品数量预先支付一笔定金,公司未销售的商品可以退回,并按实际销售商品数量与供应商进行价款结算。

 (三)行业情况说明

 2017年,我国有线电视行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据《2017年第四季度中国有线电视行业发展公报》,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有线电视用户达到2.45亿户,同比减少781.7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缴费用户1.53亿户,全年流失930万户。另一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出了“建设数字中国、打造智慧城市、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等新战略、新部署、新思路、新目标,特别是国家调整产业扶持政策,对高清电视、信息化、宽带中国、智慧中国、大数据等行业产业发展进行战略扶持和优化转型升级,为广电行业的发展指引了新方位、新坐标、新维度,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广电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在国家战略和行业政策的层面,一系列法令政策文件,如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为广电行业的转型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有线电视网络定位从“广播电视传输机构”,向更为重要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方向发展,广电网络运营商作为以社会效益为首、坚持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定位和社会价值不断得以确认和提升,得到的政府支持和资源倾斜力度加大。

 行业内部,全国范围内,有线电视用户规模增长触顶,全年用户数持续下滑,在电视覆盖传播通路中虽仍占主导地位,但用户比例连续两年下降,行业发展模式逐步转向以发展新业务、提升用户ARPU为主的价值增长模式,高质量增长模式形成共识。各省网公司之间沟通交流密切,打破旧有封闭体系、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广电行业与其他行业融合合作意愿进一步加强,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智能终端,跨终端发展是发展趋势。2017年,全行业智能终端同比增长216%,总量达到1253万台,智能终端的普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加快了传统广电业务向智慧政务、智慧党建、雪亮工程、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保、智慧交通、智慧环保、智慧扶贫、农村电商等智慧广电业务的转型步伐。集团业务成为各地广电网络运营商增长亮点,形成了一批影响力较大的示范项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86亿元,减幅3.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99亿元,减幅32.99%。

 2017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下降的原因:一是全国部分省台卫视经营业绩纷纷下滑,致使省台卫视落地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公司卫视落地费收入出现下降趋势;二是网融合竞争日趋激烈,全国各地有线电视用户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受此影响,收视业务收入减少;三是前期增加的固定资产投入折旧摊销较上年有所增加。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06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覃露莹女士、董事莫小成先生、独立董事沈鹤鸣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16名。其中覃露莹董事委托胡源董事、莫小成董事委托方鹰董事、沈鹤鸣独立董事委托马明独立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谢向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71,026,2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551,311.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当日刊登的《2018 年度经常关联交易的公告》。鉴于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董事覃露莹女士、胡源先生、钟毅先生、陆积权先生、方鹰先生、莫燕琴先生、唐玉春女士、莫小成先生回避本次表决,2 位董事和 6 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8 票回避;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审议聘请公司2018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公司内部机构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三)关于审议修改公司《重大投资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制度全文 。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审议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审议制定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审议制定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七)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常务副总经理:黄海山先生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副总经理:涂钧先生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副总经理:陈远程先生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总工程师:韦业宇先生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八)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九)关于审议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研究、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审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本次发行的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6,000万元(含146,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债券利率

 本次认购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6、付息期限及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6.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6.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8.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8.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 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9.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9.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如需)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0、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2、赎回条款

 12.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等确定。

 12.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3、回售条款

 13.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13.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全额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普通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或全部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该等优先配售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相关的规则和要求),方可落实。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6、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6.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16.2、债券持有人会议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含10%)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5)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6.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6,000万元(含14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审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46,000.00万元(含146,000.00万元),公司编制了《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审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了《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鉴证意见。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审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券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该授权期限届满前,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实际情况,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请批准新的授权。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债券利率、转股价格、转股条款、赎回条款、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金额、评级安排等,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2、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3、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和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决定聘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报送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中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7、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

 8、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关于赎回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需)、《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时间、赎回比例、赎回价格及执行程序等;

 2、关于转股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与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调整转股价格等事宜。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1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13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吴润宗先生、副总经理韦业宇先生、副总经理郭飏先生的书面辞呈。吴润宗先生因达到国家退休年龄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副总经理韦业宇先生、副总经理郭飏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韦业宇先生、郭飏先生、吴润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黄海山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涂钧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陈远程先生为副总经理、韦业宇先生为总工程师,聘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于董事会聘任黄海山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涂钧先生、陈远程先生为副总经理、韦业宇先生为总工程师,根据以上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独立董事认为,以上人员的任职程序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人员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黄海山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涂钧先生、陈远程先生为副总经理、韦业宇先生为总工程师。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黄海山先生

 黄海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6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广西广电南宁分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广电公司南宁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共广西广电公司南宁分公司总支部书记、广西广电公司南宁分公司总经理,广西广电公司副总经理

 2.涂钧先生

 涂钧,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12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广西广电公司业务中心副主任、市场部经理、有线数字整体转换办公室主任、广西广电公司企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副总监、广西广电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广西广电公司来宾分公司总经理、广西广电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广西广电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广西广电公司企业管理中心总监、广西广电视公司运营支撑中心总监、广西广电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兼任)

 3.陈远程先生

 陈远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11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广西南宁市计划委员会社会发展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4.韦业宇先生

 韦业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6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南宁有线台机房副主任、主任、任南宁有线网络中心主任、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副总经理、 兼广西广电网络南宁分公司总经理、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07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农政先生、唐燕玲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出席本次监事会。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9人,农政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黄贵春先生、唐燕玲女士委托吴海滨先生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洁文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

 (二)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决议的第一、二、四、五、六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09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10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增加相关内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除上述会计政策外,其他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增加相关内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属于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10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8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二)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预计及完成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单位:万元)

 ■

 (三)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

 ■

 3. 关联租赁情况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各项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有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且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11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

 上述数据仅供投资者作参考,具体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广西电视台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广西电视台承诺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广西广电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广西电视台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广西电视台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其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全体董事签名:

 谢向阳覃露莹林秀生 胡源

 钟毅方 鹰陆积权 唐玉春

 莫燕琴莫小成沈鹤鸣冯飚

 曾富全 马明莫远锋蓝文永

 

 除董事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黄海山徐洪亮 涂 钧韦业宇

 郭 飏李一玲 张 超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14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修改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改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制定〈董事会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制定〈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15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1646 号《关于核准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 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40,000,000.00 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 82,331,1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357,668,9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01780007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结余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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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于 2016 年 9月 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南宁云景支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南宁分行民生支行、光大银行西园支行、华夏银行南宁分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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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8日、13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光大银行西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账户余额里、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转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利用人民币1,250,549,954.68元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七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248,618,956.50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01780014号),同时,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报告期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广西广电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西广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西广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广西广电在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16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4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已于2016 年8 月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3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0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1,440,0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1,357,668,900.00 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第0178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8 月9 日汇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设立的账号63010154900001276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6 年9 月7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分别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南宁云景支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南宁分行民生支行、光大银行西园支行、华夏银行南宁分行分别设立的552090100100026586、626270216265、451060302018160098881、79100188000008189、13050000000556899五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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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80,598,622.56元,全部存放于华夏银行南宁分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投入全媒体支撑网络建设项目以及全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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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为1,250,549,954.68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1,248,618,956.5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金额。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18日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01780014号),根据本公司2016年9月20日《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248,618,956.50元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其中全媒体支撑网络建设项目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200,000,000.00元;以全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48,618,956.50元。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80,598,622.56元,全部存放于华夏银行南宁分行账号为13050000000556899募集资金账户内。2017年11月8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光大银行西园支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民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南宁云景支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账户余额里、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转入华夏银行南宁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承诺效益及实现效益的数据均为募投项目产生的收入。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6、2017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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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6、2017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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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18-018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后、全部转股前,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向未转股的可转债投资者支付利息,如不考虑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受净资产与财务费用增加影响,相对上年度将呈现一定下降,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具有摊薄影响。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

 1、假设2018年度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发行合计不超过14.60亿元可转债(含14.60亿元),假设按照上限发行14.60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亿元。公司2018年经营状况良好,业务开展情况正常,谨慎起见,假设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持平,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持平。

 5、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5,881.51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3亿元。同样,出于谨慎考虑,假设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7年持平,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8年持平。

 6、假设本次可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1%。公司票面利率的假设仅为模拟测算所用,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7、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该次董事会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公司假设转股价为6.03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8、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将于2019年1月1日完成。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监管机构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上述关于未来利润水平的假设分析仅为模拟测算所用,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2019年(发行完成当年)每股收益的影响对比如下:

 单位:元

 ■

 注: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2、主要数据源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3、“扣非后”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根据以上假设测算,在不考虑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完成当年无论投资者是否选择转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每股收益较不发行可转债的情形下均有所下降。具体原因如下:

 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开始便选择转股,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归属于公司股东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每股收益,因此公司在未来转股期内将面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未在2019年选择转股,公司财务费用将有所上升,从而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每股收益。

 二、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一)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慧广电升级工程(一期),该项目融资具有切实必要性,具体如下:

 1、智慧化传播是新媒体环境下,广播影视传播力提升和重塑的必然要求

 智慧广电的本质是新兴信息技术与广播影视既有优势的高度融合,而传播则是广播影视最基本的功能和最具优势的领域。广播电视是大众传播时代最具代表性的媒体,以其传播范围广、传播手段多样的特征成为影响力最大、受众规模最大的媒体。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的传播体系和媒介格局的转型,使得网络媒体、社会化媒体成为媒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三网融合以来,以IPTV、OTT TV为代表的新媒体业务对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传统业务和用户规模造成强烈冲击。“智慧化”传播是新媒体环境下,广播影视传播力提升和重塑的必然要求。

 2、智慧化服务将是未来广电行业新的价值增长点和发力点

 智慧化服务是更高层面的目标要求,涉及为家庭或机构提供整体信息服务解决方案,以及为国家发展提供公共服务智慧化解决方案两个方面。电视机在家庭和组织传播的环境中通常被设置于中间位置,换句话说广电行业在这些场景中具有先天的传播优势。但是对广电行业而言,仅通过传输节目内容与其他业务展开竞争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具备整体信息服务解决方案的提供能力,才有可能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广电应基于“广电+互联网”发展策略,着眼于未来发展的智慧化家庭服务,将电视定位为家庭智能化生活入口,兼及多元领域需求的整体方案,这就需要突破广电思维、突破媒体思维,以互联网生活思维引导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了智慧城市建设的六大方向(信息网络宽带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均与智慧广电建设有着密切关联。在更远的范围来看,广电系统的公共服务将深度嵌套于智慧城市、智慧农村、智慧社区的建设内容之中,通过内容、网络和服务三个层面,与公共信息、文娱、交通、医疗、养老、社区管理、危机预警等智慧社会建设的关键领域形成互动,也将是未来广电行业新的价值增长点和发力点。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保障现有有线用户规模、发展新用户的必要保障

 随着IPTV、互联网电视、移动视频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广电行业受到明显冲击。传统媒体面临巨大挑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趋势明显,传统业务市场增速放缓,广西广电面临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大,广电网络行业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发展成为必然。智慧广电升级工程的实施将保障现有有线用户规模,有效遏制用户流失,为发展新用户提供重要保障。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中央明确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数字创意等产业发展壮大,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出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媒体融合发展、网络和信息化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信息消费市场潜力巨大。智慧广电升级工程的实施对促进信息消费、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信息惠民水平、保障我区文化事业持续健康高效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增长点。

 (二)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分析

 1、智慧广电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加速发展背景下的发展新模式

 世界多数发达国家和我国一些发达城市普遍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城市转型发展的核心战略选择。广西广电通过智慧广电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一方面使城市管理者能够实时感知城市单元的动态,对城市单元实施动态的管理和控制,使城市处于有序状态;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社会资源的高度共享,如医疗资源、教育资源、房产资源、消费产品资源、娱乐资源、文化资源等等,居民可在任何空间、任何时间获得所需的资源和相应的服务,极大地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公司已凭借行业性区域优势试点布局智慧城市

 2013年,在三网融合政策的大环境下,广西省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以及柳州市鱼峰区入选2013年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依靠物联网、云计算先行建设新型信息化城市。2016年,南宁市完成全国三网融合试点城市的工作任务,南宁市相关试点企业分别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双向业务进入许可。在智慧城市应用上,广西广电自主研发的新型智慧广电云信息发布系统已覆盖全区 951 家酒店,部署机顶盒 31,365 台,游客通过机顶盒即可享受酒店提供的便利服务,酒店则可实现对客房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和营销;在 4 个县(区)的 6 个行政村开展了“智慧乡村”农村综合多媒体信息服务,推行“互联网+广电”、“互联网+扶贫”、“互联网+公共服务”等新型农村信息化建设模式,开展综合信息发布、党员远程教育、数字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平安乡村、看家宝、应急广播等新业务。

 3、公司拥有有线电视网络的覆盖优势和接入优势

 构建智慧广电需要依托有线网络开展,尤其是在网络覆盖困难的农村地区,有线电视网络具有基础性优势。截至2017年底,广西广电的双向业务已覆盖全区1,105个乡镇,开通率98%,光纤联网覆盖全区7,057个行政村,占行政村总数的49%,具备良好的网络条件。

 “智慧广电”在构建过程中,要加强城乡建设,拓展其整体服务范围,加强其自身的网络覆盖接入,更有效地实现“智慧型”的广电构建。为了更好地进行视频传输,电视网络应发挥大容量、广覆盖的优势,特别是在用户到家的最后接入网,有线电视网络具备明显的宽带及容量优势。长期以来,广西广电投入了巨大的资金与人力来保障网络接入,建设智慧广电的过程中在城市和农村用户中具有接入优势。

 三、公司本次融资与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广电网络的建设运营、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数据专网业务以及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开发与经营。公司对广西全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慧广电升级工程(一期),该项目计划2020年12月完成全区存量230余万台“单向”机顶盒终端升级为“三网融盒”智能终端。到2020年12月基本完成覆盖全省(区)13个地市及73个县的100G波分传输联网,逐步打造一个以数字广播电视等媒体服务传输为主,同时提供大容量、双向化、安全高效的综合信息承载网络,实现多业务综合资讯服务。

 本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最重要组成部分,与现有业务密不可分。通过该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广西自治区内有线电视网络服务能力,加快向社会信息化产业布局转型,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提高公司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数字电视收视业务的建设和运营,积累丰富的有线电视系统工程建设、运营经验,培养了一批技术过硬的高素质有线电视施工、运营和维护的工程技术人才,通过独立或合作研发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截止2017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4,747人,其中技术人员 1,742 人;公司已掌握智慧广电升级工程(一期)的核心技术。上述人才、技术的储备将能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广播电视网络营运商具有较强的区域性,处于不同行政区域的有线电视网络业务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特定区域的有线电视用户难以选择其他区域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提供的电视节目传输服务。截至2017年底,公司在南宁、桂林、柳州等全区89个市县设有分公司,在全区58%以上乡镇设有乡镇服务站,在全区91%以上乡镇建设有网络机房。分公司和乡镇服务站在区公司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和统一运营指导下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营销服务和客户维系,乡镇网络机房为乡镇用户收视服务提供质量保障,进一步稳固了公司客服网络。自2016年起公司在南宁开展网格化管理模式改革试点,按地域和用户属性细分市场,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业务的深耕细作和立体经营,报告期内,网格化管理模式改革已推广到全区各市分公司,全面覆盖广西区内14个地级市,构建了适应市场竞争形势发展的现代化销售渠道和客服体系。公司的区域性优势地位和覆盖广西全区的服务广电网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四、公司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主要从事广西壮族自治区广电网络的建设运营、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数据专网业务以及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开发与经营。公司对全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发展战略,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宽带广西”、“美丽广西”、乡村振兴战略等经济发展规划,围绕广播电视新技术的发展应用,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经营导向,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深化内部改革,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总体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2017年底,公司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为531.56万户,较2016年底增加25.34万户;互动用户208万户,较2016年底增加61.33万户;宽带用户197.5万户,较2016年底增加51万户。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及改进措施

 在三网融合政策实施前,公司在电视节目传输领域拥有独家经营权,在所辖区域内不存在竞争。随着技术进步以及三网融合的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大网络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在业务应用层面可相互渗透融合。电视传输网络的多元化,促使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硬件厂商、内容提供商等不同程度涉足以电视屏幕为终端的业务,公司在电视相关业务领域面临的竞争愈发激烈。

 目前,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已对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冲击,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为应对市场竞争的风险,公司一方面加强营销措施,做好广电业务的服务工作,2017年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在普遍出现用户流失的行业背景中依然取得了有线电视用户和互动用户的双增长。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改善公司宽带业务硬件基础条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广电升级工程(一期)建设实施后,将较大程度提高广电网络传输质量与终端用户体验,拓宽以电视为终端的广电服务范围与内容。

 (2)业务收入来源较为集中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的收视维护费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44%、36.09%和35.63%。虽然基本收视维护费相对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收视维护费仍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其变动直接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存在业务收入来源集中的风险。

 为应对收入来源较为集中的风险,公司大力发展专网业务、增值业务、宽带业务等收入类型,2015年-2017年收视维护费收入占主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下降,公司收入多元化的策略效果较好。

 (二)提高公司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业绩的具体措施

 鉴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财务指标有所下降,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2、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广电升级工程(一期)。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主营业务,拓展社会信息化业务,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合理使用,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提升,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加强,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投资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公司总体现金流动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3、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强对有线电视网络业务的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经营效率。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相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台作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作为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台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台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936 公司简称:广西广电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36 公司简称:广西广电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谢向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一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一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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